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的故事(9)
“早饭?”谢英朗似乎有一点懵,片刻之后又好像转过弯儿来似的:“哦,那个啊,没什么,反正你也是我好朋友嘛!”
程艾用信纸拍掉他放在自己肩头的手:“信我写好了直接给你吗?”
“不用,你就给刘尔思吧,回头我自己抄一遍再给阮柔。”
谢英朗这人脑子里全是坏水儿,追起女孩子来更是不含糊,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自从他把心思全都花在阮柔身上的时候,倒是没有再惹出其他事情来,每天规规矩矩上课下课,倒也省去不少麻烦。
程艾把信纸带了回去,晚上摸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写的,涂涂改改,因为每次想要拽点词,总是觉得和谢英朗的气质不太符合,改来改去,总算是写了一个看起来不怎么俗又显得不是很高深莫测的情书。
人生的第一封情书,竟然是帮别人写的,这感觉其实有点怪异。
第二天程艾特意避开阮柔,趁着早操之前的功夫窜进教室,在刘尔思的座位旁边等了一会儿,可是眼看着就要出操了,他还没来。
“程艾?你今天不出操吗?”
突然一个女声从班门口传来,是班里最用功的那个女孩子,估计是提前来读书的。
程艾心里一惊,转了个身子,双手在后面,胡乱在刘尔思的桌子上摸了一本书,把那封信塞了进去。
“我这就准备去了。”她说着就慌里慌张地走了,毕竟这东西放在身上要是一会儿掉了或者是被阮柔看见都解释不清楚,她想着一会儿回来再跟刘尔思说一下就好。
这边她刚心事重重地走了,那边刘尔思在校门口就遇见了几个同班的男生,几个人一路说着话朝着班里走去。
“今天第一节 什么课啊?”一个男孩子半眯着眼睛,一副将醒未醒的模样,耷拉着一条胳膊在刘尔思肩膀。
“数学吧。”刘尔思回忆了一下课程表。
“我靠我靠我靠!”那男孩子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仿佛瞬间清醒了不少:“第一节 就是啊!昨天的那章练习题我还没写完!”
“我也没写完!”
“一会儿早自习写呗。”刘尔思兜里揣着四个包子,一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模样。
“您当然不着急了,您昨天晚自习就写好了,我们哪有您的速度啊!就后面那几道大题,给我俩早自习我也写不出来啊!哎呀!今天死定了!”
旁边一阵哀嚎。
“尔思,救救我们吧,借我们……参考参考?”那人拉着他的胳膊,一脸的可怜兮兮。
刘尔思甩了甩胳膊:“我好像放桌子上了,你自己去拿吧。”
那几个人蹬蹬蹬蹬地上了楼,跑的比啥都快:“谢啦!!回头请你喝奶茶!”
正好操场上的广播体操音乐刚刚结束,刘尔思刚往程艾抽屉里塞好包子就看见她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气儿都没喘匀,双手撑着桌子,急切的看着他:“书……书!”
“什么?”刘尔思一脸的不知所谓。
“你……桌子……”程艾直接放弃了,到他桌子旁边一看,立即傻眼了。
明明就放在第一本书里面的,为什么没有????
后面的几个抄作业抄的如火如荼的人翻开练习册一看,一封字迹清秀的信躺在他们面前,没有称呼,没有落款。
“你是在,找这个?”
