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月色很美(57)
在程简阳最艰难的一段日子,李洛唐也没有抛下他。
她内向寡言,不善交际,心气高,却在那几年里为了他吃了很多的苦。去外面做苦工,从零学起,被人骂还要忍着脾气。
曾经的千金大小姐,手却粗糙得像个妇女。
回到家里,她也没有向他抱怨过一句。
他们认识了四十年,青梅竹马的这一生,有太多太多讲不完的回忆了。
李洛唐的爱含蓄而绵长,程简阳的爱隐忍而坚定。
程简阳觉得,人是可以靠着爱和回忆清醒起来的。
她抱住他的肩膀,眼泪掉在他的耳朵上。
李洛唐说话的声音永远温和平淡像一杯苏打水。她轻轻地叫他的名字,“简阳。”
“嗯。”
“我拖累你了。”
“如果我觉得你拖累了我,我就不会是今天的程简阳。”
李洛唐像是潮水一样的眼泪灌进他的脖颈。
他好像很少看到她像今天这样哭得泣不成声。
哭一哭也好,情绪总是需要发泄的。
不过程简阳一点也不想哭,他觉得日子会越过越幸福。
程简阳已经很久不抽烟了,他害怕烟酒会损耗体力,他一定不能比她走得早,不能让她孤单。
他仍然期待地未来与她作陪的每一天,直到死亡将他们分开。
——
酒店里,程简阳洗好澡出来,李洛唐在试一件裙子。
程简阳戴上眼镜,等她转身才看出来,那是一件旗袍。是一件很标准的红色旗袍,像他们结婚时她穿的那件。
程简阳觉得奇怪,“你回老家了?怎么把这件衣服找出来了?”
“这不是以前那条裙子,是小晚给我买的礼物。”
“她为什么给你买礼物?”
“因为今天是七夕嘛。”李洛唐抿唇笑。
他哑然失笑:“原来这种节日还需要礼物吗?”
“我小时候也会有这种浪漫的想法,小姑娘呀,很正常的。”
李洛唐穿着裙子在他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好看。”
她的身材已经比不上当年那么苗条,生完孩子之后体型一直偏胖。早年尝试过运动,但是很难瘦下来。
不过李洛唐在书香世家养成的那股风雅是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的。一个美人的美自然不光在皮相,还有气质。
上了年纪,皮相总会失色,但是饱读诗书的气质是会跟着你一辈子的。
程简阳是打从心里觉得,李洛唐很配这身旗袍。
她身姿里的从容和淡泊随着时光沉淀进了眼中。轻轻看他一眼,就让他读懂了她这么多年间的感恩。
李洛唐捏着指头,捻了一朵兰花,轻轻地转圈,给他跳舞。
“天涯呀海角觅呀觅知音
小妹妹唱歌郎奏琴
郎呀咱们俩是一条心
爱呀爱呀 郎呀 咱们俩是一条心
家山呀北望泪呀泪沾襟
小妹妹想郎直到今
郎呀 患难之交恩爱深
爱呀爱呀 郎呀 患难之交恩爱深
人生呀谁不惜呀惜青春
小妹妹似线郎似针
郎呀 穿在一起不离分”
程简阳长相很英俊,从年轻时起就有很多女人扑在他身上。
尤其是后来事业有了起色,甚至有很多人来试图拆散他的家庭。
李洛唐出事之后,有人劝他,为什么不趁着年轻再找一个?
怎么可能呢?
他已经把人生四十年给了她。
哪怕举案齐眉,也是要过一辈子的。
不止要过一辈子,还要爱一辈子。
既然做了一家人,就要生死相依。
第三十九章
叶卿接到程简阳的电话, 说师母找到了。程晚僵直的身体才渐渐松软下来,眼角噙着的眼泪被风扫干。
叶卿扶着她的胳膊, 程晚摇头说:“没事。”
盛夏,却不那么热。程晚的手臂暴露在空气中。
叶卿忍不住夸了她一句:“你好白啊。”
她的注意力立马被分散了,程晚有点高兴, “真的吗?”
