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子与玫瑰(33)
赵细水撇嘴,喃喃自语:“反正你不说我总有一天也还是要知道的。”
宋子叔听她仍在碎碎念,决定出声警告:“还不睡真想我对你做点什么才好?”
“睡睡睡,我马上睡。”
……
☆、第三十章
睁开眼,赵细水整个人迷糊着不知身在何处。身旁的人早已起床。
“妈,宋子叔呢?”洗漱完后来到客厅,张望了几眼没见到人影,见妈妈正在院子里侍弄花草,赵细水问道。
“我和他说你爱喝右巷子口谢奶奶家的豆浆,他去买了。”右巷子口是个地名,离得不算太近。
“买个豆浆而已,跑那么远?”赵细水宁愿不喝。天气这么冷,买回来一路上也得凉掉了。
“怎么,心疼啊?”
“没有。”赵细水嘴硬,不理会妈妈的打趣。
等了许久,仍没见人回来,赵细水有些急:“不会走错路了吧。”想着又觉得不太可能。
“妈,我出去看看。”终是坐不住,赵细水说道,出门。
“好,你注意安全。”
“知道。”
已出了院子的赵细水并没注意到妈妈温柔且带着笑意的眼神。
大约走了百来米,一个小男孩突然走到她面前,将手中的信封和一株玫瑰递给她,一句话都没说,小男孩急忙离开。
赵细水不明所以,打开信封。
——细细,我爱你。
落款宋子叔。
她阖上信封,愣住,不知自己现在是该往前走还是该回家。想了半响,暗暗觉得奇怪,难怪今天早上起床时妈妈在院子里气定神闲地侍弄花草,当时听说宋子叔出门买豆浆时便觉得奇怪,她从没提过自己想喝,怎么就会出门走那么远买个她也不算非要不可的东西呢。
赵细水攥着信封和玫瑰,沿着巷子继续走下去,期间遇到了好多小孩子,都是一支玫瑰一份信,每封信的内容都不同,唯一的相同之处是,每封信中都只有一句话,都是宋子叔曾经对她说过的话。
我爱你。
留下来。
你好甜。
可怜可怜我。
等等话全都写了个遍。等走到右巷子口时她手上已拿了十一只玫瑰和一叠信,朝豆浆店望了几眼,什么也没看到,宋子叔不在这里。
好不方便,她只得将玫瑰送给了最后一个小女孩,将所有信放进了自己的大衣口袋里,环顾四周。
“姐姐,哥哥在那边。”小女孩指向一个装修风格与四周极不搭调的店子,说道。
“谢谢。”赵细水朝小女孩所指的方向走去。
刚进门,只见宋子叔身着西装笑看着她。这里很像家里那间挂满画的房间,很像很像,一样的没摆任何东西,一样的灯光,一样的挂满了画,画上,全是她。但这里,比家里的那间房,要大很多。
“宋子叔,”她叫道。
宋子叔走至她面前,打开手中的小盒子,单膝跪地:“细细。当年很多人问过我一个问题,还要爱多久呢,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不在的那些年,我的生命是看不到尽头的,什么时候结束都无所谓,因为你不在;可现在不同,你来了,生命有了尽头,未来,我想一直拥有你。”
“细细,我爱你,嫁给我好吗。”
赵细水想过他会求婚,但没想过会是在这个时候,没想过会是在花遥。整个人愣住,瞬间便有了落泪的冲动。
“细细,嫁给我。”他说了第二遍。
赵细水回过神来,点头。嫁,怎么能不嫁,孩子是他的,她的心也是他的。
宋子叔起身,给她套上戒指,抚掉她脸上的泪,“别哭。”
实话实说,这场求婚挺恶俗的,但赵细水还是忍不住想哭。
“你是我的,细细,别哭。”
赵细水哭得更凶了。
“眼泪也是我的,不许哭。”他说道。
等哭着哭着总算是停下来时,赵细水这才有时间去正正经经地看挂在墙上的画。
不是家里的那些。赵细水逛了一圈,画是按时间顺序来挂的,从外到内分别是赵细水从小到大的模样。按着时间线看过去,仿佛见证了赵细水的成长。
“你到底画了多少?” 她抽抽噎噎着,好奇问道。
她所知道的就已经不少了,家里有、老宅有、这里也有。她还看见了一副是自己怀孕时坐在书房写稿子的,那说明他现在还在画?她可从来没见过他在家画画。
“很多。”宋子叔说道,没有想深提的意思,求婚的真正目的还没达到,他转了话锋,“细细,我们在花遥领证吧。”
“花遥?”赵细水瞪大了哭红的眼,“你是说现在?”
