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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我揣着空间当妈上瘾了(82)

作者: 有头发的星星 阅读记录

原主觉得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有用,还不如早点找个条件好的婆家嫁了生儿育女,还能攒下点彩礼钱,拉拨她弟弟一把,早点赚钱给她弟弟娶媳妇儿。

那时候林秀秀也就才十四五岁,原主就已经在给她找人家相亲了,还是人家村里有人说孩子太小了,这个年纪结婚那就是犯法,这才让原主歇了心思,这不刚一满十八岁原主就又找了媒人。

林秀秀喜欢读书,喜欢学习,既然这样,安华就让她去读书,知识改变命运这句话在什么时候都适用,有了知识,心里就有了底气,就有了在这个世界上立足的根本,常年受压迫的林秀秀心里就缺少底气,现在安华就让林秀秀把底气掌握在自己的手里,这样她心里才能安稳。

原主和丈夫两个人在村里开了一家小超市,丈夫外出打工,原主自己在家照看超市,带着孩子,生活还算可以,最起码吃喝不愁,养两个孩子还是养得起的。

有人要问了,这样的家庭为什么原主要压榨自己的女儿呢。

安华觉得这应该和原主的原生家庭脱离不了关系,她在自己家里的地位和现在的林秀秀一样,从小就被妈妈教育,作为姐姐要爱护弟弟,照看弟弟,什么事情都帮着弟弟。

到了她这教育自己孩子的时候,她也是这样,她已经完全被原生家庭同化,觉得这样是正确的,并不觉得自己为弟弟全身心的付出有什么错,反而觉得女儿要是不为家里的儿子付出,那就是大错特错!

就算现在她已经有了自己的家庭,原主还是在拿着家里的钱去填补弟弟,安华在原主的记忆里看到,去年弟弟结婚的时候,她还往家里拿了三万块钱,结婚之前男方过彩礼的时候还给拿了四万,再往前找,那就更不用说了,大事小情的,买房子买车,原主都没少给拿钱。

注意是拿不是借,这笔钱,她就是给弟弟的,不用还了。

她家里开的超市也不大,卖点日用百货啥的,顾客就是这一个村子里的人,一天的营业额没有多少,一年纯收入六万都是顶天了,原主这么几万几万的往娘家拿,家里的存款也不剩啥了。

这还多亏了原主的丈夫在外面打工,往家里拿钱,不然家里开着超市还没有钱花,可就闹了大笑话了。

中午安华拿了一块猪肉出来,做了很大一份只有瘦肉的红烧肉,炒了一盘青菜,一道紫菜蛋花汤,配上白花花的米饭,一桌丰盛的午餐准备好,一荤一素一汤两个人吃足够了。

做好饭,安华把林秀秀叫了出来,林秀秀看着这丰盛的一餐都惊呆了,这实在不像原主平时的标准。

这种吃饭规格只有在林宝根在家的时候才有,并且那一份红烧肉全都给他吃,她自己是没有资格吃的,就连原主自己也不会吃,弄得家里好像很穷一样,

安华当做没有看见她的讶异,盛好饭之后就坐了下来,一筷子接着一筷子的往碗里夹菜,见林秀秀还站着不动,安华催促道,“坐下吃饭啊,愣着干嘛?”

“哦哦哦”

林秀雄晕晕乎乎的坐下来,手里捧着碗白米饭,只敢对着自己面前的青菜伸筷子。

安华看她那样,夹了几块红烧肉到她碗里,她特意用的瘦肉,林秀秀从小就不能吃肥肉,吃一点本能的就会呕吐,有一次原主好不容易善心大发,给了她一点肉吃,结果林秀秀刚把肉吃进嘴里,就一下子吐了,气的原主给她好一顿揍,再也不许她吃了。

林秀秀受宠若惊,“谢谢妈,我不爱吃肉,留着给弟弟吧。”

“让你吃就吃,哪来那么多废话,他都吃了多少了还吃,看他胖的!也该减减肥了,你吃你的,不用管他!”

安华都这么说了,林秀秀只能乖乖的低头夹起碗里的瘦肉放进嘴里,那一瞬间的美味难以形容!原来妈妈做饭这么好吃!她以前怎么没有注意到!

吃完了饭,林秀秀主动要去洗碗,被安华拦了下来,把她赶回屋里去读书,林秀秀看着妈妈三七二十一把桌子收拾干净,按照往常的收拾顺序,现在应该去扫地了,她这边笤帚还没拿起来,安华就一把抢了过来,把她强行推进了屋里,“你现在主要任务就是学习,除了学习还是学习,其他的活都不用你干!”

林秀秀的小身板被安华轻轻松松就推进屋里,把门一关,林秀秀还是没有反应过来。

今天妈这是怎么了?自从王媒婆来过之后就变得有点奇怪?难道是说,被王媒婆说的话气着了?

这可不像她。

林秀秀坐到自己的小床边,拿出自己保存很好的初中课本复习起来,不管妈妈说的让她上学是真是假,万一是真的呢,她不想放弃。

第七十四章 重男轻女的妈妈(4)

到了下午的放学时间,还是小学生的林宝根回来了。

“妈!今天有没有什么好吃的!我饿了!”

小胖墩儿手里甩着书包,跑起步来肚子上的肉都一颤一颤的,紧身的衣服根本包裹不住他圆滚滚的肚皮,肚子朝前挺着,露出个尖尖。

安华手里拿着锅铲挥舞着,“吃吃吃!就知道吃!作业写了吗你!”

小胖墩今年才十岁,还没有那么多的坏心思,只是个被宠惯坏了的小孩子,妈妈吼他,他也不害怕,反而挺起了自己的小肚子,梗着脖子犟回去,“今天老师没有留作业,我不用写!妈!我饿了!我要吃肉!”

“你看你都胖成啥样了还吃!没有作业?我怎么不信!隔壁的刘小花和你是一个班的,我现在就去问问老师留没留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