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女配她恃美行凶(566)
说到‘学历不够’这四个字,薛母有丝丝遗憾,可说到‘闻人老爷子’,她只有满足。
她对自己的身份,对闻人老爷子的身份,认得很清。
她明白两人的差距不是门第之见就可以改变的——从头到尾都不重合的两条线,即使面对面的相遇了,也改变不了一直往前伸也绝不会交叉在一起的事实。
薛母活的很通透,所以也很快乐。
这件事情并没有在薛志平的心里留下什么痕迹,因为他跟薛母相依为命的生活非常满足,跟薛母提起那些事情一样,没有遗憾。
留在了富人区,他也没想过跟闻人家的两个正儿八经的公子争什么。
薛母去世之后,薛志平把她埋在了郊外的一个很大的墓地里。
那里葬了许多人,草木修理的非常好看,有山有水的。
母亲以前就喜欢看这些东西,以后也一定会喜欢。
薛志平很有做生意的头脑,从第一笔小生意到后来的商战博弈,他鲜少有败绩。
后来认识了谢安,认识了很多富人区的大佬,他站的更高、更稳,手里拥有的东西越来越多,他也越来越觉得没有滋味了。
他到底还是不如母亲,不能在平平无奇的时间里摸索出甜味儿。
外人说他是花心大萝卜也好,说他‘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也好,说他渣男渣的别具一格也好,说他‘不婚主义者’也好。
薛志平都不在意,在他心里,这些人、这些事,都是如此的叫人乏味。
认识陈媛,是他人生中可以列为‘最有乐趣事件’之一了。
陈媛是个工作狂,跟他以前一样。
陈媛比他小近二十岁,初次见面的时候,就是个小姑娘。
刚从学校毕业的小姑娘。
他是个事业有所成的大总裁。
薛志平长得真不差,帅的过了头,平日里整的人模狗样的精英范儿,再加上一张嘴叭叭叭的会哄人——少女杀手也不过如此。
这身份的悬殊差异,随便写写就是一本言情小说。
陈媛长的年轻貌美,身上可没有一丝稚气——她从很小开始,就在外面兼职。
什么脏活儿累活儿都做过,见过各种乱七八糟、乌七八糟的人,可还是能笑得温暖。
第一次见面,她就在卖书。卖出去一套书,就可以获得一点点小费的那种。
她卖的是最不好卖的纸质书,这种书又贵,又不方便,联邦人都不好这个。
薛志平看见她这张脸时,就买了两套,想跟她搞上关系。
他以为自己暗示的够明显了,稍微知情知趣的人就该晚上到他给的这个房卡这儿报到。
但是他失策了。
卖东西的时候,他说什么,陈媛应什么,搂搂抱抱都可以笑着对你说‘先生您辛苦了’。
卖完之后,给了卡之后,她头都不带回的转身就走,对着街边的小姐姐继续售卖,眼角都不分他一个。
他以为是欲擒故纵,还自以为是的在心里评判可以对她感兴趣多久。
到了晚上,薛志平等着等着,没等到人来。
他再遇到这人时,她第一句话就是‘你谁啊’。
那陌生的眼神,那陌生的态度,真是叫薛志平好一阵……难堪。
他没想到自己被一个小姑娘,用完就丢了。
这小姑娘眼力见是很好的,第一次见面就能说出他衣服牌子和手表价格。
薛志平就以为她是爱这个,贪图这个,才会去多多研究——后来才知道,人家卖过这个。
就是因为卖过这个,她看再贵的表,看再贵的手工西装,都是在看一个货品。可以欣赏,但绝不会伸手去拿。
因为不属于自己。
离得再近都不属于。
薛志平这才对她彻底感上兴趣。
他用自己以前泡妞的那些技巧,送了很多东西——花,巧克力,小兔子,衣服……
绝不送金卡,房子车子这些,都是送的一些生活中能用得上的小玩意儿。
花可以摆在家里插花瓶嘛,这样看一次就可以想自己一次了。
巧克力可以吃嘛,当做下午茶补充能量什么的。
小兔子可以摸嘛,白白软软的,多治愈心灵啊。
衣服可以穿嘛,不会买太贵的惹人闲话,就是档次高一点的,能穿的出去的。
陈媛一开始是不收的,或者实在拒绝不了收了都会回礼。
看见他开的车,看他一天到晚闲着没事儿干吊儿郎当还赚那么多之后,她就收了。
用白初一的话说就是——有钱人嘛,不宰白不宰。
送了一年,两人还没进展。
不是薛志平的问题,是陈媛的问题——她真的是个工作狂。
公司有事儿,哪怕他们俩在吃情侣套餐,红酒都要交着杯喝了,她都可以立马把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是个意思,然后嘴里道着歉拎着衣服就走人。
薛志平忍了好几次,就受不了了。
他觉得陈媛太能摆谱。
跟她谈了一次,说了自己的一些想法(大概就是想上床不谈情说爱这种),陈媛就让他滚蛋。
那个时候的薛志平还有点儿傲气,说滚就滚了,头也不回的,像第一次见陈媛她表现得那样。
再遇到陈媛,就是几年后了。
那个时候,薛志平已经跻身为联邦钻石王老五排行榜前三了。
他年纪在这群老总中算是偏小,但对于外面那些小鲜肉来说,又大了。
但没事儿,他再怎么看,都是一个帅叔叔。
那个时候,陈媛已经成为了白初一的经纪人。
想搭上谢安这个关系,但是苦于无门,不知道怎么,就找到了他这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