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吃瓜日常[七零](3)+番外
换句话说,她重生了。
作为一个重生者,五十年后的孟春桃,经历了时代的变革,恢复高考、改革开放、特区建设……,她比这个年代的人知道的要多得多得多。
重来一回的她,誓要改变自己的命运,再也不能像上辈子那样,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公社大队长的三儿子江大川,两口子婚后相敬如‘冰’,一个月话都说不上几句。
为此,她盯上了两个月后来下乡的一个名叫傅俊彦的男知青。
傅俊彦出身优渥,长相英俊,谈吐文雅,即便下乡插队了也从不放弃学习。
跟江大川那个沉默寡言,身上沾满了泥点子的乡下汉比,简直是一个天一个地。
孟春桃长相漂亮,更是大队里少有的初中生,又有超乎这个时代的谈吐和眼光,很快就和傅俊彦情投意合了。
恢复高考后,傅俊彦就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考入首都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鲤跃龙门,刚毕业就被外交部要走了,此后一路高升,作为外交部的发言人,以后只能在电视上才能看到了。
而孟春桃,作为外交官夫人,一路尽享荣华富贵,体面风流。
孟为国和谭金凤两口子也被她接进了城里,安享晚年。
至于孟秋梨这个孟家的小可怜、透明人,早在孟春桃提出不愿意跟江大川结婚后,就被孟为国和谭金凤两口子塞给了江家顶包,为的就是不得罪江向东这个大队长。
反正都是孟家的女儿,姐姐嫁还是妹妹嫁,没有任何区别。
小说最后,对孟秋梨的描写只有寥寥几句:
几十年的农妇生活,压弯了她的脊背,褶皱了她的肌肤,她望着珠光宝气,举手投足间尽显高贵,比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二十岁的姐姐,眼里流露出羡慕和嫉妒。
孟秋梨:……
她缓缓叹了一口气。
原主也是可怜,从小就被父母迁怒,在家当牛做马,好不容易长大了,眼看着就能嫁人了,过好日子去了,结果被塞给了江家顶包,嫁给了姐姐不想嫁的人。
老了以后还要对着姐姐荣华富贵的生活羡慕、嫉妒,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
唉,她又叹了一口气,这口气是为自己叹的。
因为现在接这个烂摊子的人是她了。
谭金凤见孟秋梨呆呆的没反应,还在那里叹气来叹气去,觉得也太不吉利了,孟春桃可还没死呢。
她气得用手指头不停地戳孟秋梨的额头:“死丫头,我跟你说话呢!”
第2章 条件一个两个的,都反了天了……
孟秋梨可不是原主那个小可怜,她头一偏就躲开了。
谭金凤怒目圆睁,叉腰骂道:“你还敢躲!”
说着,又想上去掐孟秋梨。
当着一众人的面,她都敢这样干,想来这在孟家都已经是日常了。
江向东冷声道:“好了,要教训孩子,你回家关了门再教训。”又道,“老张头已经帮春桃看过了,没啥大问题,你们两口子赶紧把她带回家,好好休养休养。”
孟为国点头哈腰道:“好的,好的,大队长,我们这就回去。”
他跟谭金凤一左一右扶起孟春桃,瞪一眼孟秋梨,说:“还不快走。”
回到家,谭金凤一脸心疼地替孟春桃换下湿透的衣服。
面对孟秋梨时,又变了一副脸色,怒骂道:“傻站在这干嘛,赶快去给你姐姐熬姜汤啊。”
孟秋梨:“……哦。”
她转身进了厨房,拿起生姜削皮,细细切了起来。
倒不是因为听谭金凤的话,更不是因为担心孟春桃落水着凉,只是因为熬姜汤的时候,她能够喝上两口,补充点营养。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差了,手臂细得跟芦柴棍似的,站着都打晃。
舀一瓢清水倒入锅中,平静的水面倒映出一张清丽的面容,跟她之前的容貌有几分相似,脸型是标准的鹅蛋脸,线条优美流畅,鼻子小巧而秀气,一双乌梅般的大眼睛,灵动闪亮。
不是十分惊艳夺目的长相,却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水开了,下入一把嫩黄的姜片,一股辛辣的气息直窜鼻腔,再放入一块色泽红亮的老红糖,用勺子轻轻搅拌。
不一会,姜汤开始咕嘟咕嘟冒泡,浓郁的姜香与甜蜜的红糖香相互交融,弥漫整个厨房。
孟秋梨舀了一勺熬好的红糖姜汤送入口中,先是红糖的甜,温柔地包裹着味蕾,紧接着是生姜的辛辣,那股热流顺着喉咙直抵胃里。
“死丫头,姜汤熬好了没,让你做点活还磨磨唧唧的,比赶鬼上桃树都难。”谭金凤在屋子里骂骂咧咧的。
“马上就来。”孟秋梨应了一声,满足地喝了大半锅,才将剩下的一点倒入碗里,慢悠悠地进了房间。
谭金凤一把夺过孟秋梨手里的碗,低头望了一眼,骂道:“我只让你熬姜汤,你放红糖干嘛,真是生了一个讨债鬼。”
“妈,我冷了,想喝姜汤了。”孟春桃撒娇道。
“哎。”谭金凤恶狠狠地瞪了孟秋梨一眼,“等会再跟你算账。”
她一脸心疼地舀起姜汤送到孟春桃嘴边,盯着她把一碗姜汤全喝下去,才忍不住问道:“桃儿,到底发生啥事了,你咋落水的?”
孟春桃眼神闪了闪,避开谭金凤的目光,说:“我、我一不小心踩空了。”
孟为国:“那你咋突然喊着要退婚呢?”
孟春桃猛地掀开棉被,一下跪在了地上,望着孟为国和谭金凤,哭喊道:“爸,妈,我不想嫁给江大川!”
孟春桃从小就是两口子手心上的宝,他俩哪里见得她这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