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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今天也想离婚(20)

作者: 王三九 阅读记录

“你再装蒜的话我会告诉你妈妈的。”

晚于吓得语速飞快:“他是我们吉他社社长,是他追的我,他长得很帅,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朝乐环手抱胸,倒要看看这货能拖多久。

把自己男朋友从天入地夸一遍后,晚于才进入主题:“他很早就想要游戏机了,我觉得我身为女朋友应该帮他买。”

“那他给你送了什么?”

“他……”

晚于迟迟不肯开腔,朝乐以为她心虚,语气加重:“什么?”

只见这货面色潮红,羞到地底的模样,吞吞道:“他送我一个吻。”

朝乐:“……”

想拍死自家小侄女怎么办,好急的那种。

呵,恋爱中智商为零的女孩,朝乐懒得再管,反正她和司从都不打算给小侄女钱了。

为了看看这货有多蠢,朝乐跟着晚于一起,推开吉他室的门,一起走进去。

除了练琴的学生,还有贴得很近男女,两人抱着一个吉他。

朝乐正纳闷他们是不是不该这么亲热,发现晚于像个二愣子似的跑过去,“佳芝,你也想学吉他吗?”

有人过来,宋佳芝下意识地往边上挪了位置,“嗯。”

晚于看了眼小哥哥,兴奋道:“让我对象教你啊,他很厉害的。”

“他……刚刚正在教我,是挺厉害的。”

“嘿嘿,你可以和我一起学。”

朝乐想给他们校长写封信,现在的大学生都这么单纯吗。

“你闺蜜学得挺好。”说话的小哥哥正是在奶茶店遇到那位,抬手摸了摸晚于的头,笑起来确实明朗,“但你更有天赋。”

晚于被夸得一脸娇羞。

可能为了卖弄自己,小哥哥拿起一把吉他,说要给晚于弹一首情歌。

朝乐只听了两句便听不下去。

虽然她是学小提琴的,不太专业,但这个小哥哥的水平,只能哄骗小女生了。

粗哑的民谣嗓音,文艺的嚼字歌词,让一群小女孩入了迷。

朝乐不笑他们,毕竟自己也不是好东西。

当初,还不是被朝阳一件外套套住了心。

初中那会,朝乐上体育课的时候来潮,天生的贫血体质让她浑身乏力,偏偏体育老师心情不好,不准任何人请假。

她跑完八百米后,整个人瘫软了,站都站不稳。

逃课出去上网的朝阳翻墙头回来,刚好看见趴在地上的她,校服裤上一滩经血,让少年大脑溢满热血,还没发育起来的身子干巴巴地,却十分有力道,将自己脱下的外套裹在她腰间,搬水泥袋那样将她往后背一驼,往医务室跑去。

据后来的同学说,朝阳求校医救人后,路过器械室,拿起一把羽毛球拍,盛气凌人地走向体育老师,把人家揍得猝不及防。

朝阳在周一晨会念检讨的嗓音,朝乐尤为清晰,当他念到“是体育老师体罚我姐导致她昏迷,作为弟弟的我不能见死不救”。

同学们都在笑那句用词不当的“见死不救”,朝乐却在心中就此埋下一颗发不得芽的种子。

作者有话要说:按捺不住的老男人:我不仅会拔掉旧种子,还会种上新的。除了她的心,其他地方也要种。

☆、20

朝乐上完两节课,已经傍晚。

即将上高中的小女孩跑到她跟前,随手丢了把雨伞,“老师,这个送你吧,我不喜欢这个颜色。”

“怎么了?”

“现在的直男怎么总以为女生喜欢粉嫩的东西呢。”女孩一脸嫌弃,“我从小学就不喜欢粉色了。”

那把伞并不全是粉色,款式还挺好看,朝乐拨弄了会,“这挺贵吧。”

“几千吧,反正我不喜欢,老师你也可以随便送人。”

女孩随手拎起一个包包,和朝乐道别后,往门口跑去。

跑得太急了,不小心和宋佳芝擦过。

宋佳芝包里的东西应声落下,除了化妆品,还有一面精巧的镜子。

“你干嘛!”宋佳芝难免恼火,“没长眼睛吗?”

