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国师大人(62)
她的字典里,从来没有“听天由命”这四个字。
既然莫提准拒绝了……
冯妙君当即收起情绪,扬起一个绝美的笑容:“好罢,不能便不能,也没甚大不了。”
她主动找了个话题,又聊起晋都最近发生的趣闻,谈笑晏晏,就好似方才未曾提过那一请求。
走到宫门外,她才向莫提准作别,爬上了自家马车。
蹄声得得,不久就消失在宫门之外。
这一路花红柳绿,蝉鸣鸟语。冯妙君托着腮坐在榻上,见到高空有白鹤南飞,也见到市井人声鼎沸,一派生机。
她忽然放下车帘,不看了。
这里,终非她安身立命之所。
莫提准没有动弹。他在石阶上负手而立,望着路面的扬尘出神。好一会儿,心中那点唏嘘和怅然化作一声叹息,袅袅散在空中。
这一场交谈,他没有透露给晋王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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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妙君两辈子都被命运拒绝惯了,没花多少功夫就从失落的阴影中走出来。
无论怎样,她得了件珍稀的宝贝。落袋为安才是真实惠。
不过还未等她把新武器捂热,晗月公主就找上门来,皮笑肉不笑:“你竟然救了苗奉先!知不知道我有多讨厌他!呔,我要从济世药堂里撤资!”
济世药堂就是冯妙君的药铺子,这三年来业已慢慢做大,成了下蛋的金母鸡。冯妙君干笑两声,想起她有多么讨厌奉旨成婚。“你见过峣二王子了?”
“他重伤昏迷,我趁太医给他诊治时去看了两眼。”晗月公主想起未婚夫那惨白的脸色、交错纵横的伤口,不由得小嘴一撇,“给我家云崕大人提靴都不配!”
“姑奶奶,你说话仔细些。”冯妙君忍不住左右张望,所幸她不喜被人服侍,宅里没几个下人,婢女方才奉完茶也都退下了。否则晗月公主这话传出去可大不利于两国邦交。
“他重伤之下难免狼狈,改日穿整衣裳、调理脸色,也是人杰一枚。”她顿了顿,“人要衣装马要鞍,你的云崕大人倘使落魄,怕也保不住光鲜亮丽。”说这话时,她指、中二指在背后交叉,原谅自己撒了谎。云崕那家伙真不合常理,即便在升龙潭被浇成了落汤鸡,也依旧无损盛世美颜。
呵呵,人和妖孽怎么比?
晗月公主板着脸道:“绝无此事!我看你老给那糙汉子说话,莫不是对他有好感?”她喜欢的是丰神俊朗,不是那种大老粗型。
冯妙君无谓地耸了耸肩膀:“是呀。”以她的审美,更欣赏相貌堂堂的英武男儿,多有雄性气概呀;苗奉先的五官端正、身材健硕,脱了衣服能看到块垒分明,就像行走的荷尔蒙,正是熟女们最喜欢的类型。她不无羡慕:“长得不错身材也好,公主以后真有福气。”
可惜晗月公主现下还听不懂“福气”的深意,一拍桌子两瞪眼:“这福气送你,求你代我出嫁罢!”
冯妙君老神在在吃了口茶:“不巧,我是国师门下。”只要她的老底不被兜出来,国师高徒的招牌就能替她挡去这些麻烦。她才十五岁,根本就是未成年嘛,还可以玩耍好多年,然后再给自己找个高大威猛的型男。
Emmmm,完美!
“别忘了,现在魏国入侵峣国,也就是说,你的云崕大人与你未来的夫君为敌。你要帮哪个?”她懒洋洋地点醒公主。
晗月公主吓了一跳:“魏国侵峣?”
