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241)
要知道他不是魔法体质,根本感受不到魔法的存在!
别看到整天嘻嘻哈哈,安慰自己林歆欢永远爱自己,时常梦到林歆欢与鱼丸越走越远的背影,无论他在梦里怎么呼喊他们,都不回头。
毕竟魔法生物,寿命比普通人长太多太多,更别说他只是一只鹅。
“不是魔法,是跟魔法不一样,更强大的存在!”
“我猜,很可能是灵气,这里就是轩辕文琴所说的破云大陆。刚才的污秽,跟传说中的洗髓差不多。
魔法和仙法有异曲同工之处,刚才我就是按照魔法的运行方式,吸收空气中游离的混沌气体。”
灵气按照清洁魔法阵的轨迹,真的能成型,发出同等效用。
“嗷,可是我感受不到主人说的混沌之气。”
鱼丸烦躁的在地上磨蹭爪子。
在陌生的地方他魔法根本施展不了,害怕保护不了林歆欢。
“鱼丸是风系,吸收空气中的风元素,但灵气并不像是单一的魔法元素。”
就像...就像是五颜六色的魔法元素混合而成!
这就是林歆欢能成功将魔力转化为灵力的原因,林歆欢可以吸收所有系的魔法元素,它们汇聚、形成为灵气。
火元素+风元素+光元素+......=混沌元素=灵气。
所以单一的风元素,无法感受到象征最高等级的混沌元素,也就是灵气。
林歆欢感觉她在德斯索大陆称之为最高级别的魔力,在修仙界还有很大进步的空间。
只是在金丹期,比轩辕文琴还低一阶梯,轩辕文琴说过他是元婴中期。
传说中移山填海的能力,可不是几句魔咒和魔阵能比的。
“白毛能感受到灵力,说不准能够修仙呢!”
林歆欢安抚着白毛,摸摸他的小脑袋,她懂他的焦虑。
“可以学着在德斯索大陆那样,与修仙众人交易,换取修仙秘籍呢。”
她说这话时也有些没底气,如此高等级的修仙世界,能看得上蓝星的物品吗?
引以为傲的高科技,在这里没有信号只是无用的躯壳罢了。
方便的交通工具,对于御剑飞行的修仙者来说,只会限制他们行动。
未来发生的事情,将颠覆她的认知。
在秘境一处,某残魂亮了一下,半伏在地面上的姿势,双手举高,畅快的伸了一个懒腰。
动作太大,以致于灵魂飘溢出。
仙人眼疾手快的抓回半块腰的部分,按了回来:“好险,差一点要以残缺的形象见乖乖徒弟了。”
“让我看看谁通过我的考验~”他已经等待的太久太久。
正如破云大陆的修仙宗门所猜测,这次秘境是仙人遗址,有仙人传承。
但是所有人都想不到这位仙人的传承试炼如此奇葩,他们虽然是第一次发现,但是它并不是新的秘境,已经存在几千年之久。
修仙界已经飞升或飞升失败的老前辈也经历过这个秘籍,只是从没有人得到仙人的传承。
要不是林歆欢的出现,残魂过不了十几年便消散,秘境随之崩塌。
一转身,期待着的传承人,竟然!
林歆欢悠闲的躺在躺椅上,还怕冷,给自己的肚子盖了一条小被子,搞了一个星星形状的抱枕抱在怀里,背后还垫着靠枕。
左边是小桌子,放着水果、零食、茶水。
很惬意的一边看书,一边吃着水果零食。
仙人眼抽抽,他怎么没有想到过还可以这样看书,所以自己的日子是白过了?
想当初他只有一个蒲团,或者席地而坐,捧着一本书就能看一天。
光看就能体会到,这样读书该有多惬意~
第215章 仙君的亲传弟子
仙人又看四周被打扫得闪闪发亮,一尘不染的书屋,每一本书上一粒灰尘都没有,让爱书者身心愉悦。
仙人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是我心中最佳的徒弟。
还没拜师呢,已经叫上徒弟了。
“徒弟,徒弟!”
林歆欢听到了陌生的呼唤声,忙放下书,呈戒备状态。
看到空无一人的书屋,半空中浮现一中年男子,青蓝色的衣袍,三千青丝用一条素色发带束起,气质温润文雅,像是古代的教书先生。
眼睛看到他,鼻尖似乎闻到了笔墨的味道。
要不是林歆欢心脏强大,已经被他独特的出场方式吓晕厥。
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并没有发现陌生阿飘对自己的恶意。
转念一想,很有可能是这间书屋的主人呢,林歆欢恭敬的对男人一拜。
“先生莫怪,我以为书屋是无主之物,所以才找出书本阅读。”
书屋中灰尘显示凌乱的脚步,还有一些书本上的手指印记,都表达着这是一间废弃书屋。
文字是最快了解一个陌生世界的通道,所以林歆欢特地将书屋清洁干净,挑书阅读。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孩子,以前的确是无主之物,以后就是你的了。”
仙人开怀大笑,对林歆欢非常满意,爱读书的人,品性不会差。
更别说她是自己等了几千年,才等来的宝贝徒弟,对林歆欢安上了巨巨巨厚的滤镜。
只是有些奇怪修仙界服装改革,跟他记忆里穿着服饰有些不同,可能是自己落伍了吧,修仙界如今流行这样穿?
完全没有想到,林歆欢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摸了摸长须:也对,我都死了几千年,发生一些变化也不奇怪。
“我的?”林歆欢疑惑的指了指自己。
“这是本仙的浩渺洞府,本仙名号浩渺仙君,平生最爱的就是书籍,不管是寻常的山水游记,还是历史辛秘,人物小传......都能让我在其中找到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