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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死后男主追悔莫及(176)

作者: 伏菽 阅读记录

今天她穿着刺绣的礼服,乌发盘起,耳畔的钻石光芒熠熠,像极了电影里端庄又高高在上的豪门千金。

本就高挑到能给人压迫感,她踩着八厘米的高跟鞋,走得分毫不晃。

那种直白的美丽近乎凛冽。

“我们班举牌的是谁?”忽然有人问。

“肯定是夏若琦啊。”

夏若琦是艺术部公认最好看的女生,还没艺考,已经签了经纪公司,作为平面模特参加了不少活动,还是个有十几万粉丝的博主。

人送外号“夏明星”,在一中,比孟荀那个的仅限一班的小天王有名得多。

她今天穿了一条饰满羽毛的暗粉长裙,栗棕色的卷发披肩,头顶还戴了一顶精致的王冠,上面的装饰在阳光下折射出绚丽的光。

甫一出场,就掀起满场惊呼。

他们看了看夏若琦,又看向正走过来的朝笙。

那么高的鞋跟走在塑胶跑道上,却如真正的女明星走红毯一样自若。

明艳精致的面孔上了妆,越发漂亮得盛气凌人。

“其实朝姐,吓人归吓人,还是挺好看的。”身旁的男生想了半天,最后老实巴交承认了心中所想。

毕竟朝笙“追杀”高二那个社会哥的时候他就在现场。

场面凶残,少女眼神如刀,给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

霍昀觉得骄傲,又觉得有点淡淡的不爽,好不好看,哪里用得上这群二五仔说。

“不过朝姐怎么去一班了,那可是高二最好的班,李四愍怎么肯的?”

“我怎么知道。”霍昀想都没想,直接白道。

“不会又和当初追钢琴家时一样吧。”有人摸着下巴揣测。

那个会弹钢琴的男生,拿下了国内外许多奖项,是一中艺术部的招牌,以至于大家都这样喊他。

霍昀没说话。

周围的人却觉得很有道理。

“应该吧。朝姐后面那个,不就是升旗仪式上总发言的江——”

“江暮白。”是霍昀忽而补充。

尽管霍昀和江暮白一句话也没说过,但却有一个不谋而合的默契——他们都很快记住了对方的名字。

“对对对。年级第一嘛。”他们继续说,“说实话长得也不赖。今天的礼服,和朝姐的,是一对儿的吧?”

素色天青,十分相称。

“那也不一定,礼服不都是班里租的。”

不是——霍昀看向一前一后的两人,他知道,那是朝笙挑的。

“朝姐每次追人,都很舍得。这次直接把班都换了。”他们最后总结,玩笑般道,“这次要花多久,又会在一起几天?”

钢琴家花了两个月,在一起三天。

霍昀忽然感到那种隐藏的不安熄灭了。

他想,大家都知道的,朝笙何曾真的真心实意和一个人在一起过。

她以游戏人间的态度对待感情。

所以有什么好愁的。霍昀一哂,觉得自己最近实在越来越优柔。

周围的人干脆赌了起来。

“我猜十天。谈的话——半个月?”

“都换班了,好学生不好追的吧。我估计得一个月。”

“切,要是我说中了,包了我一个月的烟。”

“朝姐如果追我,我当场被拿下嘻嘻。”

有人嘴贫,立刻被怼了回去。

“想peach呢你。”

“昀哥,你说朝笙多久能拿下好学生?能谈多久?”他们笑闹完,干脆过来问霍昀,搂着他肩膀嘻嘻哈哈。

“无不无聊。”霍昀这会儿心情不错,懒得和他们计较。

“猜猜嘛。咱们谁有你和朝姐熟哦。”他们推了推他,贱兮兮补充,“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

“别烦。”霍昀受不了了,随口道,“三个月吧。”

有人不乐意了:“我朝姐需要这么久?”

霍昀撇撇嘴,还是看在钢琴家的面子上加了一个月的。

“多久分手?”他们又问,并不觉得拿这件事情做赌注是否冒犯。

霍昀也不以为意,朝笙本来就是爱玩的人。

“也三天吧。”

“嘁,昀哥,你输定了。”他们觉得霍昀敷衍,“别的不说,好学生长得比钢琴家要好看。”

直男也是有审美的。

霍昀挑眉,好看又怎么样。

朝笙的方队走了过去,他觉得运动会似乎也就没什么可看的了。

“等下夏明星要比体操,去看看?”有人提议。

霍昀没什么兴趣,他望向高二的看台,朝笙撑着班牌,摇摇晃晃的站着。

“傻不傻。”他低声嘟哝,心情大好,拔腿跟着二五仔们走了。

来都来了,看点热闹吧。

很多年以后,霍昀偶然想起这个看似寻常九月,才后知后觉,那场荒唐而随意的赌局,他其实是赌对了一半的。

但此刻的他,并不曾料到。

第127章 校霸与学霸(33)

朝笙撑着班牌,在看台上晃晃悠悠。

严格意义上来说,穿高跟鞋已经是两辈子以前的事情了。

银色高跟鞋上的碎钻在阳光下光华潋滟,脚踝上的青色细链触感冰凉。朝笙轻轻踮了踮脚,没想到过了这么久,自己居然也还能走得步步生风。

她微微侧过脸,看向身旁的江暮白。

他额前的碎发在风中微动,露出的眉眼是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温和清峻。

江暮白很快察觉到了她的目光:“站累了吗?”

高跟鞋踏在她均亭修长的骨肉下,固然是美的。

在教室里看到时,江暮白也有一瞬的惊艳,但很快又觉得——大部分的压力都会集中在脚背上,无论看起来如何美丽,应该都不会太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