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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特殊沟通技巧(6)+番外

她那么那么喜欢它,可是它们的寿命从生产线上开始就注定了不会长久,它说它下辈子要做卡地亚家的发夹,让她努力赚钱去买它。

现在,它的梦想实现了吗?

如果是它的话,肯定不会这么哭着,而是会把凶手的祖宗十八代都骂一顿吧?

想到这里,杨绵绵不禁露出一个笑容来,她吐出口气:“别哭了,我会想办法让你回到她身边的。”

“真的?”水晶发夹一激动,哭音又出来了。

“只要你不再哭。”

这句话有效,水晶发夹拼命忍耐住自己的声音,默默窝在自己的小角落里减少存在感。

而杨绵绵则想到,事情恐怕还得从荆楚那里找突破口,问题是,她要怎么把东西不露声色地交还到他手上呢?

还没等她找到机会,第二件凶杀案就发生了。

这一次她并没有亲眼目睹,但新闻里有报道,她在街边水果摊上买了三个苹果正准备洗一洗,就看见这么一条新闻,原本叽叽喳喳说话的都安静下来了。

一样是红衣的年轻女子,一样是在雨夜里犯案,一样是被侵犯后杀害,一样是被捆绑起来扭曲成一个奇怪的姿势。

“连环杀人犯啊。”杨绵绵这回是真的皱起眉头了。

南城这么多年来虽说事情不少,但特大的案件却不多,这样的凶杀案在她记忆里还是头一回。

一家老小纷纷表示要杨绵绵上下班注意安全。

“我没有什么红衣服。”她安慰它们,“而且,他也未必能打得过我。”

就像她和荆楚说的,一个女孩子要一个人生活下来,没点本事怎么可能。她放学回来也不是一次两次被社会青年跟踪了,有时候会碰到好心人呵退他们,但更多的时候,她只能靠自己。

饶是她那么说,老小上下纷纷表示不能掉以轻心,唯有水晶发夹唯唯诺诺,害怕她不高兴帮她回到李涵身边了。

杨绵绵没有理会她的小心思,她等的机会就在三天以后不期而至了。



☆、第 5 章 发展

那天她照例是在时光餐厅打工,从下午三点到晚上十点,原本经理不想给她安排晚上的班,但最近因为这个杀人犯的关系,不少女孩子都不愿意上晚班,推脱来推脱去,不就轮到她这个新人头上了么。

好在晚上来的客人多,出手也大方,杨绵绵并不介意。

夏天多暴雨,她从包厢里出来的时候就看见外头又下起雨来,看这雷鸣闪电的,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有个服务生看见她,和她半是玩笑半是试探地问:“今天又收到不少名片吧?”

在时光吃饭的不乏有钱人,有时候看上这里的女服务生了,就把名片塞给她,如果有意思的话,那大家都懂的,如果没意思,也不伤面子。

这几乎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潜规则了,王露就是和她“男朋友”那么好上的,还和众人炫耀过,不过自从杨绵绵来了以后她就退了一射之地。

其他人嫉妒之余也难免好奇,杨绵绵会选谁呢,是那个公司的老总,还是那个富二代?

她当做没听见,进了厨房问有没有宵夜吃。

“咸菜肉丝面,吃不吃?”问话的厨师已经舀了一碗面给她。

她还没伸手去端碗呢,另一个就喊:“来绵绵,我这里有甜粥,女孩子还是喜欢吃甜甜的。”

杨绵绵:“……”

都是这张脸惹得祸,这厨房里的都是男人,从二十出头的小学徒到四五十岁的大厨都有,她那么娇滴滴的一个小姑娘,难免有时候被开开玩笑,顺便成为他们暗自较劲的借口。

厨房里的派系也很复杂,她只准备赚点学费,没打算搭进去,懒得费那个劲儿,干脆说:“我吃干饭就好了,顶饿。”

她盛了半碗米饭,讨了一碗酱汁就一口气吃了下去,吃完也不久留,洗了碗就走。

刚走出厨房大门,就听见有人不屑地说:“人家那长相眼看就是要攀高枝的,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货色!”

