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24)
往常觉得萝卜有股臭味的林生生,往萝卜煮虾的碗里,夹了好几次。
头一回觉得萝卜那么好吃,一股子清甜味。
吴秀丽止不住赞叹:“欢欢朋友送来的大萝卜就是好吃,比我们自家种的要甜不少哩。”
“而且那个头又大,乍一看还以为是萝卜成精,看不住就要化成小娃娃了。”
她在家里也会种些蔬菜,从来没有吃过那么好吃的萝卜。
“汁水也很充足,用指甲盖轻轻一掐,水就溅出来了,我看生吃也好吃。还有一根,我用来做腌萝卜怎么样?”
林庄成又是夹了一筷子在碗里。
“欢欢,不是想做腌萝卜吗?”吴秀丽想起了林歆欢拿着刀切萝卜样子。
沉浸在美食里的林歆欢,听到有人q自己,赶紧咽下红烧肉。
油亮亮的肉,让她嘴唇糊上了一层油。
“妈,那是我又另外的用处。爸,你给我腌甜口的吧,我喜欢吃甜口的。”
要是拿人参当萝卜吃,怕你们喷血而亡。
用醋、白糖腌起来脆脆的萝卜,在放冰箱里冰一下,甜丝丝,哎呦~拿叫作一个好吃。
不过...放上小米辣,火辣的口感也不错...
两种味道,林歆欢难以取舍。
甜?辣?甜?辣?
算了!我都是成年人了,不做选择,两种都要!
林庄成哪里会不答应,乐呵呵的说,吃饱饭马上做。
反正萝卜那么大一条,做成两份,分量也不少。
最恐怖的还属那竹笋了,比一个篮球还大,要是让它发展成竹子,肯定是竹中之王!
削了半天的竹笋,做了两道菜,也不过是缩小了一圈。
嗯~还是拿来吃吧,竹中之王算什么,都比不上这一碗竹笋红烧肉强。
香!真的太香了!
都说煮饭的人,对吃不敢兴趣。
因为煮的时候,味道都闻饱了。
林庄成差不多也是如此,到吃饭的时候,都没胃口,只是为了填饱肚子。
但今天,他等笋下锅之后,闻着味道罕见的饿了。
满脑子叫嚣着:来一口~来一口~
借着尝味道,吃了一块笋子,哎呦!嫩得都不敢咬,刺溜一下就滑到胃里去。
要不是自己意志力强,还能让菜上桌?
第21章 重金求参
如今吸饱肉汁的笋子,味道更是好,让林庄成一口能吃一碗饭!
平日里林家最爱吃的肉,无人争抢,都在碗里挑着竹笋吃。
那笋汤更是林歆欢的最爱,清清淡淡的甜味,越喝越上头。
幸好,林庄成只是煮了一铁盆,要是再多煮一些,林歆欢的肚子都要爆炸了。
一家人捂着肚子,躺在椅子上,脸上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
林庄成:“我好久没吃过那么爽了。”
美食带给人的快乐,能忘掉一切烦恼。
吴秀丽:“欢欢,你朋友在哪买的,我也去买一些。”
她看家里人那么爱吃,即使多花钱也无所谓。
林生生偷偷拉松裤头,揉着小肚子,耳朵竖起。
“我朋友是农学院的,经常会培育出新型种子,现在市面上还没卖。要不,我向他要一些来种?”
也不知道,种在地球的土地上跟种在兽人大陆有什么不同。
拉一个莫须有的朋友出来,以后各种植物都有理由出现了。
他们统称为背锅侠!
“真的吗!你朋友愿意拿出种子吗?”
林庄成惊喜,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握紧双手等待林歆欢的回答。
他知道种子对于农民是有多重要,好的种子才能种出好的作物。
不然国家集合无数的人才,一代一代改良种子做什么。
品质好的作物,能卖不少钱呢。
对于一个靠种田吃饭的农民来说,无异于天上掉馅饼。
林家两兄弟种的都是最普通的作物,西红柿、豆角、黄瓜、青菜......
还有一片瓜地。
可以维持温饱,但也挣不到大钱。
平时林庄成和林庄国还会接一些临工,砸墙、修电路、抹水泥,什么活都干。
“嗯嗯,可以,但他们也可能是因为地域的原因,才长那么大,不知道种在我们这里是什么情况。
种子还在研究阶段,一切都不好说。”
林歆欢不敢保证,只好先给林庄成打预防针。
林庄成点点头:“没关系,已经够好的了,反正家里都要种,总要试试才知道。”
要是成功种出同样的萝卜,可以卖个好价钱。
多攒些钱,给孩子出出力。
虽然现在林歆欢一个人的存款,比家里多好几倍,不需要他帮忙。
但是别人家孩子有的,欢欢和生生都不能少。
现在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给两孩子在县城,一人买一套房子。
要是种不出来,也没损失,只是占了一块地而已。
他最不缺的就是土地了。
“好~”
林歆欢从人参的乌龙里,就看出兽界大陆对植物的了解甚少。
也许不止有萝卜、竹笋和人参。
说不定还有更多地球上的植物,或者是地球上灭绝的植物!
很有可能有她想要的药材!
但是...她不能去兽界大陆,看不到对面到底有那些植物。
突然林歆欢灵光一现,又在淘宝上下单了相机。
晚上拿了一个高木桶,扔上一包自制的泡脚包,倒上开水。
水渐渐变成黑色,林歆欢掺了一些冷水,用手试了试水温。
等到水温合适,才把脚放进木桶里。
温热的水将药力,从脚底向上输送,加速血液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