叶卿笑着点点头。
放松下来情绪之后, 他们漫无目的地走了很久,走到了一处寺庙前。
寺庙是个四A旅游景点,游客还挺多的。
程晚看了看身上穿的睡衣,觉得沮丧, “我这样就像刚睡醒。”
叶卿却说:“我觉得还挺可爱的。”
她刚刚洗过的头发在路上已经被风干, 有点乱糟糟的。
叶卿用手帮她整理一下, 他的手指轻柔地穿梭在她的发间, 将坠在颈后的头发掀起时,程晚觉得一阵凉风扫过来,挺舒服的。
“那个给我。”
程晚把她手腕上套的发圈给他, 叶卿给她简单地套上两圈。
有一捋头发没挂上去, 叶卿帮她重新拆开绑了一下。
程晚平视着他的胸膛, 感受到叶卿胸口微弱的起伏。
他给她扎好头发, 看了她片刻,说:“你不是像没睡醒, 你就像个小朋友。”
程晚说:“我就当你是在夸我了。”
两人相视一笑。
夜晚真好, 有一些坦白的话放在光天白日之下说, 兴许不会这么浪漫。
“听说这里有一个寺庙很灵的, 你要去试试吗?”
这是程晚刚才看攻略的时候看到的,她就这么提了一句,看方向那个寺庙应该离他们挺近的。
程晚不想拜佛拜神仙,她只是觉得今天天气很好,不想那么早回酒店。
寺庙是不用买门票的,今天是七夕,仍然有很多游客。
庙里除了烧香的地方和塔庙之类的,还有一条小河,河边有很多人在放花灯。
大殿里还有很多人排着队在磕头。
叶卿被程晚拉去凑热闹,不过他是不会磕头的。
叶卿从十岁开始就没有跪过谁了,包括在家里祭祖的时候。
他不是不信这些,只是他不大喜欢这种阴森的封建文化。
“不许踩门槛儿!”身边一个带着北方口音的女生这样吼了一声。
被她拍了一掌的男生嘶了一声,“你别说话了行不行啊,真吵吵。”
这声音有些耳熟,不知道是不是听错了,叶卿回眸看了眼。
穿绿色T恤的男生被旁边的女孩拧着耳朵扯进了大堂。
“哥哥!”叶卿喊了一声。
叶闻言听见,怔了好半天,赶紧把他女朋友的手甩开。
大庭广众被家暴,这简直太有失尊严了!
叶卿却没有笑话他,他看起来还挺惊喜的。
叶闻言大学一直在燕城读书,听爸爸妈妈说这浑小子在学校找了个女朋友。叶卿一直没见过,看着旁边那个女生跟他亲密的举动,他胆敢恭敬地喊了声嫂子。
叶闻言的女朋友叫楚慎杨,挺活泼的一个姑娘,跟他处了大半年了,两人成天小吵小闹,如叶卿所见,但丝毫不让人觉得感情有什么危机。
她短发,不化妆,但长相清丽,不需要庸脂俗粉,这样是最好看的。
楚慎杨也笑嘻嘻地跟叶卿打招呼。
她又瞧了眼程晚,开口就是:“早恋啊?”
三个字,让两人都愣在原地。
叶卿解释:“是同学关系。”
程晚赶紧点点头迎合他。
“同学?七夕?来这里?”楚慎杨非常吃惊的。
叶闻言眼疾手快用胳膊肘给她勒住了,“行了行了啊,就你嘴快,成天叭叭的。”
楚慎杨被大力气的叶闻言捂住嘴巴。
叶闻言把她摁住了,然后问叶卿:“你怎么在燕城呢?”
“我来参加比赛的。”叶卿一口气跟他解释清楚,“是学校组织的比赛。”
“那苗苗呢?没跟你一起来?”
“没有。”
叶闻言的关心点总是很独特,“她是不是高考没考好啊?”
“嗯。”叶卿点头。
叶闻言也点点头,默了会儿,又问:“爸妈也没来?”
“就我一个。”
叶卿说完,叶闻言瞄了眼程晚,示意,她呢?
他说:“她是我老师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