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不爱笨蛋美女[无限](263)+番外
他的双脚渐渐磨出了血,逐渐觉得这双舞鞋分明是一件刑具。郗镜甚至开始痛恨起了发明高跟鞋的人,他想,有朝一日他登上了皇位,第一道指令一定是禁止高跟鞋出现在皇城之中。
郗镜逐渐开始头晕目眩,头顶的水晶吊灯变为了斑驳的万花筒。
高跟鞋原本就很难保持平衡,长裙又是另一个男子所不擅长的领域,不太意外的,郗镜踩到了裙摆的边缘,像是断了翅膀的蝶一般摔落在了地面上。
他的裙摆散落一地,像是一朵绽开的花,将他包裹在其中,男子的容颜上浮现着几分屈辱,模样实在我见犹怜。
水雾慢慢走了过去,蹲下。身,向他探出了手。她像是可怜他,来拯救他的人,可郗镜还没有忘记,也是她对他施加了酷刑。
即便郗镜心中冷漠得不为所动,可现实中,他却还要握住她的手,感谢她的垂怜。
水雾并没有扶他起来,她笑得天真而残忍,恐吓道:“你中途停了下来,我是不是该砍断你的腿。”
郗镜的身子僵硬住,唇角的笑意变为了画上去的虚假弧度:“主人,若是没有了双腿,我该怎么继续为你跳舞,取悦你呢。”
他小心地低头,在血族女公爵的手背上落下了一个吻,祈求道:“请饶过我这一次吧,我保证,不会再犯错了。”
男子的保证往往很廉价,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不犯错。
但水雾还是善良的愿意给予他一个机会,她要郗镜教会她晚宴的舞步,当然,是由她来跳男步,而郗镜来跳女步。
堂堂一个王子,怎么可能屈居跳女子的舞步呢。郗镜的心中含着耻辱与憋闷,可实际上,他的脚下却听话地踩着女步,指导着水雾怎么拥住他。
他本来就很高,踩上高跟鞋就变得更加高了,两个人颠倒的步伐便难免显得不伦不类。
郗镜委婉地提醒,水雾便冷酷地说道可以锯断他的一截大腿,这样他便能够变矮了。于是郗镜只好闭嘴,因为实在别扭,水雾终于允许男子tuo掉高跟鞋,女子踩在了男子的脚背上,又坏又恶劣得让他就这样带着她跳舞。
郗镜只觉得,他的双脚已经疼得麻木,像是不再属于身体的器官,他的手搭在水雾的肩上,额角都是渗出的冷汗。
终于,水雾跳累了,踩着他,踮起脚,牙齿咬在了他的脖颈。郗镜的双腿一软,差点便跪了下去,男子的手臂逐渐搂在了女主人的腰肢,眸中被快意的贪恋浸染。
他好像已经忘记了双脚的刺痛,也忘记了自己来时的目的,只追逐着那一抹幸福。在水雾离开的时候,还恋恋不舍地搂住恳求她,求她不要走,再吸一些他的血。
“主人,你不是喜欢看我跳舞吗,我可以跳给你看,再喝一点吧……”此时的郗镜再也没有了一丝王子的模样,整个人都变为了血族的傀儡,烧灼难耐的肌肤只有碰到水雾才能够缓解。
水雾都要比他更有自制力。
这幅模样带出去,一定会给她丢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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郗镜被重新带回了地牢时,住在隔壁,野性难驯的尹欷樾不由笑出了声。
真是废物,被带走前一副自信满满的模样,现在不还是被人随意丢弃了回来。
尹欷樾站起身,用手腕上的链子敲了敲铁杆,叫住了湛书君。既然是公平竞争,那么所有人便都有机会,总不能一直将他关起来,不带给那位血族的女公爵挑选吧。
湛书君实在很不喜欢尹欷樾,就像是某种天性之中的抵触。猎人公会是所有血族的敌人,他们不会管面前的人是欺男霸女的血族或是备受压迫的血仆,只要是吸血鬼,他们便会不分青红皂白地灭杀,是所有血族最为厌恶与恐惧的组织。
猎人公会能够制作出杀死血族的武器,血族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束手就擒。前段时间,血族袭击了猎人公会的一个据点,唯一躲避起来、逃过一劫的幸存者说,那个屠杀了所有人的血族,很像是当初杀死尹欷樾父母的人。
尹欷樾潜伏进蔷薇古堡,一方面怀疑古堡的女主人便是杀死他父母的凶手,另一方面,若她不是罪魁祸首,他也能够通过她寻找到真凶,顺便将这些恶心的吸血怪物都一起弄死。
出于个人的喜恶,湛书君并没有将尹欷樾放出来,他打算等到最后再将他带到血族女公爵的面前。他并不想让水雾带着这个人去宴会上,说不清为什么,就是单纯的不喜。
可能这也是一种职场霸凌吧。
…………
凌爻在古堡内生活的很好,他是唯一一个被允许拥有自己房间的血仆,身下的被褥十分柔软,比教廷中苦修士的生活还要舒适,几乎要磨平一个人的意志。
凌爻有些困惑,他原本以为,孤身深入血族的古堡,他会受尽磨难,可实际上,这些时日里,血族女公爵只见过他一次。
之后,他便被养了起来,一日三餐都会按时按点送过来,还都是一些补血的食物。虽然偶尔会令凌爻觉得,他像是一只被豢养起来的牲畜,但作为圣骑士,他也并非是不食肉糜之人,贫苦的平民在生活过不下去时甚至会以卖血为生,而在这里,他甚至还能够吃饱穿暖,不需要忍冻挨饿。
凌爻自然不会因此便将血族当做好人,他只是有些困扰,有时,他甚至宁愿古堡的女主人能够对他更加残忍一些。
房间的门没有锁,他能够离开自己的房间,只要不去打扰水雾,凌爻还拥有着一定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