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176)
今天她穿着刺绣的礼服,乌发盘起,耳畔的钻石光芒熠熠,像极了电影里端庄又高高在上的豪门千金。
本就高挑到能给人压迫感,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走得分毫不晃。
那种直白的美丽近乎凛冽。
“我们班举牌的是谁?”忽然有人问。
“肯定是夏若琦啊。”
夏若琦是艺术部公认最好看的女生,还没艺考,已经签了经纪公司,作为平面模特参加了不少活动,还是个有十几万粉丝的博主。
人送外号“夏明星”,在一中,比孟荀那个的仅限一班的小天王有名得多。
她今天穿了一条饰满羽毛的暗粉长裙,栗棕色的卷发披肩,头顶还戴了一顶精致的王冠,上面的装饰在阳光下折射出绚丽的光。
甫一出场,就掀起满场惊呼。
他们看了看夏若琦,又看向正走过来的朝笙。
那么高的鞋跟走在塑胶跑道上,却如真正的女明星走红毯一样自若。
明艳精致的面孔上了妆,越发漂亮得盛气凌人。
“其实朝姐,吓人归吓人,还是挺好看的。”身旁的男生想了半天,最后老实巴交承认了心中所想。
毕竟朝笙“追杀”高二那个社会哥的时候他就在现场。
场面凶残,少女眼神如刀,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霍昀觉得骄傲,又觉得有点淡淡的不爽,好不好看,哪里用得上这群二五仔说。
“不过朝姐怎么去一班了,那可是高二最好的班,李四愍怎么肯的?”
“我怎么知道。”霍昀想都没想,直接白道。
“不会又和当初追钢琴家时一样吧。”有人摸着下巴揣测。
那个会弹钢琴的男生,拿下了国内外许多奖项,是一中艺术部的招牌,以至于大家都这样喊他。
霍昀没说话。
周围的人却觉得很有道理。
“应该吧。朝姐后面那个,不就是升旗仪式上总发言的江——”
“江暮白。”是霍昀忽而补充。
尽管霍昀和江暮白一句话也没说过,但却有一个不谋而合的默契——他们都很快记住了对方的名字。
“对对对。年级第一嘛。”他们继续说,“说实话长得也不赖。今天的礼服,和朝姐的,是一对儿的吧?”
素色天青,十分相称。
“那也不一定,礼服不都是班里租的。”
不是——霍昀看向一前一后的两人,他知道,那是朝笙挑的。
“朝姐每次追人,都很舍得。这次直接把班都换了。”他们最后总结,玩笑般道,“这次要花多久,又会在一起几天?”
钢琴家花了两个月,在一起三天。
霍昀忽然感到那种隐藏的不安熄灭了。
他想,大家都知道的,朝笙何曾真的真心实意和一个人在一起过。
她以游戏人间的态度对待感情。
所以有什么好愁的。霍昀一哂,觉得自己最近实在越来越优柔。
周围的人干脆赌了起来。
“我猜十天。谈的话——半个月?”
“都换班了,好学生不好追的吧。我估计得一个月。”
“切,要是我说中了,包了我一个月的烟。”
“朝姐如果追我,我当场被拿下嘻嘻。”
有人嘴贫,立刻被怼了回去。
“想peach呢你。”
“昀哥,你说朝笙多久能拿下好学生?能谈多久?”他们笑闹完,干脆过来问霍昀,搂着他肩膀嘻嘻哈哈。
“无不无聊。”霍昀这会儿心情不错,懒得和他们计较。
“猜猜嘛。咱们谁有你和朝姐熟哦。”他们推了推他,贱兮兮补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别烦。”霍昀受不了了,随口道,“三个月吧。”
有人不乐意了:“我朝姐需要这么久?”
霍昀撇撇嘴,还是看在钢琴家的面子上加了一个月的。
“多久分手?”他们又问,并不觉得拿这件事情做赌注是否冒犯。
霍昀也不以为意,朝笙本来就是爱玩的人。
“也三天吧。”
“嘁,昀哥,你输定了。”他们觉得霍昀敷衍,“别的不说,好学生长得比钢琴家要好看。”
直男也是有审美的。
霍昀挑眉,好看又怎么样。
朝笙的方队走了过去,他觉得运动会似乎也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等下夏明星要比体操,去看看?”有人提议。
霍昀没什么兴趣,他望向高二的看台,朝笙撑着班牌,摇摇晃晃的站着。
“傻不傻。”他低声嘟哝,心情大好,拔腿跟着二五仔们走了。
来都来了,看点热闹吧。
很多年以后,霍昀偶然想起这个看似寻常九月,才后知后觉,那场荒唐而随意的赌局,他其实是赌对了一半的。
但此刻的他,并不曾料到。
第127章 校霸与学霸(33)
朝笙撑着班牌,在看台上晃晃悠悠。
严格意义上来说,穿高跟鞋已经是两辈子以前的事情了。
银色高跟鞋上的碎钻在阳光下光华潋滟,脚踝上的青色细链触感冰凉。朝笙轻轻踮了踮脚,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自己居然也还能走得步步生风。
她微微侧过脸,看向身旁的江暮白。
他额前的碎发在风中微动,露出的眉眼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温和清峻。
江暮白很快察觉到了她的目光:“站累了吗?”
高跟鞋踏在她均亭修长的骨肉下,固然是美的。
在教室里看到时,江暮白也有一瞬的惊艳,但很快又觉得——大部分的压力都会集中在脚背上,无论看起来如何美丽,应该都不会太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