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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荣国府申请退出![红楼](88)

作者: 辰木离火 阅读记录

史苗看着棋盘,突然觉得眼花,闭了闭眼,按着额头:

“打算也有,年一过就打春了,紧接着就是春耕。再暖和点,我们就去庄子上住。”

史苗心心念的庄子之行,千万不要再有出什么岔子了,她只想去种地呀!!

什么叫做墨菲定律?

怕什么来什么。

史苗刚刚心里发愿,神情严肃的赖赖嬷嬷掀开帘子进来。

史苗就知道,肯定又有事了!

棋也不必下,刚刚拿起来的棋子又放回棋盒中。

史苗有些疲惫:“赖嬷嬷,出什么事了?”

烛火把赖嬷嬷的脸上照的半明半暗。

“太太,原先二爷屋里的彩荷,在她们村里,投井死了。”

投井,丫鬟?

王夫人没嫁进他们家,家中也没丫鬟叫金钏,仍是出了这种事。

赖嬷嬷继续讲来龙去脉,言语间甚至有几分愤慨。

“她娘死了以后,家中只有两个哥哥,做主将她卖给一家乡绅,彩荷不愿意,趁着看管不严,投井死了,还是她一个同乡小妹看不下去,带着彩荷的血书,告到我们府上来。”

白琪眉头都拧成疙瘩,一手按在棋盘上:

“太太,此事千万不能轻轻揭过!”

史苗凝眉。

“我知道。”

第46章

果然,最垃圾烂俗的剧情往往来源于真实的生活。

在家从父从兄,出嫁从夫,死子从子。

相较于现代自创的嫡庶邪/教嫡女发卖谁谁谁。

在中国历史上最多的却是父兄发卖儿女。

史苗忽然想到课上讲农药,老师随口讲过一些关于百草枯的事例。

大约和农村中妇女喝农药的情况一样,当下选择投水投井或是上吊的女子那么多。

是因为献祭生命是她们能想到为数不多的反抗方式。

此事当然不能轻轻放下。

那是一条活生生的性命!

而且彩荷入荣国府时,当卖了死契,她是荣国府的人。

依着当下社会规则,荣国府是彩荷主家,她的兄长并没有处置彩荷的权利。

荣国府上的丫头被人随意发卖导致死亡。

如果荣国府不出面,对荣国府名声和威严不利,将来兴许有人如法炮制,犹未可知。

是以白琪一听,马上就提出这件事情万万不可轻轻放下。

史苗垂眼思索,又抬头看向赖嬷嬷。

“我记得你儿子办事很有头脑,让他带几个人暗里去查清事情来龙去脉,再做打算。”

术业有专攻。

赖赖嬷嬷的儿子赖大做这类事比较在行。

此时必须耍荣国府的威风。

赖嬷嬷听太太忽然提起自己儿子,还派他这一件大事,心里别提多高兴,答应的调子都高起来三分。

“唉,老奴必定好好嘱咐他。”

赖嬷嬷还没有走,史苗又想起一件要紧事:

“对了,把彩荷的血书拿来。”

赖嬷嬷犹豫几分,那种东西,血淋淋的看着多吓人。

但太太要,赖嬷嬷也没有坚持开口劝,马上就让人把彩荷的血书送进来。

血书用白绫裙子的内衬写成,皱巴巴的,沾上些黄黄的汗渍。

带来血书的人应该将它贴身藏在胸口。

史苗小时候看古装剧,经常有人咬破手指写血书的桥段。

起先倒觉得悲壮,后来看的片子多了,情节演过一遍又一遍,看得人麻木。

此时此刻,史苗真的见到血书,而写这份血书的人已经没了性命。

一片皱巴巴的裙摆,很轻,也很重。

彩荷的血书中诉说了她如何被卖入荣国府,在府中有机会识文断字,主家慈悲允许她奔丧,因兄长奸恶,伙同买家囚禁她,她遭到侮辱,宁死不从,是以选择自戕,写下歹人恶行,昭告于世。

白琪看罢已是红了眼眶:“真是一个刚烈的姑娘,可惜了。”

彩荷丫鬟不是家生子,学习这么一段时间,就能将字和文写出如此模样,说明是个极聪明的人。

毕竟赖嬷嬷的眼光史苗历来信服。

一个从外面买来的丫鬟,因能力出众,竟然被赖嬷嬷指派到贾政院里,还升到二等丫鬟。

这孩子必定能力不俗,却因此事香消玉殒。

可惜!可惜啊!

史苗甚至有些后悔,当时不如心狠一些,不放人回去,今日的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但这一切能怪好心让彩荷去送她母亲一程的史苗?

也不能怪孝心可嘉的彩荷,唯独大家都低估了人性之恶。

真正有罪的是把妹妹卖了又卖的彩荷两个兄长。

第二天贾赦、贾政还有贾敏四个姐妹才知这件事。

史苗将血书拿给她们看,让孩子们在商议如何处置此时。

众人看过血书,贾赦气得直捶桌子:

“一条人命,顶着我们荣国府的身份,是旁人能随意发卖的?”

管事的媳妇汇报了一下昨个儿太太的安排。

“昨夜太太已经派人去处置,是二爷那边的赖大。”

贾赦知道那是赖嬷嬷的儿子,早前赖大办事还算有几分水准。

贾赦点头:“老二的那个小厮还算可靠,若有消息随时来报我们。”

当下的章程,旁的没想好,反正彩荷的两个奸兄,肯定严惩。

且说那边赖大先去官府那边提告,有人逼死府上的奴婢。

然后再同官府的人一起去到彩荷家村子拿人。

捕快一进彩荷家,问清哪两个是彩荷哥哥,当即拿下。

赖大买了一副好棺材,着人将彩荷妥善下葬。

彩荷是未嫁女,又投井而死,村子里不允她进祖坟中,只能将葬到乱葬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