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小甜桃(12)
孟锦瑶和孟锦霄姐弟俩有几分像,特别是那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桃花眼,他年纪虽小,却也能称得上一句剑眉星目,满身的朝气,让明桃想起两句诗——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他若是一位富贵风流公子,必会惹得女子为之倾倒。
“明桃,我不俊俏吗?”孟锦霄不死心地凑到她面前,大有不说出让他满意的话便不走的架势。
被磨得没办法,明桃只好将那句诗讲出来。
“什么意思?”孟锦霄听不懂。
“你自己琢磨去。”明桃嗔他一眼。
这一眼似喜似怒,孟锦霄看得心神荡漾,晕乎乎地走了。
饭桌上,他对着姐姐表决心:“以后我一定好好读书,按时回家,再也不贪玩了,我发誓。”
孟锦瑶见状还能有什么不懂的,嗤笑一声,给他留个面子不明说罢了。
李清洲默默吃饭,什么都没说。这样的誓言,孟锦霄没说过一百遍也得有五十遍了,不过他也确实不像是读书的料子。
“五陵什么东,什么白马春风……什么来着?”
正吃着饭,孟锦霄不停嘟囔这句话,孟锦瑶皱眉道:“好好吃饭。”
孟锦霄硬气道:“我想诗呢,别打扰我!”
孟锦瑶翻了白眼,“想诗?你想屎还差不多。”
被自己说的话恶心到了,孟锦瑶有些吃不下,索性问道:“什么诗,说来听听。”
孟锦霄便又重复了一遍。
从前孟锦瑶只跟着自己的秀才爹学过简单的字,闻言也想不出来,只得说道:“吃过饭再想吧。”
“哼,我就知道你也不知道。”孟锦霄扮了个鬼脸。
“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李清洲不确定地念了出来,孟锦霄惊喜地看向他,“对,就是这两句!清洲哥怎么知道的?”
“大概是以前学过吧。”李清洲拧眉道。
鹿首村没有学堂,识字的人也不多,平日里也用不上诗句,所以他根本没想过自己还会背诗,方才听完孟锦霄说的,脑海里便浮现出了这几个字,迫使他开口。
孟锦霄见状又说了几句在书院里学过的诗,李清洲也顺畅地接了下半句,信手拈来般。
“清洲哥不仅会打猎,还会背诗,简直就是文武全才!”孟锦霄一脸崇拜,又问,“那你知不知道那句诗是什么意思?”
他才疏学浅,实在不明白这句诗的含义,只觉得骑着白马肯定很帅气。
李清洲和他解释了一遍,孟锦霄琢磨了一会儿,又开始嘿嘿傻笑,刚吃完饭便又跑去北屋。
孟锦瑶看着弟弟的死样子哼了一声,悄悄说道:“我瞧着锦霄对明桃有意思。”
李清洲平静地“哦”了一声。
“你说我要不要撮合他们?”孟锦瑶难得露出一丝笑意,“若是明桃真能让锦霄上进,这个弟妹我认下了。”
李清洲并不关心,而是顺势说道:“锦霄还小,不着急,你可有中意中人?”
完全是兄长的口吻,孟锦瑶已经习惯了,闻言低头吃饭,面前却浮现出一张俊秀的、带着和煦笑意的脸。
她的脸开始发烫,故作镇定道:“我身上戴孝,暂时不考虑婚嫁。”
李清洲默了默,“孟伯已经去世半年了,而且他向来不在意这些,更何况他的遗愿是让我帮你找个好归宿,我责无旁贷。”
其实当时谁都能听出来,孟伯的意思是让他娶孟锦瑶,他没答应。
孟伯便退而求其次,让他帮她找到好人家之后再离开,心里或许还希冀着这段时间他们可以培养一番感情,成亲也就水到渠成了。
只是他对孟锦瑶从来都只有兄妹之情,孟锦瑶对他也不冷不热,除了正事,两人基本没说过什么话,更像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
况且,寻到自己的身世之前,他没打算成亲,他的年纪应当有二十一、二了。男子一般十七、八岁成亲,或许他已经有了妻子,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对不起两个女人。
“你别管了!”孟锦瑶站起来,“我心里有主意的。”
她看着李清洲,冷声道:“至于我爷爷的遗愿,你也不必在意,若是想走随时可以走,我绝不挽留。”
见她坚持,李清洲没再说什么。
吃过晚饭,孟锦瑶指使弟弟干活,“明桃的药快煎好了,你帮我看着点。”
孟锦霄闻言拍着胸膛保证:“你放心,我一刻都不离开,不会让人有机会下毒的!”
孟锦瑶:“……”
支走傻弟弟,孟锦瑶马上走进北屋,关上门之前,余光却见李清洲朝这边走来。
“你也有事找明桃?你先。”
李清洲顿了下才开口:“没有。”
径直走远。
“莫名其妙。”
孟锦瑶嘟囔一句,干脆利落地关门,想了想,脸上带了点笑意,转身看向明桃。
这还是明桃第一次见她笑,见状也放松了些,轻声问:“锦瑶姐姐有事吗?”
孟锦瑶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憋了半天才出声:“也没什么,就是想问问你觉得我弟弟怎么样。”
明桃困惑地看着她,“挺好的。”
“我也觉得他挺好的,唯独不好的一点是不喜欢读书,”孟锦瑶咬牙切齿,“整日只想着玩。”
明桃从不说人坏话,闻言只能点头附和,心道她大概是被弟弟气到了,想倒倒苦水。
“明桃,你喜欢状元吗?”
话题跳的如此之快,明桃顿了下,又点点头,谁会不喜欢满腹经纶的状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