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春情难抑[男二上位](90)完結+番外

作者:清翀 阅读记录

在林诗之前,裴庭远没谈过恋爱,所以即便他在商场上再厉害,在恋爱中依旧是白纸一张,因此他只好在网上借鉴一些经验,他不想让林诗感觉和自己谈恋爱没意思。

林诗也不是个扫兴的人,知道裴庭远平日里挺忙的,两人每日的见面时间也就是晚间这一会儿,这还是裴庭远晚上没应酬的时候,要是有应酬,估计两人一天也见不了一面。

“好啊,那我去换身衣服。”林诗二话没说就从沙发上站起身进卧室去换衣服了。

没几分钟就换好出来了,这已经是晚上了,出去看个电影的时间林诗就懒得再花时间化妆了,要不然就出去这一会儿,回来还得费劲卸妆。

两人出去看电影就没带上二六一起了,二六像是知道两人是出去约会一样,乖乖的趴在客厅地板上玩玩具,没闹着要一起出去。

林诗真不知道是自己运气好还是运气不好,电梯到一楼的时候又遇到了那个女邻居。

女邻居看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依旧笑着和林诗打招呼,“出门啊?”

林诗和裴庭远从电梯上下来,感觉两人牵在一起的手被女邻居盯的有些不舒服,但还是硬着头皮回应了她,“嗯,出门一趟。”

“和男朋友好恩爱啊。”

女邻居看着站在一起郎才女貌的两个人,没忍住笑着调侃了句,但这句调侃里是不包含丝毫恶意的。

林诗看着已经关上了的电梯门,被闹了个红脸。

要说这个女邻居是怎么知道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的,那必然是离不开小区“情报站”那些人的。

裴庭远每次这样大大方方的出入小区来找林诗,肯定是躲不开这些人的视线的,所以一次两次之后,人们也就知道了这栋楼里的美女住户又找了个帅小伙。

她们之所以会用“又”这个字,那是因为她们中间有人见过杨行修,也知道杨行修是林诗的老公,但她们却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美女搬出去了好几年,又在前几个月搬了回来,身边的那个老公不见了,取而代之的变成了现在这个帅小伙。

有人怀疑是离婚了,这次女邻居看着两人牵在一起的手,才敢确认。

两人刚出门的时候裴庭远就把林诗的手给牵上了,林诗虽然感觉有些不自在,但也没收回手,也因此造成了现在这一幕。

林诗被调侃的有些不好意思,害怕一会儿再被人看见了,于是就想把手先收回来,但谁知道裴庭远不松手,不仅不松手,在感觉到林诗想收手的时候还握的更紧了。

林诗抬头看了裴庭远一眼,轻声和他商量道:“一会儿出了小区再牵好不好?”

哪承想裴庭远牵着她就往楼外走,摇了摇头,一脸坦荡的说:“不好,就要这样牵着,咱们两个可是正经的男女朋友啊,你心虚什么?”

说完还不等林诗反驳,便又接上了,“难道你反悔了,并不想和我谈恋爱,昨晚答应我也只是骗我的?”

神色低落,语气委屈,看的林诗感觉自己像个负心汉一样,林诗被他这模样整的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只想赶紧顺着他不让他伤心。

“没有的,我没有心虚,我就是有点不好意思让人看见,那你不想松开我们就牵着好不好?”

林诗说着把两人牵在一起的手举起来晃了晃,很像是平常哄小二六的语气。

而此时的裴庭远,也真的很像长大版的二六。

裴庭远很吃林诗温言细语哄人的这套,很快就把那失落的表情收了起来。

同样的裴庭远也很会拿捏人心,知道林诗看不了自己的这副模样,所以就装模作样的来博林诗的心软。

两个清明的人,在恋爱时也会变得幼稚,这大概就是谈恋爱带给彼此独一无二的情绪吧。

林诗居住的这个小区位置好,不远处就有一个电影院,两人也没开车,就这样手牵手往电影院所在的方向走去。

外面很热闹,没走多远就是大学城的小吃街了,整条小街灯火通明,熙熙攘攘的人群穿行其中,其中不乏有情侣。

在很久之前,杨行修和林诗也曾像这些情侣一样手挽手穿梭在小吃街中。

触及此景,难免会想起曾经,但那已经是过去了,林诗也不愿再想起,所以很快就把视线给收了回来。

裴庭远将林诗所有的变化都尽收眼底,但他却什么都没说,就像是没看见一样,在林诗收回视线之后,只把握着她的手又紧了紧。

还好,现在站在她身边的是自己。

十字路口处有卖花的小贩,看到牵手过来的两人便笑着上前道:“帅哥给女朋友买束花吧,你看这玫瑰花多新鲜啊。”

卖花的小贩有经验,知道玫瑰花在情侣中是最受欢迎的了。

说完便把手里的玫瑰花递上前给两人看。

华灯之下,道路中间的车川流不息,路角边的墙上爬有藤曼,裴庭远问林诗,“喜欢玫瑰吗?”

送人花总要送人喜欢的吧,即便这束花再小。

林诗摇了摇头,抬头看着裴庭远,眸子里好像倒映着天上的星星,亮晶晶的,“我想要百合。”

第55章 初尝欢愉的人难免会控制不住

路边这样的小摊一般没有卖大束的, 付过钱后,林诗拿着一小束百合和裴庭远手牵手过了马路。

恰巧前两天上映了一部新电影,林诗看在网上的讨论度还挺高的, 正准备最近找个时间出来看一下的,谁知道刚好今天晚上裴庭远买的就是这部电影的票。

裴庭远注意到来看电影的女生手里大多拿着爆米花和奶茶, 于是学着她们的样子, 也去排队给林诗买了份爆米花和奶茶。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