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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姐(389)

作者: 正常的神经病 阅读记录

不知道那边的人回复了一句什么,他将手机随手一扔,用力的揪住了自己的头发。

香港终究不是深圳,不是他的地盘,我知道此刻他的难堪一定是出了状况。

“霍启盛,我们报警吧。”很久之后,我见他异常的痛苦,于是说出了这句话。

霍启盛摇摇头,声音听起来分外的哑:“大家的底子都不干净,报了警,沈煜也得进去,而且这边的警官,对肥佬b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他是纳税人,何况他干了肥佬b,自然要找他算账。”

我知道霍启盛的意思是,肥佬b给了当地警官不少的好处费,沈煜干了他相当于断了人家的财路,现在你贼喊捉贼自然没有好果子吃。

我陷入了困惑,霍启盛焦急的等待着帮手的到来,就在这时候,黑暗中传来了人的说话声,有人打起了手电,手电的光在朦朦胧胧的雨丝之中,看起来格外的惨白,随着人走路的动作左右摇晃,这么一晃,突然晃到了沈煜的脸上。

他旧伤复发,透明的雨从他身上冲刷下来就变成了深色,那些人一脚踹到了沈煜的膝盖处,将他踹的跪倒在了地上,激起一大片的水花。

在大雨滂泊中,跪着的沈煜的面前摆放着一张遗照,还有一个黑色的小骨灰坛,在那张照片上,我终于看到了那个一直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肥佬b。只见照片上的他长的确实是肥头大耳,满脸脓包,一脸的恶人相。

将骨灰坛摆在沈煜面前的,是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他用食指戳着沈煜的天灵盖,在忽明忽暗的闪电中一如一个杀神。

“短命種,给b哥跪下磕三个响头,老子这会送你上西天!”

我看不见沈煜的表情,但是不管那人怎么说,沈煜他都不磕头反而想站起来,硬挺着脖子,那人用手压不下去,便用脚踩。

“你他妈很硬啊!给老子按住他往下磕!”

沈煜的黑发湿了水,服服帖帖的贴在额头上,他冲着照片上那张’慈祥’的脸,狠狠的啐了一口唾沫,随后用力的打翻了骨灰坛,刹那间,那余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点粉末,被雨水瞬间冲刷成了白色的浆糊,沿着沟渠,流入了下水道。

那干瘦的男人虚伪的跪地,对着那白色的粉末喊了一句大佬啊,然后用手指着沈煜,怒气冲天的吼道:“给我打死他!然后剁成肉泥,为大佬报仇!”

他话音方落,便有人从侧面一脚踹到了沈煜的脸上,踹的他鼻血飞出,他用拳头撑着地,告诉自己不能倒。

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沈煜和我说过一段话,他说,人在矮檐下不得不低头,但人一旦低头了,也就离跪下不远了。

我看着那样倔强的沈煜就这样死死挣扎着,我的手紧紧的抓住了沙发垫。那些人手里全部有刀,他们只不过想要将沈煜这个逃不掉的老鼠**致死,所以不停的折磨。

霍启盛的人还没有来,在这么注重办事效率的香港,这无疑太过蹊跷了。

我甚至怀疑那些人根本不会来了,他们许给了霍启盛一个空头支票!到时候随便找个理由道歉或者怎样,反正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谁还能追究呢?或许霍启盛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脸上的表情越来越难看,我们等的起,可是沈煜等不起了!为什么霍启盛不去求助他的姑姑呢。

就在我想问问霍启盛要不要求助他姑姑的时候,他忽然从背椅处抽出了一把刀,然后掂在手里,下了车。

“霍启盛!”我的手趴在玻璃上,一根一根几乎快要陷进去。

他扭头看向我,他的脸,就像是一座离我并不远的雪山,他的眼,他的鼻,他的唇,每一寸每一寸都深深的印刻在了我的眼底,那一刹那,一眼万年,我能听见他的心脏,就跳动在我的耳边。

他看着我,四周好像很安静,没有雨声什么都没有,他扬起了一个桀骜的笑,然后对我轻声说:“等我回来。”

