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作精女配[快穿](68)
“谁知道呢,这世道,什么人都有。反正我以后肯定不是这种人,女儿儿子都是我的孩子,谁敢动我的孩子,谁就是我的仇人。”沈银花说着,阴恻恻视线落在了梁光田身上,看得他头皮发麻,忙地说,“我也是这个想法。”
他还真不看重,甭管女儿还是儿子,等老了,孝顺的自然会孝顺,不孝顺的不管男女都一样不孝顺,养老的本钱还得是自己攒,养到一个没用的,棺材本都贴进去,所以他想的还真不多。
男女都是他的种,自己的孩子护不住,还能给人闷死,这种男人,他打心眼里瞧不上。
不过能要儿子,他也想要的,这是承认的实话,因为村里的宅基地都是世世代代传,这可是田地啊,老百姓的根,不像城里人,房子也就那筒子楼的巴掌大地方没得传,但是对女儿和儿子,他还是会一视同仁,绝不偏袒。
沈银花哼了一声,信没信不提,可这话听在心里舒服。
“嫉妒呗。再说了,这事也是男人同意,都有责任。”沈佑春咬了一口青瓜,脆甜脆甜的,水分还多,好吃。
沈银花仔细琢磨,还真是这样,有的女人嫁过去被男人管着,想反抗也无能为力,不过有的,自己纯属就是这样的人,总之,世上什么样的人都有。
几人聊到下午三点多了,沈银花怀着孩子已经很困了,沈佑春姐弟提了离开,知道挽留没用,而且太晚回去也不安全,夫妻两捡了不少东西塞进背篓给带回去,梁光田进山捡的菌子也给带上了。
离开前,沈佑春偷偷塞了点钱给沈银花,五十块,也是挺多了。
沈银花大惊,她知道的,爸妈拿不出这笔钱来,只能是小妹的,她连忙还回去不要,不过沈佑春还是强硬的给了,“拿着,我还在读书,也不急着用钱。你怀孩子,自己得注意点,别去干重活。”
她手里头攒了不少钱,就是去年和池燕挣的,她的审美好,还会画图,做出来的小饰品很好卖,成本少价格贵,前前后后也赚了两百块,再加上这段时间江惊墨给的,她兜里也是有钱,咬咬牙给出一点也不要紧。
“别送了,快回去睡觉,我们走了。”沈佑春不想被追上,也不想看见沈银花的眼泪汪汪,拉着沈有金赶紧离开。
沈银花是真哭了,钱捏在手里,她心里很暖,也很感动。
没嫁人的时候,她和小妹经常拌嘴,还以为小妹心里介怀,她也不懂怎么缓和关系,没想小妹心里还惦记着她。
等沈佑春和沈有金回到村口的时候都要五点半了。
没想平常安静的村口,这会儿聚集了不少人,沈有金眼尖,兴奋的说,“姐,你看那是姐夫不?准没错了,就是姐夫。”
江惊墨站在人群里,鹤立鸡群,气质独显,想不看见都难。
沈佑春也看见了,这一刻,兴许是欣喜大过惊讶,惯性大于大脑思考,跑了上去,似有所感,江惊墨也很回头,看见了朝他跑来的沈佑春。
夕阳在她背后散落一层金光,她扎着两条辫子,笑容明媚干净。
江惊墨推了推眼镜,也跟着勾起嘴角,目光所及,都是在朝他跑来的女孩身上,小心脏噗噗噗跳个不停。
第34章
沈佑春还没来到江惊墨跟前,而江惊墨已经走上去了几步,两人的视线撞上,眼里都是彼此的身影,同频扬起了笑容,萦绕在两人之间的氛围好似清爽夏日里吹过了带花香的风。
见着沈佑春的掌心有些红,额头也因为走路太累冒出了细汗,脸颊一团红晕,眼睛亮亮的,江惊墨很想为她擦汗,可在外面不好亲近,只能温柔着声音说,“拿着还挺沉的,怎么不给有金拿。”
江惊墨说着,眼皮子一掀,淡淡目光掠到了紧跟上的沈有金身上是在质问,沈有金立马举起双手,为自己辩解,“姐江大哥,这可不是我不想拿,是我姐说她要自己拿,渴了还能吃。”
是的,沈佑春手里仅仅是拿了两根青瓜,又不重,还是她自己挑出来想吃的,甚至还是在几分钟之前才拿出来的,而一路上回来都是他背,肩膀都要压出痕迹了,也没见有人心疼他啊!
江惊墨一听,眸色转瞬了温和,垂眸看着沈佑春,而沈佑春忙着朝江惊墨后面看那群不认识的陌生人呢,抬眸看江惊墨,疑惑地问,“书呆子,你怎么突然过来了,那些人是谁啊?”
“我跟着一个叔叔过来的。我记得你说过,你家就在杏林村,知道他今天要来杏林村考察,我没什么事就跟过来了。”仗着这个角度没人看见,江惊墨伸手去勾上了沈佑春的手指,轻轻晃着,大拇指还反复摩挲着沈佑春的手背,好似面对珍宝轻柔呵护。
他专注的看着沈佑春,那双浅棕色的眸子越发温柔,迎着晚霞,也不知是晚霞的红晕落在脸上显得满脸通红,还是他过于害羞而面红耳赤,或许是后者,情话呢喃而出时,江惊墨的眼睛很亮还有羞涩,“佑春,我想见你。可是来到杏林村,我却找不到你在哪里,只能等。本来以为会遗憾今天要见不到你了,思念之情只能留到明天缓解,可是幸运还是眷顾着我的,我今天还是见到了你,真好。”
晚风将他的柔情吹入了沈佑春的耳朵里,拂过心头,痒痒的,有很温暖,她的脸也刷一下闹得很红,直愣愣的被江惊墨的目光吸引住,待脸颊过于发烫,她回神,连忙垂下眸子,是很少听到情话的害羞也是心虚。
至于心虚什么,或许是,她在欺骗一个书呆子的感情吧,本来也不会心虚,可是见着书呆子那么纯情,难免就有了一点点愧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