这些话虽然说不至于气到杨绵绵,听在心里也不大舒坦,所以她下班的时候就拉长了一张脸,连荆楚的车和她打招呼都没听见。

“绵绵~”那辆奥迪车热情极了,“你看看我,看看我嘛。”

杨绵绵瞅了它一眼,眼看着这小雨又有变大的趋势,她干脆就在车停的那家饭店门口躲雨。

奥迪车更开心了:“绵绵,好巧啊,我们荆楚在这里吃饭呢。”

这句话让杨绵绵顿时起了心思,她从随身背的帆布包里掏出水晶发夹,捋了捋头发别了上去,水晶发夹本来还在睡觉,被她吵醒了不大开心:“我不想被你戴!我只要涵涵!”

杨绵绵闻言,翻了好大一个白眼,说得好像她想戴似的,亮得人眼睛都要花了,才不是她的审美呢。

不过她也在奇怪,这都快半夜了,怎么荆楚这会儿不在办案居然在吃饭?

她没有想到的是,今天情况特殊,因为刑警大队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乃是犯罪心理学的专家,是荆楚曾经的同学,名叫常雁。

常雁也是个利索人,一到局里就开始忙案子,结果这一忙就忘了吃饭,这都八九点了才想起来,荆楚一想,干脆拉着一帮人来吃个晚饭,就当做给常雁接风洗尘了。

大家饭桌上讨论的自然是本起案子,常雁仔细分析过后,很慎重地下了结论:“恐怕只是一位连环杀手,他不为财不为仇不为色,手法干净利落,不由我不多想。”

没有人说话。

饭桌上的菜基本上被吃了个干净,但要说味道恐怕是谁也没有尝出来,所有人心里都压着块石头,喘不过气来。

大概是看气氛太凝重了,荆楚就说:“今天也晚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他作为队长,压力更在所有人之上,只是这种时候应该鼓舞士气,而不是给他们更大的压力。

常雁说:“我住的有点远,你送我一程吧。”

“行。”

荆楚去开车,没想到恰好遇到了杨绵绵,她只穿着短裤和无袖衫,被夜雨浇了个湿透,一边打喷嚏一边躲雨。

“你怎么在这里?”荆楚走过去,一问就知道自己问了句废话,不等杨绵绵翻个白眼,他就看见了她头上的发夹。

荆楚对李涵失落的那个发夹自然记忆犹新,她所有的东西都在,唯独遗落了这个,可他从没有想过会在杨绵绵那里看到。

这个水晶发夹很贵,打完折也要三千多块钱,杨绵绵当然是买不起的。

他二话没说,就把她的发夹摘了下来,翻过来一看,里侧果然有很拙劣的刻字:涵。

这是李涵的发夹,他一意识到这一点,就飞快捉住了她的手腕:“这个东西你从哪里来的?”

杨绵绵皱眉:“路上捡的。”

“哪里捡的?”

她说了地方。

荆楚把发夹收走:“这个我拿走了。”走了两步意识到自己这样做太过分,回头解释了一句,“这和一个案子有关系。”

打开车门,他看见杨绵绵瘦瘦小小地站在那里,顿了一秒钟,对常雁道:“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点要紧的事。”

常雁看到了,问:“怎么回事?”

“有了条新线索。”荆楚匆忙之下来不及解释,只是对杨绵绵招招手,“过来带我过去。”

有免费的车蹭何乐而不为呢?杨绵绵相当愉快地就上了车。

荆楚一边开车一边问话:“这个发夹是你捡的?”

“是啊。”

“你捡这个干什么?”荆楚没有意识到自己问了一个蠢问题,他从小就生活在优渥的家庭,捡别人东西来用什么的根本不在考虑范围内。

杨绵绵倒是一脸理所当然:“别人扔掉了的,我看它还挺好看的就捡来自己用了,不可以吗?”

荆楚一时语塞。

“你为什么要拿了我的发夹?”杨绵绵乘胜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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