“对不起哦,小姐姐。”女孩简单道歉,发现小对象在等她,立刻兴冲冲地跑开。

“诶你的包。”

跑得比小兔子还快,朝乐只能把包捡起后放在旁边的桌上。

宋佳芝觑了眼包,口吻淡漠:“小孩子就喜欢用淘宝上九块九包邮的东西,质量差得很。”

包的布料粗糙,像是麻袋似的,上面印了只梅花鹿。

确实是个淘宝货,但是质量还行,而且袋子里面宽敞实用,足够结实。

朝乐笑笑不说话,“晚于呢?”

“和她对象腻歪呢。”宋佳芝小声嘀咕,“一节课不便宜,她还真舍得浪费。”

“对了,我上回教你的几个音怎样了?”

“现在要听吗,可我……”

可她今天没有课。

朝乐已经点头,“我听完再下班。”

也就是免费给她开小灶。

宋佳芝头脑比晚于聪明,学东西也快,两人一块儿学的乐器,小提琴比吉他难很多,宋佳芝却已经掌握基本乐理了。

听完后,朝乐点头:“还行。”

“朝阳在云南那边如何?”宋佳芝放下琴弓,“每次找他,他都说很忙。”

“你们要放暑假了,你可以去看看。”

来回机票也要好些钱了吧。宋佳芝想了想,没说话。

她们一边说一边走,走到门口时发现有一把落下的伞,宋佳芝认牌子,“这是LV的,谁买的?”

“就刚刚和你撞面的女孩,她不要的。”

“她能买得起这个?”

朝乐不知这话几个意思,耸肩,“她男朋友送的。”

“怪不得呢。”宋佳芝转而惋惜道,“这伞还不错,干嘛不用呢,放这里也浪费。”

“你要是用的话你拿走吧,我也不需要。”

“真的吗?”

朝乐点头。要是一直搁这里的话,也会被人顺走。

看得出来,宋佳芝挺开心的,兴高采烈把伞放回包里。

“姐姐。”因为高兴,连称呼都尊敬了些,宋佳芝脚步放慢,“你有没有去看朝阳的打算,我能和你一起去吗?”

“我……不一定。”

“你要是去的话可以喊我,我们也好有个照应。”

照应这个东西,无非可以顺便让姐姐买张机票,食宿不用愁。

朝乐没想太多,点头应下来,心里没底,因为司从知道她的事情,未必会允许她去。

回到家,她把事情说了一番。

老男人划着鼠标感应器,头也没抬,“你就这么想去吗。”

“你要是不给我的话,我会尊重你的意见。”

“那你去吧。”

“真的吗?”

他嗯了声。听不出喜怒。

朝乐沉静一会,觉得气氛不对,“我觉得我还是等你伤好之后再去看望他吧,你说呢。”

“不,你现在就去,要我帮你订机票吗?”

“……算了吧。”

他眼里的愠意稍稍有了收敛,朝乐又补充:“我不喜欢乘坐晚上的飞机。”

啪——

笔电合上,他微微往后靠,“那就等我伤好后再去。”

朝乐也觉得应该这样。

于是等了一周。

他胳膊上的纱布仍然吊着。

又等了一周。

两周多的时间,朝乐仍然不见司从摘纱布,像是吊习惯似的。

“要不,我们去医院检查下吧?”朝乐不确定地问,“我觉得你的伤应该快好了。”

“不知道,我看看。”司从说着,另一只手碰了下胳膊肘,眉头顿时皱紧,左手条件反射地避开。

朝乐一紧张,“还疼吗?”

“挺疼的。”他卖得一手好惨,神色迟疑,又像是善解人意,“你要是担心你弟弟,要不就走吧,不用管我,我让小李来就行。”

“这不太好吧,你伤还没痊愈。”

朝乐摇了摇头,往楼上跑去。

司从继续端着自己受伤的胳膊,摸了摸趴在窗台上的猫咪,心安理得:呵,就知道她会因为愧疚而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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