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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罪[刑侦](169)

呕!

这一次干呕出声的不是周正平。

而是队里的一个年轻女公安。

她肚子里的孩子已经三个月了。

但她现在的反应不是因为孕吐,而是被陈丹珍恶心的。

虎毒还不食子呢。

她活了这么多年,就没有看到过这么恶心的母亲,不,她甚至都配不上母亲这两个字。

姚志勇:“……王开方和陈丹珍将李小红失手杀害之后,为了毁尸灭迹,将李小红分了尸,李小红的肉,被王开方拿到了汽车站食堂,换下屠宰场送去的猪后腿肉,包成了饺子。”

“根据王开方的口供,10月12号晚上,王开方和陈丹珍都回过李家。”

“但是第二天早上天刚亮,王开方就出去了,说是晨跑去了,所以我们猜测他当时应该是回福林村去处理李小红的尸体去了,也就是说,李小红的骨头应该也是他处理掉的。”

“直到10月12号下午六点案发的时候,王开方都还在汽车站食堂里待着,案发之后,我们的人一直在盯着他,他显然也知道他在我们这里是头号嫌疑人,所以这几天里,他都没有去过福林村,因而我猜测案发现场应该是陈丹珍打扫的。”

“所以我们接下来的调查方向有两个,一,找到李小红的骨头,二,找到陈丹珍打扫案发现场的证据。”

于是整个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再次忙碌了起来。

但是两天后,他们调查到的结果却让他们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10月13号那天早上,王开方是六点钟出的门,假设他正好赶上了第一趟公交车,那他应该是在六点五十左右,到达的福林村。”

“他既然是准备抛尸,就不可能带着李小红的尸体乘坐公交车,我们猜测他应该是从什么人手里借了一辆摩托车。”

“他的上班时间是七点半,也就是说他只有四十分钟的时间,将李小红的尸体搬上摩托车,再赶去汽车站。”

“因为汽车站距离福林村有十二公里之远,再加上当时又是上班早高峰,他应该是没有时间专门再跑去其他偏僻的地方,把李小红的骨头扔掉的。”

“所以我们猜测,他应该是把李小红的骨头直接扔在了从福林村到汽车站的路上。”

“但是我们派出了三十多个人,以及所有的警犬,将那条路上的垃圾场,下水道,甚至是废弃房屋,全都搜索了一遍,结果什么都没有发现。”

“再然后是陈丹珍那边,我们发现,从13号到现在,陈丹珍也都没有再去过福林村。”

也就是说,第一案发现场的血迹,还有房间里的生活用品,不是陈丹珍处理的。

那还能是谁?

姚志勇等人怎么都没有想到,他们都已经把这个案子查到这个份上了,还能出岔子。

最后还是连峙打破了沉默,他说:“有没有可能,从一开始,我们就错了。”

“什么?”

姚志勇等人下意识转头看向连峙。

连峙的思绪跟着打开了:“一开始,我们都以为,是在汽车站食堂工作的王开方用李小红的肉,换了屠宰场送去汽车站食堂的猪后腿肉。”

“有没有可能,从一开始,屠宰场送到汽车站食堂的,就不是猪后腿肉,而是李小红的肉。”

听见这话,偌大的会议室里瞬间就陷入了一片死寂之中。

周正平:“……你的意思是,李小红的尸体其实是李老七和王开方一起处理的?”

“李老七疯了吗?王开方勾搭他的老婆陈丹珍,还跟他的老婆陈丹珍一起,杀掉了他仅剩下的女儿李小红,他不仅不想着为女儿报仇,反而帮着王开方和陈丹珍毁尸灭迹……”

说到这里,周正平的话音戛然而止。

十几秒钟后,他才又有了声音:“你的意思是……李老七早就知道王开方和陈丹珍有一腿,甚至李老七也和王开方有一腿?”

偌大的会议室里又是一阵死寂。

好一会儿,姚志勇才打破了这一死寂:“……操!”

第109章

要想确认连峙的猜测是不是对的, 其实很简单。

半个小时后,周正平等人再次来到了福林村,他们拿着李老七的照片, 向王开方的街坊邻居打听起来。

那些商店的老板以及小吃摊的摊主也都说道:“这个人我也认识,他也经常来我这里买馄饨。”

“我也在这附近看到过他。”

“他和昨天你过来问的那个女人好像是一家的。”

而且这一次,周正平等人吸取到了教训。

得到了这一确切的答案之后,他又拿出了李小红的照片。

那些商店的老板以及小吃摊的摊主:“这个人看起来有点面生。”

“我也没有在这附近见过她。”

“她应该不是住在这附近的。”

也就是说,王开方的那套小院子, 还真就是他和陈丹珍以及李老七三个人一起偷情的地方。

事情到这里,应该可以算得上是水落石出了吧。

周正平想。

然后他转头看向连峙,竖起大拇指:“还是你敢想啊!”

可以说, 如果没有连峙,他们就算是想破脑袋,都不会想到王开方竟然和李老七也有一腿。

连峙:“……”

他能说, 如果是一个星期前的他, 肯定也联想不到这方面上吗?

但谁让现在的他已经是被谢思安捏过大胸的人了呢?

想到这里, 连峙没有来的觉得胸口一阵发热。

那名怀有三个月身孕的女公安随后也说道:“关键是王开方和陈丹珍勾搭到一起也就算了, 李老七跟王开方一样, 都是男人啊, 男人和男人怎么能……这也太恶心了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