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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太她有点疯(118)

赵之敖回来后又出去了,他有应酬,林遇梵睡觉的时候,他都还没回。

第二天她醒来梳妆,才听桂香说,姑爷昨晚一点多才回,早上不到七点又出去了。

这老板赚钱,比打工的还辛苦。

林遇梵没搭话,因为不知道他这么忙,是为了赚钱,还是为了某项让人敬仰的事业。

*

林遇梵今天来得稍晚一点,她到办公室的时候,其他人基本上也都到了。

看她进来,刀姐偷偷塞给她一个粽子:“我们家自己做的红豆粽,你尝尝。”

林遇梵领了她的好意,小声道谢:“谢谢刀姐。”

林遇梵穿着打扮虽然已经尽量朴素,但还是比一般人要强的,所以,大家都猜她是有点小钱的寡妇。

为什么说她是寡妇,这个源头已经无从考证,传着传着,都认为她就是寡妇。

不过她脾气好,工作能力也不错,打字快,会翻译,校稿也很熟练,办公室的人跟她相处的都很愉快。

楼上编辑室的几个编辑就特别喜欢她,因为她打字快给他们节约了不少时间,打字的时候,还会自动帮他们改错别字。

一上午,林遇梵忙完二楼的工作,忙楼上编辑室的,其他同事都去吃午饭了,她才停下打字的手。

听见敲字的声音停下,坐在前面的王牧寻这才回过头来。

“你买了吗?”

办公室一直有人,他已经忍一个上午了。

林遇梵放低声音:“买了。你呢?”

王牧寻阳光灿烂地笑了,“我也买了。赚了两千多块。你赚了多少?”

林遇梵不好意思说实话,“我比你多一点,差不多三千。”

那也不少了,林遇梵一年工资也就一千出头。

王牧寻问:“你看报纸了吗?”

“什么?”

“有人中了10万,都上新闻了。”

林遇梵笑着不接这个话茬,“走吧,我请你吃午饭。未来这个月,你的午餐我包了。”

包一个月午餐也花不了十块钱,王牧寻便也没跟她客气:“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来到出版社附近的深井烧鹅小饭馆,午餐时间,来吃饭的上班族很多,他们往里走找了个角落位置坐下。

王牧寻点了一份烧鹅腿饭,林遇梵则要了一份烧鹅濑粉。

因上一波客人走后桌面没有擦干净,看上去很是油腻,店里伙计忙的陀陀转,没工夫管这个,王牧寻便去前台找了块抹布来自己抹干净。

能看出来,这一世的王牧寻变化很大。

现在的他更踏实,更圆滑,也更能与这个世界和谐相处了。

这是好事。

等都坐下,林遇梵从手提袋里把礼物拿出来递给王牧寻:“谢谢你让我赚了大钱,这是送你的。”

“什么?”

“你打开看看。”

王牧寻打开包装,看到了一支精致的派克钢笔。

林遇梵:“你钢笔不是坏了么?我给你买了一支。”

王牧寻忽然鼻尖一酸,上一世,到了后来,他连最爱的派克钢笔都给典当掉了。

他问:“你怎么知道我喜欢这个牌子的钢笔?”

林遇梵笑道:“我猜的。我觉得这个钢笔跟你气质很配。”

“谢谢,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

他们的烧鹅饭和濑粉送来了,林遇梵拿出钱包付款。

王牧寻边吃饭边说:“我最近在写文章投稿,你送的钢笔正好派上用场。”

林遇梵问他:“你往哪里投稿?”

王牧寻:“中篇小说,投给《风华》杂志。”

《风华》是王牧寻出名的小说杂志。

后来林遇梵所在的杂志《语林》把他挖来,像祖宗一样高薪供着,跟《风华》对打。

可惜《语林》经营不善,资金不继,最终倒闭收场。

《风华》老板怀恨在心,联合其他几家杂志,封杀《语林》的几个主要作家,王牧寻才会沦落到越来越颓靡的地步。

林遇梵没想到王牧寻会不计前嫌,再次首选了《风华》进行投稿,也可能是因为上一世在《风华》出名,这一世还想延续上次的这道运势。

王牧寻见她没说话,又道:“等我写好了,先给你看。你可以给我提意见。”

林遇梵点头笑道:“没问题。”

吃完午饭回到办公室,两人是一起进来的,进来的时候,林遇梵发现大家的眼神不一样了。

都在假装不经意,偷偷往他们这边看。

“嘿!”强叔笑了声,“我没说错吧?”

说着,他又阴阳怪气地吊声说:“天雷勾地火,小心火太大,被雷劈啊!”

虽然强叔没有指名道姓,但这明晃晃的就是指林遇梵和王牧寻吧?

王牧寻走在前面,一脚踢开强叔伸出来的脚:“借过。”

强叔被踢了一下,用本地话骂道:“后生细仔,被女人包起,不知廉耻。”

??

林遇梵虽然不会讲粤语,但她听得懂。

强叔的意思是,她包养王牧寻了?

王牧寻也听得懂,他瞪向强叔:“你什么意思?”

强叔毕竟年纪大,腿脚也不好,他见王牧寻怒目圆瞪,多少有些怵,只说:“没什么意思,我说门口的苍蝇。跟你有什么关系?”

林遇梵回座位坐下,没多久,刀姐小声跟她说了缘由。

原来强叔刚才也在烧鹅店吃午饭,他看见林遇梵送王牧寻礼物,还花钱请他吃饭,回来就跟大家吐槽,王牧寻吃软饭,被寡妇给包养了。

林遇梵甚是无语,她站起身,走到强叔面前:“强叔,你说谁是寡妇?谁包养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