那名丈夫能理所当然说出要烧死妻子的话,本质就是不把他的妻子当人,而那名可怜的受害人,显然也受到这种思想残害颇深。她在听到她丈夫的话之后,就没了求生意志。
李令月想,她想要提高天竺地区女性的地位,改善天竺的治安,还任重而道远。
“去,将那女子的丈夫一并抓起来——以谋杀罪的名义!”
李令月当然知道,那个男人只是动了动嘴皮子,没有真正对自己的妻子动手,这谋杀罪的指控肯定是不成立的,顶多判他个杀人未遂。
但她要让天竺地区其他人知道,女子的人身权益,在大唐的律法中也是受到保护的。
如今,北天竺已经归大唐所有,自然要遵循大唐的律法来行事。
不管过去天竺地区究竟如何,往后,父亲和丈夫们不能再将家中女子的性命视为自己的掌中之物。
他们不仅不能谋害家中女眷,甚至连这个念头都不该有,除非他们想要惹上官司!
李令月身边的亲兵双眼一亮:“是!”
“对了,那名天竺女子在哪里?孤打算去看看她。”李令月想了想,道:“叫上那两名险些遇害的吐蕃女子,以及懂天竺语的翻译官吧。”
之所以叫上那两名吐蕃女子,是因为她们也险些遭遇侵害。李令月觉得,她们会跟那名不幸的天竺妇女更有共同语言。
而且,在了解这件事的过程中,李令月身边的女兵也提到了,那两名吐蕃女子因为自己躲过了侵害,最后那名女子反倒遭遇侵害一事,感到十分愧疚。
虽然,这件事其实与她们并没有什么关系,她们本人也是受害者,没有任何人能够指责她们当时为了自保而逃出来的举动。
但这两名吐蕃女子显然遭到了“幸存者应激障碍”的侵扰:为什么其他人受到了侵害,她们却能幸免于难?是不是,因为她们逃跑了,才导致那个可怜的天竺女子遭到侵害的?
此次,需要接受心理疏导的,并不只是那名受到侵害的天竺女子,这两名吐蕃女子,也同样如此。
李令月打算,将这两件事合在一起解决。
一想到这,李令月就不由恨得牙痒痒。明明这三个女子才是受害者,明明她们没有做错任何事。然而,那些禽兽们却能肆无忌惮地伤害她们。
事后,那些禽兽们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反而是她们的心理出现了种种问题。
对于这三名无辜的女子来说,不知道要花多少时间,才能彻底从那日的阴霾中走出来。
李令月越想,便愈发觉得,必须对这些禽兽们加以严惩,包括那名把自己妻子当成所有物的丈夫,也必须得到惩罚!
既然良知和道德观念不能约束他们,那就让法律来约束他们,让疼痛来使得他们记住这个教训!
……
李令月去见那名北天竺妇人之前,特地了解了一下她的生平。
这名妇人名叫阿米尔,出生于一个非常普通的家庭,她的家庭是“婆罗门教”的信奉者。
他们家位于种姓制度的末端——首陀罗阶层,平时,他们家的人从事伺候人的活计,以及一些笨重的体力活。
在整个天竺地区,只有少数人信奉其他教派。占据主导地位的婆罗门教,与其他教派之间并不融洽。相较于婆罗门教的信徒数量,其他教派的势力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信奉婆罗门教的教徒中,最高等级的婆罗门掌管着宗教和祭祀相关的事务,被视为精神领袖。第二等级的刹帝利,则是世俗的王公贵族,负责管理天竺。
第三等级的吠舍,是普通百姓中比较有地位的存在,商人、地主都属于这一阶层。第四层级的首陀罗,则位于各个阶级的底层,为前三个阶层提供服务。
当然,天竺地区还有一群身份比首陀罗更为低贱的人,这群“贱民”不属于四大种姓中的任何一个种姓。他们是罪犯、战俘或者是父母跨种姓结合的产物,作为“见不得光的存在”,他们的身份地位自然更加低微。
这些“贱民”走过的道路,要专门清扫一遍,以免“玷污”其他人。他们如果不慎触碰到四大等级的人,即使他们被打死了,对方也不必负什么法律责任。
当然,这是过去的事了。现在,对于李令月来说,每一个大活人都是重要的劳动力。
那些四大种姓的人敢随便打死她的劳动力试试!
作为社会底层人,阿米尔的地位虽然不像“贱民”们那么低贱,但也好不到哪里去。首陀罗同样是被上面三个阶级奴役的存在。
阿米尔家里穷,出嫁时,家中陪嫁的嫁妆太少,阿米尔还因此而遭到过夫家的责怪。在他们当地人的观念中,女子带到夫家的这笔钱,不是“嫁妆”,而是女子的娘家人向女子的夫家人支付的“生活费”。
女子无论在娘家还是在夫家,都被视为“累赘”,也难怪天竺地区女子地位如此低下。
好在阿米尔美丽勤劳,她渐渐用她的行动得到了丈夫的怜爱。有她丈夫帮忙说话,她在夫家的日子变得好过了许多。
虽然阿米尔在夫家需要干最多的家务活,但她还是对现状很满意。夫家人对她的态度越来越好,她相信有一天自己能够真正跟他们成为一家人。
可惜,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打破了阿米尔的幻想,将她拖入现实的深渊中。
她被路过的恶魔强行玷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