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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程·翌(8)

作者:粥小九 阅读记录

程杉走过去要接他手里的餐具,后者却把着没松手。

叶臻蹙眉,目光若有若无地落在程杉的手指上。

“我们家从来不让女人洗碗。”

无关情感,不过是从小听来看来,习惯了的。

“少来,你在家洗过碗么。”程杉嗤他,“你们家保姆阿姨不是女人啊?”

叶臻:“那是她的工作,我们支付给她薪水。”

如果文阿姨休假,家里只有他和叶慕的话,叶慕的手指是绝对不会沾水的。

他这么说好像也有道理,程杉收回手去,吸吸鼻子说:“那下回你做菜的时候我给你打下手吧,不然我好像很没参与感。你要知道,过日子的话,家庭劳动不能全给一个人做,那样你太吃亏了。”

叶臻往里走,淡淡道:“还好。”

没走两步,顿了顿又说:“回屋去加件衣服。”

程杉应了声,把桌布和花瓶收拾进去,就上楼洗澡了。

******

程杉洗完澡,换上了深秋的薄绒家居服,长衣长裤都是粉红色,背后还连着个兔耳朵帽子,她哼着歌站在镜前抹脸。

这时外头响起敲门声,程杉快步走出浴室,看见站在敞开的卧室门口的叶臻,嘀咕道:“就我们两个,你敲什么门呀门又没关。”

二楼有浴缸,程杉才泡完热水澡,皮肤现出淡淡的湘妃色,一张小脸水蜜桃似的。

海藻般湿润弯曲的头发散在颊边,发梢尚有未擦干的水珠落在地毯上。

叶臻没进门,只把手里的温水和药片放在门边的梳妆台上。

“先去吹头发,然后把药吃了。”

程杉不乐意地皱皱脸:“我不喜欢吃药。我又没生病。”

哄程杉吃药是乔恩给叶臻的注意事项里重点标出的一条。

程杉从不觉得自己生了病,如果强制地迫她吃药会激起她的抵触情绪。所以乔恩给叶臻列出了十多条可以选择的方法。

其核心不外乎坑蒙拐骗四个字。

比如告诉她是补充维生素的,或是保健药品云云。甚至还有“拌在食物里”这样的硬核办法。

叶臻看到的时候就已经觉得哭笑不得,这是歧视程杉的智商还是在拿她当猫养?

他不擅长说谎,倒不是演技不够,只是觉得没那个必要。

可现在是非常时期,叶臻清清嗓子,说:“这是保健品,嗯……益气补血的。”

“我气色不好吗?再补我都要流鼻血啦。”

叶臻诚恳地说瞎话:“我觉得不够好。”

程杉迟疑了一会儿,勉强答应了:“那好吧,我一会出来就吃。”

叶臻松了口气,道了声晚安就要下楼。

“哎!你去哪里?”程杉急了,张口喊道。

叶臻:“洗澡睡觉。”

程杉:“你用楼上的浴缸吧,我给你放热水。”

叶臻立刻回拒:“哦不用,我喜欢淋浴。”

程杉抓抓头:“那你晚上睡哪里?”

叶臻心下警铃大作:“楼下客房。”

程杉眨眨眼:“可我不喜欢睡客房,那张床有点硬。”

叶臻:“???”

程杉咬着唇角,说:“我还是喜欢楼上的床,又软又大。”

叶臻终于忍不住了:“谁说我要跟你一起睡了?”

程杉委委屈屈地看着他的眼睛:“那我就不吃药了。”

叶臻的语气沉下来:“程杉你这是威胁我?”

程杉蹭过去一把抱住他,软声道:“可我夜里会觉得冷。”她使劲儿吸吸鼻子,说,“今晚再受凉就真的感冒了。”

这么个祖宗,打不得骂不得,只能哄着。

该不会因为他从前对刘佳琳态度恶劣,所以老天故意报复他的吧?

