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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165)

作者: 伏菽 阅读记录

尽管知道是很普通的去租礼服,却依然忍不住有点期待。

一片微黄的梧桐叶落在他身上,他抬手拂去。

脚步声踏在落叶上,江暮白回过头来。

孟荀的声音响起:“学霸!我来了!”

他三步并两,跑到了江暮白身前。

他看向江暮白手中的梧桐叶:“哇!好大!”

孟荀好胜心顿时爆发。他蹲下来,试图找一片更大的。

挑挑拣拣半天,还是没找到。

江暮白干脆也蹲了下来。

“这片?”

孟荀看过去:“还是没有你的大。”

他继续乱翻。

因为堵车,朝笙刚到,她隔着车窗就看到了江暮白和小天王蹲在梧桐叶前的这一幕。

孟荀也就算了。她那简直算朵高岭奇花的同桌为什么突然也这么幼稚?!

“江暮白,孟荀。”她降下车窗,朝他们挥了挥手,“这儿。”

“嚯。”孟荀回过头去,一眼就认出了这辆车。

青春期的男生总是格外关注这些事物。

江暮白看过去,朝笙朝他挥手,催促道:“快点儿。”

透过后视镜,周言看到两个男生坐在了后头。

胖胖的那个显得有些拘谨,把自己小心的用安全带扣住,又忍不住好奇地看着车内。

清瘦俊秀的那个神情沉静,没被车所吸引。

周言多看了他几眼,发觉他在看朝笙。

目光很轻,既不唐突,也不冒犯,很快便温声和朝笙打了招呼。

是那种学生时代时,很常见的、很克制的,喜欢的眼神。

周言八面玲珑,几下便猜出了江暮白自己都不算太明晰的心思。

几乎是看着朝笙长大,他清楚家里这位大小姐有多游戏人生。

与闻家交好的人家中,与朝笙年龄相仿的孩子很多。

其中喜欢过闻朝笙的自然也有。

好几个撞上这道不走心的南墙,大小姐玩得开心,转瞬就忘。

最后就还留着霍家的那个,遮遮掩掩心思,守在这道南墙旁。

他见他们都系好了安全带,才问道:“是去华臻吗?”

后座的朝笙在孟荀震惊的目光中点头。

周言今日尽职尽责地做一个司机,闻言便打开了导航。

他丝毫不在意这个少年的心思。

*

滨江路寸土寸金,闻氏的写字楼坐落于此,霍家的酒店也坐落于此。华臻广场的位置选得很好,得以一开业就有了昂贵的身价。

周言停车,望向朝笙:“回去的时候再叫我。”

朝笙随意摆摆手,表示自己知道。

她轻巧地下了车。

作为高川最为昂贵的商场,华臻的装饰堪称奢华,以白金二色为主,满铺雪色的大理石。透过巨型的玻璃穹顶,可以看到明净的天空。

穹顶的中央,悬挂着由某位艺术家手工串成的三万颗水晶,垂泄如星河雨瀑。

孟荀有些犹豫。就算没有来过华臻,但是高川没有人不知道这座商场。

只是校园活动周,怎么要承这么大的人情?虽然可能对于闻家来说,这不算什么。

正有些退缩,江暮白先开了口。

“我觉得,我并不需要这样昂贵的礼服。”江暮白心中清楚,他看向朝笙,说话的声音依然沉静。

诚然,他在这一天看到了他和朝笙之间格外的不同。

人总不免将自己与在意的人放一起比较,若有差距,难免失望。但如果心无所图,也就不会为那道天堑而自卑了。

因此江暮白坦然地说出了他的想法。

女孩闻言,微微歪头,疑惑道:“你在说什么?”

朝笙似乎并不理解他的拒绝:“江暮白,别的我可不管,要走在我旁边的人,就要穿得和我相称。”

她望着江暮白淡静的眼睛,这双眼睛看过多少次,都觉得好看,眼角深邃,眼尾开如桃花,眼瞳干干净净,像温融的墨。

今天是周末,她发现自己还是第一次看到江暮白不穿校服的样子。

白色的卫衣连帽衫,不知名牌子的灰色工装裤,一双颜色褪得有些浅的蓝色帆布鞋,他个子高大,宛如个天生的衣架子,又得益于这张比之同龄人堪称惊艳的脸,纵然穿得极其普通,也让人觉得干净好看。

她大概摸清了他的品行,忽然想,无意看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江暮白又会如何。

朝笙有种游戏人生般的好奇心。

还没来得及思索朝笙那句话的意义,孟荀已经缓过劲来,他推了推江暮白,兴奋道:“来都来了!”

一中小天王看向朝笙,小小的眼睛迸发出亮堂堂的光——好开心!

文艺汇演那天他闪亮登场,保准馋哭许或。

周六,商场的客人明显的比工作日多,但因为整座商场的空间很大,因此并不显得拥挤。

一行人乘着环形的自动扶梯去了五楼。

孟荀头一次来这,好奇地伏在扶手上往下面瞅,偶尔有几个熟悉的脸晃过,他都疑心是不是在电视上也曾见到过。

有朝笙熟悉的SA等待在门口,见她来了,态度熟络地上前打了招呼。

“闻小姐。”她们是这样称呼朝笙。

江暮白微微看了她一眼,想起学校里的人,都爱围着她“朝姐朝姐”的喊她。

不一样的。

朝笙轻车熟路地往里走去。

这家连名称都只写了一串法语的奢侈品店由勃艮第红的丝绒墙壁和浅棕米字地面组成,黄铜的衣架上挂好了SA事先挑选出来的衣服,一座旋转楼梯静静伫立在店铺的中央——在华臻这样的商场,这家店依然占据了两层的广阔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