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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作精女配[快穿](116)

作者: 夜尽欢 阅读记录

“进来城里看看,你和有金一直在你大姐家住也不是个事,拿粮食上来给。”苗英瞅着小女儿那懒洋洋的劲,她就是忍不住唠叨,“太阳都要往西边去了你才起来,村里人要是都像你这么懒,别说吃饭都赶不上热乎的了,米缸里的米,老鼠老瞅见了都要哭,还留下两颗老鼠屎给你当粮食。”

三姐和四姐听着都想笑,不过小妹是真的懒,她们在村里就没见过有谁家大姑娘能睡到大中午,偶尔有也会被各种嘲笑。沈父没说什么,而是背着手,对这里的院子很好奇,走走看看,也不敢乱摸,租别人的房子,就怕弄烂了。

“那是我小妹小弟,住多久都行,妈,你这话我可不爱听。”沈金花烧了一壶热水,她拿过来给他们各倒了一杯,偶尔也会接待客人,她现在都会在家里准备不少茶杯了,“再说了,小妹刚考试结束,用脑子多辛苦啊,睡一觉能补回来是好的,我看好多人在考完了后都会生一场病哩。”

沈佑春赞同点头,就是这样没错,学习多累啊,特别是要努力抓住每回要从大脑滑走不作停留的知识更累了。

苗英掀了一下眼皮,没好气的说,“我看她就是缺了下地干活,你看看,这细胳膊细腿的,以后干活哪里来的力气,你就是惯着吧。老五,改天你和我还有你爸去锄地。有什么毛病,干几天农活都没了,别说考试会累,做啥都不会累。”

在沈家,谁都是一个顶一个的能干,就拿当家作主的沈父和苗英夫妻俩说,夏天的时候早上五点都能准时无误起床找活干了,就算是在冬天,最迟也不会超过六点钟,是特别勤奋的人,自然也比旁人看起来要沧桑不少。

他们也养不出懒孩子,五个女儿,前头四个长得不错人也勤奋能干,还能读一点书,特别是拿针线活的手艺好,就算他们只生女儿,暗地里嘲笑他们没有儿子,可也不能否认,他们家的女儿名声是真的好。

或许夫妻俩也没想到,他们勤奋了大半辈子,会生出一个懒得出奇的女儿,就连唯一的儿子那都是半大年纪就被赶去干活,村里人能有什么拿来宠,要穿没穿,要吃

没吃,说偏宠儿子,也就是多煮一个鸡蛋给他吃,肉也多分了点,好能长个,以后有力气下地干活,能撑得起家。

不过沈三姐和沈四姐听到这话就是撇撇嘴,光打雷不下雨,这话她们听多了去了,也没见爸妈真把小妹赶去下地干活,也就是嘴巴上唠唠叨叨,装装样子。

沈金花笑着说,“妈,时代不同了,咱家小妹以后考上大学,那就是吃城里饭,用不着下地干活,动脑子的事不用出力气。”

“我可不管这些,田地才是根,会种田,走哪里都饿不死。”苗英把田地看得很重,他们家没别的收入,要不是几年前村里有分钱,口袋宽松了点,一大家子张着嘴巴吃饭就全靠地里的粮食。

“我可不去啊,大姐店里生意好,很忙,暑假我要留在店里帮忙的。”沈佑春疯狂摇头,拿着牙刷转身就溜了去刷牙洗脸。

“这孩子,给懒习惯了。”苗英也就是口头上说说,真要赶去干活,也不会让沈佑春懒那么久了,不过她还是冲着沈佑春离开的背影说,“刷牙洗脸了就把你的头发扎起来,整天披头散发的像什么样,扎起来才有精神,也就乞丐还有旧时代的囚犯才会头发乱糟糟。搞不懂你们现在的年轻人怎么想的,起床了就要梳头,干净利落。”

女儿还小,还需要当妈的帮忙扎头发时,她每天很忙,可还是把孩子薅起来给梳头,扎得整整齐齐。大早上的连头发都不梳好,一天中哪里能顺顺利利。

远处传来沈佑春的声音,“知道了知道了!”

“妈,这是时尚,女同志放下头发也能很漂亮,你这是旧思想了。”沈金花倒不是说在反驳苗英的话,她自己也扎头发,现在教育女儿也是早上起床就要梳头扎发,把自己打理干净利落。

但她们是这样的要求自己,也不能要求别人是,谁都有自己的审美和选择。

这也是她进城一个月之后接触不同的人了,感受不同的环境风气学到的新想法。严以律己,宽以待人,管好自己就行了,不要给被人提建议。

“我就一个村里农妇,不懂什么时尚,我也不管别人是怎么样,但你们是我的孩子,那就得听我的话,我没见着你们的时候就算了管不到,在我跟前我见着了,衣服就要穿好,头发要梳好,坐有坐相,站有站相,吃饭要端起碗,见人要喊,翘二郎腿更不行。”

苗英摆了摆手,眼睛一横,看向了对面在悠哉喝茶,刚想翘腿的四女儿。

沈四姐接收到眼神,立马讪讪地放下腿,规规矩矩的坐好,她就是看见别人这样坐还挺好奇,也想学学。

她们这手针线活是和外婆学的,外婆以前是旧老爷家中的一个丫鬟,专门伺候大小姐,一手刺绣很厉害,自然也学到不少规矩。后来时代变了,她恢复了自由身,也就嫁给了当时做跑堂的外公,战火声响起的时候两人躲回了老家安家,只是这有规矩的毛病外婆也有,这就一代代的传下来了。

不过她们外婆确实是一个很喜欢干净的老太太,现在还健朗,每天起床,肯定要先把房间收拾好,然后对着镜子梳头,不给杂乱,一丝不苟,说话也和村里的老太太不一样。以前沈金花她们能去读小学,也是外婆来说的,还给了一点钱,不求读到外面捧铁饭碗,能识字也好,省得被人蒙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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