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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症(80)CP

作者:七月清风 阅读记录

反反复复发烧,咳嗽到无法入睡时,隋烨心疼而后悔。

正如樊骥教训他时所说的,“喜欢一个人,不该是这样。”

时隔数月。

隋烨再也不能像上一次般,无视江泞的眼泪,无视江泞在自己面前受伤,并冷静跟他说出:“你有没有医学常识。”

“人体根本没有这么脆弱,血有自凝能力,而且你不知道正确的位置跟深度。”

“等你失血过多昏迷,我会送你去医院。”

“别妄图用死亡来威胁我,摆脱我。”

这样的话,隋烨说不出。

因为他错了,他的Omega真的很脆弱。

隋烨望着江泞流血的手掌,语气担忧,“宝贝,别做伤害自己的事,条件我们可以慢慢谈,现在你需要先止血。”

他想去拿毛巾,但刚抬脚,江泞就尖声道:“别过来!!!”

他脚边都是锋利的水晶灯的碎片,一不小心就能扎破脚。

过于应激会让江泞失去理智

尤其是江泞有过伤害自我的先例。

几步之遥,江泞的目光痛苦而绝望。

掌心滴落的血珠染红了他的衣服,他举着碎片,与几个月前一样。

他以死相逼,只为离开。

“放我走!”

江泞声音尖锐,碎片对着隋烨。

这种威胁,在隋烨看来幼稚而无用。

隋烨不敢逼他,只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温柔无害,他慢慢靠近,嘴上分散着江泞的注意力,“你想离开对不对?我......”

江泞拒绝谈判,他再一次用尖锐的碎片面朝自己。

他问隋烨,“医学常识有说,捅穿脖子会怎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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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应该也是双更,大家喜欢的话,记得给我留评论哦,我会更有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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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初遇·回忆篇(上)

江泞眼神决绝,隋烨知道他没开玩笑。

这个看上去柔弱好欺的Omega,内心远比他所想的坚韧。

其实想想也对,江泞从小是跟着外婆长大的,父母缺失的青春期,必定吃了苦头,后来唯一的亲人离世,他也一边打工一边上学。

江泞能够接受社会的不公,也能忍受委屈。

可是兔子急了都会咬人。

亲人离世,朋友远行。

江泞被逼狠了,绝望之际,只会认为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值得他留恋的。

相较于一直被隋烨这样关着,强迫着,占有着......江泞会崩溃地认为,死亡对他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新的解脱呢?

隋烨目露慌张,站在原地一动也不敢动,捏着药盒的手心都是冷汗,语气紧张道:“泞泞,别做伤害自己的事。”

“你想要什么,我们都能谈,冷静一点。”

隋烨一边轻声安抚他,一边想:

江泞在他心中的分量,早就超出他的认知与预估。

他爱江泞。

隋烨想起小时候,他心血来潮,有一段时间喜欢小狗。

父母总是满足他的一切要求,隋烨如愿得到了一只白色的卷毛小狗。

那时隋烨才六岁,一段时间后,某天在玩耍之际,那只小狗咬破了隋烨的手指。

他看着指尖的鲜血,看着那条咬伤他,又冲着他摇尾巴,讨好他的小狗,隋烨当即让人送走那只小狗。

在他的世界观里,任何事物与人的存在不能让隋烨开心,那就应该舍弃,远离,甚至是毁灭。

最初他对江泞的情感也是如此,只想满足当时的欲望。

与江泞的第一次相遇,是在雨天。

D州算是隋家的根,隋烨的太爷爷辈就离开D州经商,落叶归根后,隋家隔年便要回来祭拜。

隋烨父母那几年生意越做越大,几乎定居国外。

隋烨那段时间难得有空,便陪同爷爷回来祭拜。

一场暴雨,让信号灯电路故障,路面积水过多,导致交通混乱,哪怕雨势渐小,堵车仍没好转,返程去机场的隋烨与老爷子堵在了半路。

无聊之际看向窗外,正好看见站在餐饮店门口系着围裙,挨领班骂的江泞。

皮肤白皙,侧脸清秀的Omega,穿着廉价的白色的杂牌运动鞋,头发被雨水溅湿,江泞一开始好脾气听着,弯着腰跟人道歉。

隋烨在车内,紧闭的车窗,隋烨听不清具体内容,但能看对方不依不饶,叉着腰对着江泞乱骂,路人都频频侧目。

之后,骂人的终于停下,塞了一沓传单给江泞,让他站在门口发传单揽客。

隔着细雨与车流,隋烨终于看清江泞的正面长相。

隋烨见过很多长相或俊美,或美艳的Omega,江泞比不上他们,唯有一双眼睛,又圆又黑,像宝石又像星星。

骂他的人进去后,江泞愣了几秒,抬手将最上面的一张传单扔在地上,气鼓鼓踩了踩。

积水溅在他的鞋子与裤腿上,这个Omega像是没预料,蹦跶了一下,像只受惊的兔子。

好笨......

隋烨没忍住,轻轻一笑。

一旁看书的老爷子推了推眼镜,抬头问隋烨:“怎么了?”

隋烨嘴角的笑意还没散去,老爷子诧异道:“你看上去心情不错,我以为堵车只会让你心烦。”

隋烨不语,坐在前排的助理立马道:“老爷,先生,我已经查过了,马上进入缓行,拐过红绿灯上高架桥后,就一路畅通。”

隋烨嗯了一声,扭过头再看向窗外。

站在餐饮店门口的江泞,已经收拾好了情绪,开始很认真发传单了,他双眸清亮,明媚温柔,笑起来,那双眼睛就变成弯弯的月牙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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