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与女配共战袍(58)
卢长青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要把我撵回何家?”
黎晴摇了摇头,“你在黎家锦衣玉食生活了十六年,去了何家那种地方怎么能受得了。”
“你看,你当时即便对我抱有一丝敌意,哪怕家人明明白白的偏心让你伤心难过,你还是没想过让我回何家受罪。”卢长青轻轻地抚摸着黎晴的头发,毫不吝惜地夸奖,“小晴,你在姐姐心里一直都是很厉害的人,哪怕你在何家那样的家庭中长大,十六年来的欺辱打骂仍然让你保持初心以善待人,光这一点姐姐就很佩服你。”
“姐姐不会觉得我这样是懦弱胆小逆来顺受的表现吗?”
“当然不会,姐姐今天再教你一个道理,少反思自己,多指责他人,明明是何家人对你家暴,明明是他们的错,为何要怪自己胆小懦弱不知反抗呢?总不能提着菜刀跟他们对砍吧,就算你趁着晚上大家都在睡觉将何家人全杀了,身上背着三条人命的负罪感跟着你一辈子,你的心理能承受得住吗?”
不是人人都能提得动屠刀斩杀自己的同类,杀人不比杀鸡,杀鸡可以毫无负罪感,杀人可不一样。
黎晴吸了吸鼻子道:“其实我也曾反抗过的,我找隔壁家阿姨的手机报过警,可警察来了只是教育他们一两句便走了,事后他们打了我一顿,嫌阿姨多管闲事还去找了那个阿姨的麻烦,往人家大门上泼泔水。自那之后,我发现那样做可能会给其他无辜的人带来麻烦,便就再也没有报过警了。”
卢长青叹了一口气,“小晴啊,你就是太善良了,你应该活得更自私一点。”
“自私?”黎晴有些不解。
“少为他人着想,多为自己谋算,活得自私一点,生活才能顺意一些。”
黎晴仔细想着卢长青这番话,问道:“姐姐的意思是让我以后做人做事优先考虑自己吗?”
“是的,记住姐姐这句话,对你而言这世界上再也没有比你自己更重要的人。”卢长青语重心长地道:“你要记住,不管何时何地遇到了何人做了多么感动你的事,你都要把自己的感受放在第一位,哪怕你以后结了婚,你的丈夫、你的孩子、你的家庭都不如你自身更重要。”
“姐,怎么忽然说起结婚的事来了?我还这么小呢。”黎晴现在眼睛还肿着,刚才因激动脸一直都红着的,现在脸更红了,连耳朵都红成了一片。
卢长青也不想支教啊,可想到故事里黎晴的结局,有些话是不得不说。
不是说女主不可以嫁人,也不是说女主不可以靠男主翻身,而是女主翻身后,面对给她带来顾太太这个身份的男主时她还有没有自我,以及离了男主后,她有没有自我生存的本事和手段。
很显然,剧情里的黎晴完全是没有的。
她的身心是全部扑在男主身上的,就跟现在的孟汀一样,一脑门子全是黎父,卑躬屈膝委曲求全,面对黎父时,孟汀那小心翼翼的样子看得卢长青牙疼,卢长青不想让黎晴重蹈她母亲的人生。
第43章 恶毒假千金(13)
剧情里的黎晴与现在的孟汀就是现在世面上大行其道的娇妻文的范本,她们作为女性与其说是被作者弱化,不如说是被作者标签化,她们纯洁、忠诚、美丽、乖顺,完全符合男权社会对女性的“标准”。
千百年的男权社会把男人们惯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他们不喜欢比自己强势的女人,因为这样会让他们觉得失去了“男子气概”,而女人们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娇妻”型女主在言情文中才会大行其道。
她们觉得只要女人做乖顺听话的“娇妻”,只要伺候好男人,就能驯化男人,就能凭借着男人妻子的身份获得跟男人同等的权力与地位。
这是卢长青听过最可笑的观点,这个观点从一开始就是错的,所以得到的结果看上去才会更加的滑稽搞笑。
“娇妻”文不是“娇妻”驯化男人,恰恰相反,是男人在“驯化”女人,将一个有血有肉有自己喜怒哀乐的活生生的人,驯化成一只乖巧听话的宠物。
宠物能跟主人拥有同等的权力和地位?开什么玩笑,“打狗也要看主人”这话已经够给狗狗们的脸了,还想蹬鼻子上脸跟主人平起平坐?
有人说财富权势就像艾滋一样,通过性、血液和母婴传播,这句话看上去似乎有点道理的,但不能细品。艾滋一旦沾上那就是一辈子的事,可通过性这种手段靠近的财富权势不堪一击,因为你只是作为一个附庸依附在手握权杖的那个人身上,你只是靠近了权力,并没有真正拥有权力,他一旦抽身一脚将你踹开,你便一无所有。
孟汀不知道这个道理吗?她当然是知道的,就是因为知道,所以她才兢兢业业扮演着“娇妻”这个角色二十来年,并甘之如饴。
她没有从泥泞里走出来的勇气,更舍不得黎太太这个身份给她带来安逸舒适的生活,网上一个月老公给五万不回家,愿意照顾小三坐月子的都已经在评论区里排起了长龙,而只需要对一个男人百依百顺几十年,就能获得“黎太太”的富贵生活,卢长青相信这样的人生应该很少有人会直接拒绝。
女人爱财不丢人,贪慕虚荣不丢人,靠男人也不丢人,男人自己这么干都不觉得丢人的事,为何换成是女人做就丢人了?
真正丢人的是,有些女人从没有正视过自身欲望,一直活在别人给她搭建的框架之中,半辈子过去了,不仅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还把自己活成了一个离了男人就活不了的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