第12章 chapter12
乏味的高中生活往往伴随着几件模棱两可的暧昧事件,例如上课老师连续点到两个人名字时大家都会起哄,一个人的名字总会和另外一个人联系在一起。
程艾没有想过以这种方式来和刘尔思亲近,因为她不喜欢被人关注,尤其是当这种关注和自己的感情联系在一起的时候。
所以当她看到那封情书在那几个男生手里的时候,她愣了约摸一秒,面无表情地低头,从刘尔思桌子上抽走了一本英语辅导资料:“不是。”
不过这种时候的解释就像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所以她还是不可避免地和刘尔思以这种不太喜闻乐见的“绯闻”主人公的关系联系在了一起。
“听说你喜欢刘尔思?”阮柔满眼充满了小星星,期待地看着程艾。
“没有。”程艾低着头。
“我们这么好的关系,你跟我说说吧,程艾。”阮柔说话的时候有轻柔的鼻音,总会给人一种撒娇的软糯感,让人难以拒绝:“我听说你都给他写情书了。”
“谁说的啊?我没有。”程艾觉得这种事情一定要咬死了不承认,其实也不是不承认,事实就是那封信的确不是给刘尔思写的。
如果是给他,她才不会写的那么浅白。
“真的不是?那那封信是谁写的?”其实阮柔也只是道听途说,当时在场的同学们表示刘尔思很快就抢走了那封信,并且表示的确不是程艾写的。
但是根据“目击者”的“证词”,那字迹看着的确像是程艾的字,因为她的字是那种很规整的小楷,从小练到大的,虽然是晚上摸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写的,但是大体还算整齐。但是从信的内容上看又觉得不太像是她写的,用词过于简单,不像是“才女”所作。
综上所述,这件事情因为得不到当事人的确认,又有各种疑点,所以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总归给大家提供了一条新思路,也给无聊的课后时间提供了一点新的谈资。
这事儿到这儿算是告一段落了,刘尔思也不高兴帮着谢英朗跑腿了,程艾也不高兴帮着谢英朗写情书了,他只好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仿佛因为这件事,程艾觉得自己和刘尔思之间有了一种奇怪的尴尬气氛,也许是她自己想太多,总会不自觉地觉得有很多双眼睛在看着自己,她害怕自己表现的过于亲密会显得很奇怪,又觉得如果因此故意疏远会过于刻意。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关系难以把握,就像她和刘尔思。
进一步退一步都不可以,她就像是被两块巨石卡在了正中间,往哪边动一步,好像都是粉身碎骨。
心照不宣的彼此疏远,就像是约定好的秘密。
直到有一次英语课,那个冒冒失失的英语老师经过了一个多月的时间还是没能在班里建立一丁点的公信力,但是她学会了一个世界通用的道理:“柿子要挑软的捏。”
所以她上课让人默写的时候来来回回就是那么几个人,毕竟叫了其他人,也不一定有人乐意上去。
“程艾。”
从英语老师嘴里听到自己的名字,程艾一点都不意外,毕竟她是一个听话懂事的学生,尊师重友,团结同学,基本上那些写在期末通知书上的四字词语都可以准确无误地放在她头上。
她扯了扯衣角,捏着粉笔站在黑板的一端。
英语老师投过来一个微笑,接着在名单上搜索着下一个软柿子,她踟蹰了一会儿,用着有点不太确定的声音喊了声:“刘尔思。”
刘尔思是好学生,但是不是乖学生。
下面一阵骚动,有人在窃窃地笑,程艾捏在手里的粉笔在黑板上点了一个点,接着她听见有人拉凳子的声音,眼角瞥见了一双熟悉的红色运动鞋以及笔直的运动裤裤缝。
“哦……”下面的人鼓起了掌。
英语老师没有多想,只是因为保全了自己的面子而唏嘘,可能觉得这些掌声说不定是针对她而来,年轻的老师面对这些调皮孩子的时候都会有些战战兢兢。
“所有人把书都合起来,我们今天先默写一下上一个单元的单词,第一个……”
程艾不敢扭头,害怕自己的一举一动会落在别的同学眼里,捏着粉笔写了一个小小的一,然后飞快地写出了单词。
“第二十一……”
刘尔思的字写的比斗还大,一个字仿佛就要占去半个黑板,写到二十一的时候自己的那一半已经不够了,随着数字不断的变大,刘尔思离她越来越近。
他们两个人就像是坐标轴上的两个标点,慢慢朝着黑板中间的那个原点靠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