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红火小日子(196)
在钟灵秀十五岁那年,她遇到了兵部侍郎家的三公子宋威,两人一见钟情。
宋威是宋侍郎的庶出三子,宋威娘是从外面买来的,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走了,只剩下宋威在府里艰难求生。
喜欢上钟灵秀后,宋威请求宋侍郎上门提亲,宋侍郎看不上钟灵秀,不同意这门亲事。
宋威苦苦哀求,最后宋侍郎烦了,说如果宋威实在要娶钟灵秀,便自己离开宋家,不再是他的儿子,
宋侍郎以为宋威会害怕,哪想到宋威毫不犹豫的同意了。
对宋威来说,宋府的人只会欺辱他,对他没有半分亲情,放弃这些亲人换心爱的姑娘,有什么舍不得的。
比起宋威来,钟灵秀更是果断,她在文昌侯府十几年,收集了不少文昌侯府的把柄。
待宋威来文昌侯府提亲时,钟灵秀直接拿着把柄对文昌侯老夫人说,若是不同意宋威的提亲,她就拿着她手上的东西去报官。
文昌侯老夫人没办法,只得答应了宋威的提亲,因此还气得病了一场。
这事当时传得沸沸扬扬的,说什么的都有。
有人说宋威傻,为了个女人连爹都不要了,也有人说钟灵秀太恶毒,竟然威胁养了她十几年的老夫人。
但有更多的人佩服这两人的果决与勇敢,佩服钟灵秀有胆子反抗,没有屈服,羡慕她能得一良人。
也有不少被打压的庶子,佩服宋威有勇气离家,而他们没有宋威的勇气,总能继续过着被压迫的日子。
金婆婆能认出钟灵秀,还是因为钟灵秀曾经到她以前的主家家里做过客。
钟灵秀的样子除了成熟了些,和以前没什么变化,因此她才能认出来。
清荷有些奇怪,金婆婆自从来了她家后,对自己从前的事只字不提,只说自己曾是官家奴仆,别的什么也没说。
她不说,家里其他人也没问过,就是不知怎么突然会愿意告诉自己这些。
陆大哥如今正跟着宋县令做事,金婆婆把这些告诉她,莫不是有意在给她提醒。
想到这儿,清荷心头一暖:“婆婆,我跟钟姐姐交好是因为我和她能聊得到一块,她出身如何,我并不在意。而且我了解陆大哥,我想陆大哥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我们交友只论人,不论出身。”
这个回答金婆婆丝毫不觉得意外,刚刚她就看出来了,自家姑娘并不像其他人那般向往高门大户。
她本来是不想再提从前的事,这会面对着姑娘,突然就想将自己的苦说一说,也不为别的,就是憋得太久了。
“姑娘,从前我只说我是官家奴仆,至于是哪家出来的,服侍的是谁,我都没说过,若是姑娘愿意听,今天我便讲讲。”金婆婆不知道想起了什么,语气中带着丝丝怀念。
清荷给金婆婆倒了一杯茶,放在金婆婆面前:“婆婆,你说,我想听呢。”
金婆婆愿意说出来,许是想通了什么。
她听说有些人心里一直憋着事,时间长了,会把人憋出病来,愿意说出来就好,她可不愿意让金婆婆憋出病来。
现在吃金婆婆的手艺吃惯了,一般的饭菜她吃着都不香。
金婆婆方才说了许久的话,也有些口渴了。
她端起茶杯,对清荷道了谢,将茶一饮而尽,然后眼神悠悠地讲起了她的故事。
第174章 恶毒亲人
金婆婆原名叫金三妮,是家中的第三个女儿,底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
金三妮夹在中间,爹不疼娘不爱。
家中的活兄弟姐妹都推给她做,再加上吃得不好,整个人瘦瘦小小的,还没有妹妹四妮长得高。
十三岁那年,年逢大旱,地里收成不好,家里没吃的。
爹娘为了儿子不饿肚子,盘算着卖一个女儿出去,换些粮食。
老大老二两个女儿,已经嫁出去了,只能在金三妮和金四妮当中选一个。
金四妮是最小的孩子,当娘的也疼爱她,舍不得卖了她,最后决定被卖的,理所当然是金三妮。
金三妮听别人说过,卖出去签了卖身契,在主家就跟畜生一样,随意打骂,即便是打死了,官府也不会管。
听说爹娘要卖了她,她吓得不行,哭着喊着求爹娘不要卖她。
为了不被卖,金三妮在爹娘屋子门口跪了一天一夜,可是没有用。
她娘把她从地上拉起来,让她吃了半个馍馍,转手便把她交到了人牙子手上。
因为长得瘦小,在人牙子手中半年都没卖出去。
人牙子不耐烦养着她,撂下话说,若是还没有人愿意买她,就把她卖到花楼里去。
比起被卖到花楼,金三妮当然更愿意当下人,至少能守住自己的清白。
于是,在下一次有婆子来买人时,她壮着胆子求了求买人的婆子。
买人的婆子心善,瞧着她实在可怜,便把她买了下来,安排到厨房做个烧火丫头。
金三妮在主家待了半个月,才知道买她的主家是当朝丞相沈大人的夫人。
沈夫人回老家探亲,府里丫鬟不够,这才临时在外买了几个。
作为烧火丫头的金三妮,很珍惜现在的生活,吃得饱饱的,还有新衣裳穿,没有人打骂她,就跟她梦里神仙过的日子一样。
直到有一天,金三妮看见一只毒蜂蜇伤了一位衣着华丽的妇人。
这种毒蜂,她以前在村里见过,毒性很强,若是不赶紧把毒拔出来,便有可能危及生命。
她来不及多想,三两步冲上前去,撕下一块布条,绑在妇人被蜇的胳膊上,然后迅速把毒蜂的毒刺弄出来,挤掉毒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