“嗯,我也才听国师提起。”晗月公主居于深宫,军情不会那么快传到她处。
晗月公主呆了一会儿,喃喃道:“开战了呀。”
她是晋国公主,平时粉一粉偶像也就罢了,真正各为其主的时候,她还得站在大晋的立场上去声讨对方。何况她很快要变成峣国王妃了,云崕对付的,将是她的夫君和国家。
冯妙君知道她暗恋云崕许多年,少女情怀总是难以割舍。一边是自己喜欢的人,一边是父君家国,对立不可协调,公主心里必不好受。“照这般看来,父王很快就要将我嫁掉。”
她生为王女,对天下大势的了解自然远胜寻常女子,第一时间想到苗奉先使晋的目的。晋王为了表现诚意,这趟必会定下婚期,甚至很可能在几个月内就把她嫁到峣国去。
冯妙君也明白晗月公主的苦恼,却只能拍拍她的肩膀怜惜道:“异国风光亦是绝佳。我过峣国甜水乡时,品得那里瓜果味美,至今回味无穷。”说到这里,突然想起云崕这次入侵峣国的路线与她当时所选的如出一辙,“对了,我庄子上的苞萝、石榴都熟了,我陪你去玩耍,再摘些回宫孝敬王后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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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次加更,15时放出。
第80章 又抱一回大腿(加更章)
苞萝就是菠萝蜜,冯妙君的大爱。她见到时吃了一惊,没想到晋地也有。不过苞萝要求地气湿热、阳光充足,采星城周围合适的种植地很少,时人也多作观赏之用。至于食用么,只有少数平民吃过,登不得大雅之堂。
凑巧她的庄子里种有十几棵苞萝果树,她尝过一季甜果,发现味儿很正,又找修行者来验看,知道这里水土好,于是花钱将附近的苞萝果树都买下,移种入自己庄园,命人小心养护,第二年产量就增加不少。
她也不急着面市供应,而是凭关系送进王宫,送去达官贵妇家里。这东西味道有些古怪,讨厌的人坚决讨厌,比如莫提准,而吃得惯的人越吃越上瘾,连晋王偶尔记起都想尝上两口。权贵的喜好一直都是平民的风尚,于是这时令水果就从府邸的少爷千金们开始向民间富户流行。
等到这时,冯妙君才开始小批量上市。一来她庄子产量有限,二来还是那句老话,奇货可居。采星城周围的苞萝果树都在她庄子里了,旁人就想效仿也得去外地买树,何况还要看地气合适与否,这么短短两、三年内她暂时不会有像样的竞争对手。
晗月公主接到坏消息也觉得宫里气闷得很,两人约好时间,她就回去了。
冯妙君这才有时间关起门来,取出新到手的宝贝星天锥,咬破食指,把血滴在锥柄的木柄上。那里有个很小很小的凹槽,血珠刚落进去就被吸干了,了无痕迹。
如此反复,一共九滴。
莫提准说过,国师想收取星天锥只要一滴心头血就够了,但她功力浅薄,至少要如此施为九天,宝物方能被她收服。
每滴血都以灵力催动,贵在于涌自心头。虽然总数只有十八滴,却累得她面色发白,恨不得趴床不起,不啻于那日与妖怪动过手。偏这当口还要念动口诀、把稳心神,积极与器灵沟通,争取让它早日认主。
行功最后几十息,真是比当年跑全程马拉松的后半段还累……不过她还是狠着心、咬着牙坚持下来了,尽管面无人色。
收功那一秒,汗流浃背。
而后,一股亲切而温和的悸动从星天锥的木柄流入她心中。不须任何言语,她就明白这把仙人用过的法器已经甘愿认她为主,因为它传递过来的波动虽然不能称之为感情,但是孺慕、顺服,甚至有些雀跃。
那是沉寂了漫长岁月后,重新找到了主人的欢喜。
冯妙君大喜,将它抱在怀里半天都不松手。现在这锥子再锋利也刺不伤她了,握在手里的感觉与先前已经完全不同。星天锥认主之后就能被收入主人身体当中,以灵气滋养自身。主人愈强,它也会愈强。
先前她知道这是一件杀人利器,尽管薄轻细小,但贴臂而藏依旧不免金属特有的冰冷;炼化之后,星天锥却变得那样熟稔,似乎是她手臂的延伸,能依她心意行事。尽管从未用它对敌,但冯妙君下意识就知道它会比那对分水刺顺手百倍、熨贴百倍。
与此同时,她也感知到星天锥的特性。
比人间的凡剑锋锐百倍,这是最起码的要求。它还自带“身轻如燕”的特性,能使主人的行动速度提高两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