我紧抿着唇,重重的点点头,在心里面回复他一句,好。

他的手随意的搭了下来,刀锋划在柏油路上,就像是鲨鱼的鳍,划开了大片的水纹。

我能感觉的到霍启盛的周身都腾升着蓝色的火焰,他要像个男人一样去战斗。

那一刻,一个人的脚正踩在沈煜的太阳**处,一个人的拳头正打在沈煜的第十二截脊椎出,沈煜的嘴巴含着一口鲜血还未喷口,瘦高的男人抱着骨灰坛虚伪的哀嚎。

霍启盛一脚踏入水里,斜斜的雨丝为他编织战袍,他的眼神像两杆黑洞洞的枪口,静默的缓缓扫了一圈,凸起的喉结向上提起,声音如同天边的雷:“都他妈给老子住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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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雨夜里的组合

瘦高的男人停下哀嚎的举动,雨水让他看起来不能分辨有没有哭过,但他因为霍启盛的一声吼叫而停止了发出声音。 只见他将已经倒了一半的骨灰坛十分用力的抱在怀里,扭过头,阴阳怪气的看向霍启盛。

殴打沈煜的人也停了下来,他们见霍启盛拿着刀,纷纷也都去拿自己的刀,毕竟这种刀口上舔血的人神经都很敏锐,同样拿着刀的人,不是朋友就是敌人,而敌人,都得死。

沈煜的身上全是血,伤口稍稍愈合又被雨水冲开,明明才修改几天的身体又变成了这副模样。我清晰的看着那一幕,心里疼痛的发不出一丝声响。

“你是谁。”那瘦高男人有些试探的问道,毕竟像这样单枪匹马拿把刀就敢来要人的情况,若不是个傻子,定然是身后有足以依仗的势力。

“振兴会。”霍启盛提了那个名字,一字一句的报家门,而我却根本没听说过。那瘦高的男人像是了然于心,他虽有片刻的惊讶,但是显然这个振兴会在他这里并不好使,所以他转而嘲讽的笑了一下,说道:“死衰仔,你以为我是被吓大的,我们内部的事情,就算你们振兴会的鼎爷亲自来也不敢插手,你又他吗算老几?你这个死衰仔赶紧滚回家吃屎去吧!”

他笑着笑着,突然收起了笑脸,看着地上的沈煜,然后对手下使了一个眼色,下了最后的命令:“斩死他。”

那些人今天来抓沈煜就没有打算放他活着回去,所以一声令下之后,都纷纷毫不犹豫的举起刀要把沈煜斩成肉泥!说时迟那时快,电光火石之间沈煜一如来自地狱的厉鬼,从下面一手勾住其中一个人的腿脚,将他拉到在地,随后一把抢过他手中的刀,在空中划过一个弧线。冰凉的雨水中,一只被齐齐割断的手,咕噜噜的滚在了水里,染出一片血红。

随即,便是一阵凄厉的惨叫声。

整套动作行云流水没有一丝犹豫,我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沈煜的身手已经这么好了。雨水从发丝滴到刀刃上,发出叮的一声清脆至极的响声,沈煜和霍启盛的视线撞在了一起,随即缓缓的,扬起了一个释冰的笑。

那笑容很淡,几乎看不见,却连带着我的整个世界都颤抖了起来。

曾今并肩作战的三个少年,如今已四散天涯,就像我们再也找不回的那张,青涩又热血的面庞。现在这其中的两个人又聚在了一起,一如那一个夜晚。

我仿佛看到沈煜和霍启盛在无形的空气中轻轻的击掌,雨水像是跳跃的鼓点,咚咚咚,咚咚咚的给他们伴奏,一次比一次响亮!

仿佛,接下来的厮杀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一场他们两个人的演出。他们就像是一对亲密无间的组合,而我就是台下的粉丝。

霍启盛开始奔跑,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被拉长,刀尖被摩擦的通红,如同烙铁一样的,抬起,旋转,割断雨帘。

我不敢相信,不敢相信那个几乎快要把沈煜毁掉的霍启盛,为他提起了刀,因为他而连命都不顾的战斗。

他们和那群人厮打在了一起,空旷的野地里面,传来各种各样的喊声,霍启盛和沈煜脖子通红,青筋暴起的举起刀,插入对方的皮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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