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癫!绑定系统后,我成了法外狂徒(461)+番外

作者: 不是夭 阅读记录

警方迅速控制了现场,将梅姐及其手下全部逮捕。

而老大等人则被解救出来,他们相互搀扶着,脸上露出了劫后余生的笑容。

终于不用看两波大神打架了!

俗话说的好啊,大神打架,凡人遭殃,他们这种小罗罗怎么能在两波大神的威压之下艰难生存呢?

还是早点进去的好,至少在里面他们也可以兴风作浪。

老大的眼神忍不住的四处乱瞟,下一秒他手上的手铐就被人紧了一下。

“老实一点,不要东张西望的。”

老大听到警官的话立马又怂了,好吧,在里面他也不能兴风作浪,惹不起,惹不起。

“太好了,我们终于得救了!”

赵棠棠激动地抱住徐姐,眼中闪烁着泪光。

“是啊,多亏了姜知鸢的机智和勇敢。”

徐姐感慨地说道,同时向姜知鸢投去了感激的目光。

姜知鸢微笑着摇了摇头,说道。

“这是我们共同努力的结果,每个人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是吃瓜群众的作用吗?是不是有人看着你表演,你的表演精神就特别强烈?”

王导这一次无差别攻击,将自己也内涵拉进去,主要是不想看某个人洋洋得意的样子。

“皮松了,是不是?需要不需要我帮你紧一下?

放心,免费的,不收钱,你也不用担心,我下手会很轻的,保证让你还能够见到明天的太阳。”

碍于旁边还有警官在,姜知鸢这次说话的声音特别小。

王导瞬间不吱声了,好吧这个人他还是惹不起的。

不知道他最近怎么回事,老是想嘴贱一下,这可能大概就是有点出场机会炮灰的内心真实想法。

因为他们也很想要在这篇文里面多出点色彩。

【我每次出门都要带两瓶防狼喷雾,一个U型锁,但当我看到鸢姐随身携带的东西时我沉默了。

确实人家的东西才好用啊,开关一摁,不服就电,谁看谁还能给我蛮横。】

【不过随身携带这玩意真的不犯法吗?直播间的法律狂徒能不能给我讲解一下?我这个人对于这方面真的就是法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因为我也不知道具体情况,所以直接照搬自己搜索到的内容了。】

【那个我是律师,我再补充一点,希望各位小伙伴们千万不要误入歧途。

鸢姐这属于真正的法外狂徒,而且是在危急情况之下,那个电击棒也不是她的!

是她刚刚从旁边的劫匪身上顺下来的,可能你们都没看到,只不过我刚才看到了有博主的分析。】

就是在刚刚终于有大佬做出了真正的数据分析,姜知鸢之前的举动被一阵阵的解析出来。

就发现了她之前那些的小动作,于是也发现了那个电击棒是从其他人身上顺下来的。

第402章 不要崇拜姐,姐只是一个传说!

【电击棒如果属于上述管制器具,那么随身携带是违法的。

如果电击棒不属于管制器具,那么携带一般不构成违法。

但是,如果使用电击棒进行违法活动,例如故意伤害他人,那么就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外狂徒的直播间里面进行法律科普,属实是有点误入歧途了。

可是大家并没有感觉不对劲,反而乐见其成,因为他们已经从这个直播间学到许多法律知识了。

而且因为这个直播间很多地方的犯罪率都下降了不少。

因为他们都知道自己犯罪之后很有可能会面临到哪些惩罚,所以会对这个犯罪行为进行利弊分析之后决定放弃。

其实并不是每个犯罪分子都是大奸大恶的,有的时候他们只是生活所迫,或者只是脑子一抽筋就做下了自己本来不想干的事情。

但不管如何犯错了就是犯错了,现在能在他们犯错之前对他们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纠正,这是国家乐见其成的。

所以最近网络上多了许多法律的科普。

现在的法律不光只是法学人在看,还有不少普通人也接触到了法律,了解到了法律的重要性。

正在被直播的人当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当做成教材,在各大平台上面进行宣传和直播。

法律大佬们对他们的行为做出法律层面的解释,来告诉屏幕面前的观众们这样做会不会违法,又会面临怎样的刑罚。

本来以为这样枯燥无味的直播间不会受到大众的欢迎,没想到还颇受大众喜爱。

主要是平时他们也想了解法律知识,但有些人是真的看不进去法律书。

刷刷直播又很少有人能够正经的讲到法律知识,所以法盲有不少。

经过这次的宣传直播有不少人真正的意识到了法律的重要性,并且自发的尊重法律,敬畏法律。

警方在现场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收集了相关的证据。

几个小朋友也被从房间里面放了出来,看到警官他们第一时间还是有点害怕,估计是有人对他们做过类似的事情。

“为什么小朋友还会那么害怕呢?不会又是大人拿着警官这两个字吓唬小朋友吧?”

有很多大人都会用你再不听话,警官叔叔就过来抓你这件事情去吓唬小朋友,结果导致小朋友们真的害怕警官叔叔。

这就导致了有的时候小朋友如果走丢了,不敢去找警察叔叔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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