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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状元糟糠妻后,和反派苟合了(102)

作者: 青山有辞 阅读记录

谢听澜转身走了。

柳之恒忍不住咋舌,哎,怎么还是那个味儿。

……

今日是上元节,等到柳之升起来了,柳之恒就带着弟弟和春草一起去了平洲城。

白日里城里就开始做准备了,柳之恒担心晚上回去不方便,提前在平洲最大的酒家定了两间房。

这店小二也是个机灵的,虽然这三位穿得不算显眼,但是那姑娘和公子身上的两件披风可不是凡物,那狐裘连一根杂毛都没有,这样一件都难得,何况是两件?

只怕是哪家的贵人家的公子小姐出来体验生活了。

店小二把最后两间天字号的房间给了柳之恒,三人吃过饭,休息了一会儿天变黑了。离开酒楼,外面已经是挤满了人。

虽然平洲不过是一个小城,但是对于柳之恒来说,还是第一次有机会凑这种热闹。

春草也是极开心的,桃花村是离平洲最近的村庄,但是活了这么多年,她也没去过灯会。

天一黑,灯便全都亮了起来。

柳之恒本来以为这灯会大概不会太好看,毕竟她见过万家灯火、满城霓虹、绚烂的激光表演,可是真的来到了灯会却还是被震撼了

大街小巷都是灯火通明,五彩斑斓的花灯将夜空装扮得如诗如画。皎洁的明月高悬天际,倾泻出的清辉柔光,与地面的灯火交相辉映。

喧闹的街头,人头攒动,熙熙攘攘。宫灯、纱灯、走马灯、花果灯,流光溢彩,最中心的广场上,还有一个巨大的龙灯盘旋而起,口中龙珠闪烁,熠熠生辉。

这不比城市的霓虹好看么?

柳之恒忍不住跟一旁的春草和弟弟说:“我还以为平洲不算繁华的大城市,现在看起来挺繁华的嘛,也不知道京城的灯会是什么样子的。”

旁有有路人大妈听到柳之恒的话,凑过来搭腔道:“往年可没有这么热闹,今年燕王不是来就藩了么?现在就住在咱们平洲城呢。我男人是在衙门办事的,他跟我说,这王爷在京城里就是排场最大的皇子,过不得苦日子,所以这一回从他的私库里拿了不少钱出来给平洲的州府,说说这回上元灯会得好好办一办,要办出京城的排场来!咱们这些老百姓不就跟着占便宜了么。”

柳之恒点点头,难怪,原来是段无咎花了钱的啊。

三人手上都拿满了食物,街上的人也越来越多,每一个摊位前都摩肩擦踵。

柳之恒凑到一个卖糖人的小摊前,买了三个糖人,可一回头,却发现自己和弟弟、春草走散了。

也不知道是谁撞了柳之恒一下,柳之恒一个趔趄,手上的糖人便沾到了狐裘上,白色的皮毛一下子就脏了。

柳之恒正找不到东西来擦的时候,一只手伸了过来,递过来一张帕子。

柳之恒抬头一看,见到自己面前站着一位陌生公子。

公子长着一张英俊的面孔,一身白衣,仙诀飘飘,目光清澈透明,眼神温柔明亮,手上拿着一张绣着蓝色花纹的帕子,正用温和的微笑看着柳之恒。

第86章 他带着剧情走来了

这谁啊?

见到柳之恒一脸的迷茫,那公子又把帕子往前递了递。

“不快点擦,这糖渍干了可就擦不掉了”

“谢谢啊!”

柳之恒赶紧接过那帕子,可手上的糖人一时没地方放,那公子见状便道:“糖人我给你拿着吧。”

白衣公子替柳之恒拿着糖人,柳之恒赶紧把身上的糖渍擦掉,擦干净了之后想着把手帕还给白衣公子,又觉得把脏了的东西还给别人不好。

白衣公子似乎看出来柳之恒的犹豫,“给我吧。”

柳之恒赶紧把手帕还给了人家,拿回了自己的糖人。

“姑娘是本地人么?”

“我不是平洲城的。”

“姑娘看起来气度不凡,的确不像是平洲人。”

“我是平洲城外桃花村来的。”

片刻诡异的停顿之后,白衣公子还是面不改色,柔声道:“姑娘原来是从桃花村来的,生长在村中的女子,果然就是有一种远离凡尘的气质。”

行吧。

白衣公子又拱手道:“在下江流云,来自京城,正四处游学,途径平洲,敢问姑娘芳名?”

柳之恒微微一怔,江流云?是那个江流云么?

来了来了!男二号他带着剧情走来了!那岂不是女一号安乐郡主也要出现了,谢听澜呢,他也在么?

这江流云是和谢听澜同届的探花郎,是个京城纨绔,和谢听澜的大老婆安乐郡主从小就相识,算得上是青梅竹马。

只是江流云以多情公子自居,红颜知己一大堆,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有多喜欢安乐郡主,以至于他就这样与安乐郡主错过了。

今天是上元节灯会,安乐郡主遇上了谢听澜,两人因为猜灯谜相识,可还来不及单独说一句话就被人群冲散了。

于是,这惊鸿一瞥便深深地刻在了两人心中。

直到第二年春闱结束,安乐郡主本来是去看青梅竹马的探花郎的,却发现走在最前面的状元郎竟然就是去年她在平洲遇到的男子。

然后就是穿越人群的那一眼,两人对视,唤起了深刻心中的情感。

从此之后安乐郡主就这么爱上了谢听澜,虽然那时候谢听澜已经娶了柳之恒,却还是不管不顾地嫁给了谢听澜做了他的平妻。

谢听澜也极为尊重这位妻子,虽然家里有个糟糠妻,但是娶了安乐后,对她极为尊重爱护,给了一个正妻应有的一切待遇。

可以说,安乐就是谢听澜娶回家的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