叶臻垂在身侧的手捏了捏拳头,又无力地松开了。

“……我一会过来找你。”

程杉得逞了,笑眯眯地扭着秧歌进浴室吹头发去。

程见溪总拿她没办法的,恃宠而骄这件事,她向来做得顺手。

没一会儿,程杉吹干头发出来,坐在梳妆台前喝水,却随手将叶臻拿来的药片扫进了抽屉里的储物罐中。

她从前生了病都拖着不想吃药,何况是保健药品。

第二章(2)

等到叶臻收拾妥当上楼,看见程杉正摊成一张饼,平躺在床上仰面看星河。

她听见脚步声,拍了拍身边的床褥。

“邀请你一起赏星星。”

程杉没穿袜子,脚丫露在外面,她长着漂亮的百合形趾甲,修剪得整齐,表面干净光滑,呈淡粉红色。

叶臻在床尾站了一会儿,单腿跪上床,伸手捞过身侧的被子搭在程杉脚上,然后才躺下去。

程杉偏头看了叶臻一眼,发现他的居家服里面竟然还穿了T恤。她哭笑不得,伸出食指点在叶臻胸口,说:“程见溪,你这么防着我啊?我又不会吃了你。”

叶臻平静道:“我怕冷。”

“我懂我懂。你太累了嘛。”程杉翻了个身,支起双肘,下巴垫在叶臻大臂上,说:“不过你不觉得,要论起身体素质的话,你才应该多吃益气补血的保健品吗。你这么体虚下去,工作起来也吃力。”

呵呵,体虚。

叶臻快被憋出躁郁症了,他闭了闭眼,在心里催眠自己是好脾气的程见溪,担心自己一时气糊涂了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

好在程杉很快又躺回去,她望着夜空,说:“程见溪你教我认认星座吧。”

叶臻:“我不会。”

“骗人。”程杉说,“你最喜欢看天文类杂志了,百科知识竞赛、猜灯谜你都能拿奖。这对你来说还不是小意思啊?”

这些对于程见溪来说确实是小意思。

他这个弟弟从小就记忆力惊人,同样一首唐诗,程见溪念一遍就能囫囵背下来。可他必须厘清诗文的逻辑关系,才能开始背诵。

叶臻想起他们去肯尼亚那次,程见溪如同行走的百科全书一般,给他讲解东非大迁徙。

“野斑马、角马、瞪羚,他们依次排列,组成军队一样的兽群,从坦桑尼亚的塞伦盖蒂保护区来到这里,全程跋涉3000多公里。”

程见溪说起自己擅长的东西,有条不紊,侃侃而谈。

“斑马一向走在最前面,他们吃草茎顶部。而中间数量最多的角马,啃食植物底部。”

叶臻下意识接道:“那羚羊岂不是没得吃了?”

“因为兽群数量惊人,角马更是多达百万。所以等到角马离开后,草地上会长出新生的嫩草,那是瞪羚的美食。”

程见溪难得笑起来,他说:“哥,你跟小杉的思路很像。我跟她介绍的时候,她说‘那些羚羊一定气得干瞪眼了吧。怪不得要叫瞪羚,这是受了多大委屈……’你知道的,她总有奇怪的理论,还能自己圆回来。”

那时候,叶臻对这个姑娘,并不是没有好感的。

但仅限于,她可能是他未来的弟媳,是程家的一份子。

叶臻想起程见溪,心情有些沉重,他叹口气,说:“你相信人死了以后,会变成星星吗。”

程杉顺着他的话思考下去,说:“中学不是学过质能守恒吗,人死之后肯定不是完全消失了的。他们会变成另一种形态,成为组成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正如他们本来就是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按这样的说法,也许星星确实是由很多人变成的。”

叶臻心头微动,忍不住说:“你觉得如果我死了,会变成什么?”

“你呀。”程杉将头埋进他的胸口,声音闷闷的,“可能会变成我的眼泪。”

程杉说:“我小时候看过一本漫画书,上面说,善良的人死了以后,会选择变成眼泪停留在那些在乎他的人的身体里。朋友们想起他的时候,流出眼泪,就像是他的一种陪伴。可如果……没有人再想起他了,没有人会为他哭了,他也就永远的消失了。”

叶臻心里难受极了,他没有开口。

“所以我想起我妈妈的时候,就会躲起来哭一会。”程杉说,“别人以为我是伤心,但其实我只是不想她消失,我希望她能来陪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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