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风成盯着那些“东西”,点了点头:”是不太健康。”
白新羽在桌子底下踹了他一脚。
“可能看着不太好看,但是味道应该还成,我改良了好几次了,找你们来尝尝。”简隋英眼里闪烁着期待的光芒,“吃吧。”
俞风城抬起头:“哥,你不是一直挺好奇我们在雪豹大队练什么吗?”
简隋英皱起眉:“突然说这个干嘛?你不是说保密吗?”
“我现在就给你演练一下。”俞风城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糊状物,塞进了嘴里,面不改色地咽了下去。
白新羽看了他一眼,他抬起拳头,俩人用力撞了一下拳头,然后各端起一盘面前的菜,手持筷子,开始疯狂地往嘴里扒。
简隋英和李玉看傻了。
俩人也不说话,就是吭哧吭哧地埋头往嘴里……倒,毫无形象,然后,他们几乎同一时间倒完一盘菜,又同时伸向下一盘菜。
简隋英一拍桌子:“停下!”
俩人同时放下了盘子,但嘴里塞满了菜,正一点一点往下咽。
简隋英皱着眉:“很难吃吗?”
白新羽摇摇头,含糊地说:“没吃出来。”
“我让你们来尝尝味道,谁让你们锻炼吃饭速度了。”
俞风城终于把菜咽下去了,他擦了擦嘴:“哥,味道你自己尝尝不就成了。”
“我自己做的,怕不够客观。”
“这点你不用担心,你保证会很客观的。”
简隋英犹豫了一下,夹了一块颜色比较正常的青笋,吃了一口,脸色微变,然后有些沮丧地吐了。
李玉顺了顺简隋英的后背,笑道:“没关系,什么东西都有学习的过程。”
白新羽抹了把脸,委屈地说:“哥,带我出去吃点东西吧。”
简隋英也有点不好意思,但是他是不会承认的:“你们刚才那顿胡吃海塞,还没饱啊。”
白新羽摇摇头。
“走走走。”简隋英脱下围裙甩到餐桌上,突然想起什么,转身指着白新羽,凶巴巴地说,“不准告诉任何人。”
“是是是。”
简隋英这才搂住他的脖子,摸了摸他的肚子,略显慈爱地说:“想吃什么跟哥说。”
“就上次那个……”
俩人一走远,俞风城有点绷不住了,腾地站起身,李玉快速给他倒了杯水:“不准吐出来。”
俞风城深吸一口气,看着白新羽跟简隋英亲昵的样子,无奈一笑,接过了水。
白新羽回过头,冲俞风城灿烂一笑:“风城,咱吃螃蟹去呀。”
那笑容好看极了,俞风城心想,足够点亮一个世界。
第64章
1.
温小辉来了兴趣:“哇,宝宝你送我什么?”
洛羿笑道:“你打开看看。”
温小辉满怀期待地打开盒子,先是愣了一下,然后开心地大叫了一声。
盒子里是一只毛茸茸的萨摩耶,只有猫咪大小,雪白的皮毛,乌溜溜的眼睛,看上去既可爱,又楚楚可怜。
洛羿笑道:“不是嚷嚷了很久要养狗吗。”
温小辉抱起那只小萨摩,高兴的揉来揉去“取个什么名字好呢?”
“名字晚点再说。”洛羿抱起萨摩放到地上,然后一手搂过温小辉的腰,低笑道,“我们,先过节。”
2.
凌晨12点一过,赵锦辛扑到黎朔身上:“黎叔叔,礼物,我的礼物呢?快给我。”
黎朔笑道:“是不是憋了一天了?”
“是啊。快让我看看你给我准备什么了。”
【第十一卷 《火焰戎装》】
第65章
南非·德拉肯斯堡·徒步
第一次旅行,任燚考虑宫应弦的喜好,想选个人文气息浓厚的地方,宫应弦顾及任燚的感受,想选个浪漫的地方,最后一沟通,发现他们都喜欢来点硬核的,于是就有了这次的南非之旅。
这是一场原始与野性碰撞的旅程,他们在纳米比亚看红沙漠,在好望角看海,在乞力马扎罗看雪山,开着吉普穿越广袤的非洲大草原,追随动物大迁徙,最后一站,是德拉肯斯堡山脉。
他们都喜欢登山、徒步,所以没有走景区,而是找了当地向导带他们进山,开始一段三天的徒步之旅。
白天,他们走走停停,有时候研究没见过的植物,有时候升起无人机欣赏俯瞰的风景,有时候一起生火做饭,晚上睡在简易帐篷里,哪怕累了一天,仍会热情不减地缠绵。在南非的每一天,他们走过的几乎每一个地方,都留下了激情的印记。
向导自从见过俩人接吻后,很自觉地跟他们保持距离,大多数时候,整片山中仿佛只有彼此。
“这向导跑得真快。”任燚根本看不着人影了,“就我们这体力,一般人比不上,他比我们还能走。”
“当地人,成天在山上跑来跑去,自然快。”宫应弦从兜里掏出纸巾,帮任燚抹了一下额上的汗,“累不累?休息一下?”
“好啊,喝口水。”
俩人席地而坐,任燚半靠在背后的石头上,深深呼吸:“空气真舒服啊。”
宫应弦把水递给他。
任燚咕咚咕咚喝了半瓶水:“还有零食吗?”
宫应弦打开自己的登山包,先从里面拽出一个精心包裹的枕头。
每次看到这个枕头,任燚都忍不住要嘲笑他:“你说说你,不带这个枕头,能塞好几包薯片。”
宫应弦斜了他一眼:“你不枕吗?”
“我才不稀罕。”任燚笑嘻嘻地说,“我枕我老公的胳膊,不比这枕头美。”
宫应弦也笑了:“不知道谁半夜跟我抢枕头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