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情【女O男A】(65)
她日日挣扎在生与死之间。
她对痛苦的耐受就是这样建立起来的。
时夕瞪大眼睛啊了一声,飞速派人准备药剂,给她来了一针。
其实这么久了,这种程度的镇定剂对她的作用已经不大,只是稍微限制她的行动,让她不要伤害到自己而已。
“林栀,林栀,你觉得怎么样了?”
她睁开眼,轻呼出一口气,“能怎么样,快被你吵死了这样。”
时夕心头一松,骂道,“神经病。”
林栀躺着,出神的看着头顶白刷刷的天花板,“时夕,我觉得......好无聊啊。”
时夕哼了一声,二十七岁,她做出了别人一生都做不出的成果,报了二十年前的灭门之仇,她的人生几乎没什么遗憾了。
天才这种东西,实在是人生开挂器,他们两个都开了挂。
时夕认识林栀很多年了,从十一岁到二十七岁,也就是说,时夕被林栀整整折磨了十六年。
两个人的关系,用孽缘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
他们的年纪相同,同样的少年天才,他们甚至同样说一口流利的华文。
同一年进入G大的同一个专业学习,从本科开始,硕士、博士,两人都在一起。
他们以一种别人看来不可思议且势均力敌的速度连连跳级,将比他们大很多的同学们一次又一次远远地抛在后面,望尘莫及。
对于时夕来说,求学和做学术像是在进行一场超长马拉松比赛。
他先天有着远超过同一起点的人的体能和极度发达的运动神经,并且自信能够跑到第一名。
事实上确实是这样的。
但是就当他得意的想要回头看看远远落后的人群时,蓦地发现,林栀就不紧不慢地跑在他旁边。
见他看过来,还能悠闲地龇着大牙跟他乐,“hi~”
他一开始完全不可置信,心想,老天爷你有我一个跑得快的天才选手不就够了,怎么还有一个啊可恶!
他跑得更快了。
然而一偏头,那个阴魂不散的身影还是笑着挥手,“hi~”
渐渐地,他妥协了,他接受了现实。
他安慰自己,在这条路途遥远的艰难旅途中,有个跟得上他速度的同路人也不错。
于是他做出了热情而友好的回应。
他微笑,说——
“hihihi!hi个头啊你!魔鬼!”
哼!果然还是很气啊喂!
如果不是后来两个人的主攻方向不一样,恐怕时夕真的会在某个大雨倾盆的天气里,疯癫地在大雨中狂奔、呐喊。
他会浑身湿透地张开双臂,任由大雨冲刷他俊俏的脸蛋子上的泪珠儿,对着天空大喊出那句古话。
“苍天啊!既生瑜何生亮啊!”
苍天说不定还会应景地降道雷,劈焦他。
但毕竟两个人都跑得太快,没有什么可以说话的对象,天才也有情绪的呀。
时夕接受了这个跑在他旁边,甚至有时候隐隐超过他一会儿的家伙。
但是他们仍然关系平平,勉强算是朋友,偶尔同行。
直到那件事的发生。
都说两个人友谊更上一层台阶的契机一般都是,两个人共享了彼此的秘密。
时夕先发现了林栀的秘密。
那是他们十五岁那年冬天的某个平常的日子,他们正处于准备博士生毕业论文的紧要阶段,两个人都成天泡在G大的实验室里。
那天他如同往常一样去林栀那边的实验室,催她吃午饭——她永远不记得饭点!
“您好,我找一下Gretel。”他对着外接通讯器说道。
门打开,一个蓬头垢面的穿着皱巴巴的实验服的男性,睁着困倦泛红的双眼看了看他。
“是你啊Lukas,Klein不在,她今天就没来,嗯,你不知道么?”
他天天来找Klein吃饭,大家都以为,这两个少年天才的关系肯定超级好来着。
时夕道了谢,准备抛弃这个虚假的小伙伴,自己去吃饭。
但是,他的脚步顿了顿,万一她是生病了怎么办呢?
她的家长,Klein教授夫妇,最近去别的区参加访学活动了,她没有别的家人照顾的,万一她病的死/掉了,就没人跟他斗嘴玩儿了。
“那不行!”,他想着,还是买了食物,去了学校旁林栀的小公寓找她。
叩叩叩、叩叩叩
“魔鬼魔鬼,活着没啊!”,他把门敲得梆梆响。
久敲没人应,他只好按密码,说实话他不喜欢这样,搞得好像他们关系很好似的,哼。
“我自己开门了哦!”
一进门,他就被一股浓郁的信息素味道冲的直流眼泪,要知道淡淡的栀子花味或许令人心旷神怡,但是百倍千倍浓度的栀子花,就像一颗香气炸/弹,一下子爆开,炸的他头晕脑胀,鼻腔发酸。
嗯?不对啊!
他明明记得,林栀是一个没啥信息素味儿的beta来着,为啥这里这么强的一股omega味儿???
如果不是因为他自己就是个omega的话,很难在这种程度的、这样混沌的信息素中保持理智的。
他捂住鼻子,朝林栀的卧室走去,难不成林栀金屋藏娇,跟哪个omega小妖精好上啦?
反正他们beta嘛——
他暗自八卦着。
可是房间里只有一个人,缩在床上不能动弹面色潮/红的林栀本人。
他想,不是吧老天爷......
这还真是你给我安排的人生对照组啊,没必要连腺体性别都一样吧???
他只震惊了一瞬间,立马掏出随身携带的腺体抑制剂给她打了。
他见她逐渐清醒过来,才暗自松了口气,胡思乱想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