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她穿到了红楼世界!
有了下凡的神瑛侍者和绛珠仙草,又有警幻仙子、茫茫大士渺渺真人……那这世界里有这些诡异气息也不奇怪了!云珠看了看逸散于扬州城上空的各种气岚想道。
只是这绛珠仙子说的话怎么跟《红楼梦》原著开篇讲的不大一样?《红楼梦》开篇第一回 可是说了,绛珠草是得了赤霞宫神瑛侍者灌溉甘露后才得以久延岁月,后受天地精华又加雨露滋润才脱胎化形的。接着又有什么“终日游于离恨天外,饥食蜜青果,渴饮灌愁海海水,只因未报灌溉之德,故五内郁结着一段缠绵不断之意,恰时神瑛侍者凡心偶炽,意欲下凡,便道:‘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还他,但把我一生所有眼泪还给他。’”
按绛珠仙子所言,神瑛侍者的甘露只是促使她提早化形的与仙丹差不多效用的灵物,所谓因果报酬,可以有很多种方法形式;可若按《红楼梦》原著所说,那神瑛侍者的甘露便简直跟给了绛珠仙子生命一般了,没有甘露便没有绛珠仙子只有绛珠草,下凡报恩,别说性命给了神瑛侍者,就算原来的绛珠仙子为他耗尽灵气大损修为也是不为过。
然而,生长在灵河岸、三生石畔的草会是凡草吗?会缺灵气和水吗?
诸般念头在云珠脑中一转而过,接口问道:“合该如此,只是这林家似乎有些古怪,我途经此地,见林夫人腹中生魂灵力纯净,心生亲近,想是同道中人,欲结善缘,哪知细看方觉投于胎中的神魂灵力在不断波动削弱……如此继续,神魂灵力即便能维持至胎儿出世,真身灵根也必受损,心中不忍,才出手干预,幸好无有大错。”
绛珠本是草木之身,虽不知眼前之人是何来历,却也一眼便觉亲近,听了这话,才恍然察觉到这位云珠仙子身上的气息与自己极相似,有独属于草木灵根方有的清逸。
心中顿时疑虑尽去。轻声说道:“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言道神瑛侍者下凡投生于京城贾府,我素喜清雅之地,在贾府众多姻亲关系之中林家是最好的选择,也未曾细察,待神魂投入胎中方惊觉灵力流失,却已无能为力。”
神魂一旦投胎,道力法术全部被拘于肉体泥丸,即便是金仙魔头也脱身不得,除非有外力相助。绛珠仙子神魂投入肉胎不久,神魂与肉胎还未完全融合,神识未蒙,面对灵力流散怎会无所察觉,只是苦于不能挣脱罢了。
神魂灵力不同于修练得来的灵力或元力,一旦受损便会修为大减,严重的还会损及灵根,身殒神消是分分钟的事,绛珠仙子再洒脱,这时想起也不由骇怕。神识认真地扫了一遍林府,面上疑惑之色更浓,螓首不禁微摇:“为何会那样?”
一双妙目询问地看向云珠。
第2章 浮生如梦(下)
想到前世剽窃了不少林黛玉的诗词,自己这一世似乎也与林家有些机缘,云珠也不吝提点:“破坏凡人气运的方法简单的不超过启用厌胜物作法乱其行损其德、坏人风水破其祖宗基业、诅咒使衰神霉鬼紧随挡其福报……等几种,我看那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言行可疑,不然怎会处处巧合,热心于你与神瑛侍者的因果……”
都说神仙无情,纵观整部红楼梦,茫茫大士渺渺真人这俩跑龙套最可疑,简直是看人下菜碟的典范,对林黛玉又是要化她出家又是不许她见外人,对薛宝钗则赠药赠金锁的——如果那金锁真是他们所赠的话。
绛珠性格率真,却也天生灵慧,闻言似乎也感到林家的这种不对劲隐隐成了围绕在自己身边的阴霾,点了点头:“姐姐说的有理,我该回西天灵界一趟。”顿了顿,又道:“希望林家不是因我才惹来这无妄之灾,若有什么,还请姐姐多加援手,绛珠感激不尽。”
所谓气运并非一般人琢磨得透的,即便有些神仙精于推算天道,实际也不过窥得一二,要知道能扰乱天机的大能也不少,天道恒常,天心无常,连圣人也无法追其根源,究其变幻,何况她这化形不过百年的草木。
见面以来云珠虽未明说,但言语行动中却也流露她在“观气”上的灵觉,绛珠仙子自然而然地当她修为比自己高深,开口请求帮助。
她的语气神态自然真挚,云珠并未心生反感。
经历了现代人际关系的冷漠,尝够了末世人性的自私麻木,身处高位时看透了人性的贪婪……除了感情深厚的家人云珠还未对哪个人这样,一见便生好感,不忍拒绝。
果真是有缘么?她好笑地思忖着,果然是到了玄异的世界科学神马的是浮云。
忽地,一种更加强烈的牵动袭上心头,她了悟地望向底下林府,纤手指向那贾敏,道:“妹妹一去,林夫人腹中胎儿却等不得。”
对神仙来说,闭关修行,眨眼百年是常事。
绛珠神色微怅:“快去快回,不多停留,也得两年时间,林夫人这胎儿有姐姐庇佑,得运自然可活,无运却也是命中如此。”
有了投生胎中的经历,她已明了为何林家夫妇结缡多年膝下空虚。
云珠苦笑:“我的机缘在此,说不得真要与妹妹做一回亲姐妹了!”
“啊?”绛珠一愣,随后惊喜起来:“真的?那可太好了!”她是绛珠,姐姐又名云珠,果然是要做姐妹的。有这么个契合的人一起下凡做姐妹,想必不会孤单寂寞。忽又想到什么似地,欢喜之色渐消:“姐姐若要投胎可得当心!”
“放心罢,我从不做没把握的事。”云珠含笑,手中生出一朵白玉兰递到绛珠面前,“我会等到林夫人临产,倘若妹妹未回再行投胎。妹妹一回,若见我生在林家,此兰花自会将我的生魂带出肉身,唤醒我些许记忆……如此,我姐妹二人虽做了凡人也有一份自保之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