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春风吹尽花不开(214)+番外

作者: 蚕丝如故 阅读记录

“你若真想回报,不如嫁给我吧!”

荼宛手里的碗没拿住,慌乱落下,夏烛眼疾手快,瞬间抓住。

荼宛眨巴眼睛,以为自己耳朵出错。她刚才听到了什么?什么叫,不如嫁给他?

她咽咽口水,抬眼看过去,只看到夏烛灼灼的目光,逼的她无法装傻。

“你...你...你....”结巴半天,荼宛也不知说点什么。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直白的示爱,连...连喜欢都不曾说,便求婚?

夏烛走近她,逼的荼宛连连退后,直到角落里,退无可退。

“你没听错,我也没疯。”夏烛的眼神,此刻才真的像一头狼。那眼神很像是猎捕动物的时候,才会有的欲望和野心。

但是又不同于猎杀猎物的嗜血,而是一种渴望,渴望得到,渴望占有。眼睛里是情欲的光芒,还有让荼宛有些害怕的霸道。

她从没见过夏烛这样的神情,更没有在任何男人身上,看到过这样的眼神,哪怕是轩曜。

轩曜对她,要么是腼腆的,要么是严肃正经的,如这般霸道不容拒绝的,弄得荼宛慌乱不已,全然不知如何应对。

夏烛却不管不顾,只愣愣道“我喜欢你。我们妖不会遮掩这种情绪,喜欢便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必要欺骗,更不必要隐瞒。”

“三年前,我不懂自己的反常,三年过去,我以为你与他早就成婚,也未曾想过要与你再见面,更不曾想,你会过得这样不好。”

“如果不是再遇见,如果不是你这份模样,我不会确认,我心里喜欢你。你没有听错,我在向你求婚,我想让你嫁给我。”

“可我已经有喜欢的人,就算我们没有在一起,我心里一直还有他。”荼宛见他毫不掩饰,自己只能表明心意。

是的,她从没忘记轩曜。哪怕不能对他说出那三个字,可心底的爱,却从未减少一分。

夏烛连迟疑都不曾,脱口便道“没关系,我可以让你忘记他。我会让你接受我,我会给你幸福。你想要的我都可以满足,我们雪狼族,一生只会有一位妻子,我认定你,便不会有其他人。”

荼宛慌到极点,未曾想,再见面,他居然对自己说这番话。不禁又想起,三年前那个夜晚,心里直突突。

她想逃,对方却把路堵的死死的,分明不给她逃避的机会,一定要个答案。

荼宛只能硬着头皮,错开话题,“你不是....你不是说过....人与妖殊途,二者不可婚嫁吗?你不是一直阻止越汐,不许她与人男子结合,不准她留在人间吗?你别忘了,我也是人,不是妖!”

夏烛却摇摇头,“这并不是理由,我喜欢你,这一切都不是理由。哪怕你心中有别人也没有关系,既然你没有成婚,那我便有追求你的权利,更不要说,他如今连你是谁都忘了。既然如此,我就更没有理由放手。”

“可是...”荼宛词穷,努力想了想,才憋出一句话“越汐说过,人与妖结合在一起,他们是无法生下子嗣的。而且,你若娶了我,迟早我会白发苍苍,但你依然俊美年轻。我一个女子,怎么能忍受这种事?”

“我说过,这不是理由,我不在乎你会变成什么样子,我喜欢你,就是喜欢。哪怕你容颜老去,哪怕你不能孕育子嗣。我要得到你,就会排除万难,所有的阻碍,我都会处理干净。你只要点头,说你愿意就好!”

荼宛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遇到轩曜,夏烛的示爱,是让人最心动的。任何一个女子,见这样优秀的男子对自己示爱,根本没有办法拒绝。

“可你喜欢我什么,我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你喜欢的地方!”

夏烛忽然沉默,良久,才说了一句让荼宛哭笑不得的话。

“我也不知道你有什么值得我喜欢的,可我就是想要得到你。你是第一个让我有发情冲动的雌性,我想要得到你,这就足够了。”

他说的真挚,荼宛却十分无奈,他实在是荒唐太过。

“我想你并不懂得什么叫喜欢,你只是对我产生了一种懵懂的好奇,一种本能的占用欲而已。可感情并不仅仅是欲望上的冲动,爱情更是如此。”

夏烛却不以为然,“男女之情,动物之间的情欲,本质上不都是一样的吗?它只是肉体上本能的冲动,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荼宛一时间,不知如何向他解释。所谓男女之情,又岂能简简单单是情欲本能的冲动?

这种冲动,对于动物来说,便是发情期,发情求偶。可人不会只有发情的本能,“我想你还不懂什么叫喜欢,如果你只是本能的想要得到我,那和你想要得到一朵花一本书,或者是一件猎物,有什么区别?”

“爱情不是这样,尤其是人的爱情,它比身体本能的欲望,要复杂的多。”

“有多复杂?”夏烛不依不挠,非要追个究竟,“你对轩曜的喜欢,从何而来?他除了生得好看一些,似乎并无不同,甚至比常人所认为的男子,还脆弱得多。他连守护你的能力都没有,在妖界,不会有任何雌性,对他表示喜欢。”

妖只崇拜强大的力量,最有力量的雄性,便最有资格拥有雌性。

这好像是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无论是在人间,还是在动物里。能力强大的雄性,有着强烈的征服欲跟占有欲,他越是强大,就越渴望占有更多的雌性,满足自身的欲望。

妖,则更强势一些,尤其是雪狼妖。

他们跟其他妖的不同之处在于,从来都是一雄一雌,不是一夫多妻制。但纵然如此,在求偶这条路上,依然是崇拜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