“嗯。”宋子叔拿出了俩人的户口本 。
“怎么……在你这里。”话音刚落赵细水便想起来,求婚的事妈妈事先一定是知情并赞同的。
“不愿意?”
“没有不愿意。”只要俩人有爱,她不在意形式,只是这样……会不会太急了。
“爷爷知道吗?”
“知道。”他答,“只有你不知道。”
“我就说你有事瞒着我。”赵细水瞥他,嗔怪道。
“可以吗?嗯?”他再度问,很在意她的想法。
“嗯。”赵细水颔首,既然两方家长都知情,领不领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那么早领也好,免得等到孩子出生了还惹些其他麻烦。
宋子叔见她点头,心满意足地拥着她往外走去。
——
花遥很美,不愧是个旅游胜地。古朴的建筑、家家门前种着的梅花、路上行人手中时时会出现的油纸伞无一不体现了这座小城的风貌。
宋子叔拥着赵细水走在路上,分外感激他的一生中能有这么一场遇见,即使他的人生曾黯淡过许多年,可只要赵细水在,光就在。
所谓的爱向来是没有标准答案的,想要什么样子的便去追逐什么样子的,追不追得到是一回事,追没追过却是另一回事。
譬如你看这里,疯子都追到了玫瑰。
——
完
☆、第三十一章
闹钟在床头柜上响得欢腾,由欢被吵醒后烦躁地拉过被子盖过头顶,用脚蹬了蹬睡在身旁的徐沐青。
徐沐青有起床气,但对着由欢,他使不出来,只得拉过一旁的蓝白校服穿上,拨了拨被压得乱糟糟的头发,早早洗漱后下楼去买早点。
徐沐青很高,白白瘦瘦的,深邃的五官衬得松松垮垮的校服从不入流变成一流,的确得亏了他那张脸。
卖完早点回来,将豆浆油条包子放在餐桌上,徐沐青进到卧室叫由欢起床。这是每天早晨一大工程,不磨个一时半会儿还真没办法完成。
刚进房间,只见被子同咸腌菜没两样,揉成一团堆在床上,人影没见着半个。今天倒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小祖宗愿意自己主动下床。
他朝洗手间撇了一眼,果然,里面正哼着歌呢。
“赶紧,要迟到了。”他看了一眼手表,在外催促道。实则还要大约一个小时早自习才开始,租的公寓离学校很近,不急,但他故意往夸张了说,不然以由欢那啰嗦的性子永远也不要想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
“马上。”里头回道,放水的声音变急了些。
他出了卧室,落坐开始吃早点,半响过后才见到由欢半披着校服趿拉着拖鞋出来,手中还拿着体育课要换的运动裤。
“给我留个小笼包。”她将裤子、书包一齐扔在沙发上,朝徐沐青说道。由欢喜欢油条配豆浆,百吃不厌的那种,不爱吃包子,但挨不过每次看他吃时就嘴馋,因此总会央他留一个给自己。
徐沐青早已吃完,见她出来,开始收拾书包。自己书包里背了一堆练习题,由欢的空空如也,两人的书包是情侣款,定制的,样式颜色都一样,唯一不同是肩带上各印了对方姓名的首字母,徐沐青的男款要大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