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爱他(14)
“或许我现在说这些很可笑,而且你也可能不会相信,但不管怎么样,我还是想说出来。”温君翔望着南天欣,一脸地坚持。
南天欣嘴角微微扬起,神情尽是不屑。
忽视南天欣的嘲讽,温君翔继续开口,“现在的我没有信心能给她幸福,更没有权利去承受她的爱,当然,我也不可能对她许诺言让她等,也不舍得让她等。”
南天欣看着他,将嘲笑收起,安静地听着他开口,而远处似乎有道轻微的脚步声在靠近。
温君翔扯出一抹无奈的笑,“我连自己都不知道何时能回来,又有什么资格对她许诺?未来会如何?谁都无法预料!如果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内,她遇到了比我更有权利去爱护她的人,那我对她的许诺不也是一种自私。她有权利去争取属于自己的幸福,即使给她幸福的人不是我!”
温君翔轻声地叹着气,“所以我希望在我走后,她依然可以快乐,至少要比我快乐,我能将这事拜托你们吗?”爱到深处却不能说出口,明知是煎熬却又无法放开手。但放不下手也得放,有些事情即使真的是不甘心,却也不得不去放弃。
爱非占有,可默默守候;可不求回报付出,若两样都做不到,那便暗自给予祝福吧!
他的态度非常诚挚,饶是之前厌恶他到极点的南天欣,见了他此时这般模样,也只能是不言不语地点头允之。
其实就算他不说,她也会想办法让白可依忘掉他重新生活。
阵阵凉风吹在身,却吹不去无尽的忧愁。而原本追随南天欣脚步出来的白可依,躲在角落里听完两人的对话后,慢慢蹲下身子,眼泪已在脸颊上肆意滑落,却仍坚持着不出声。
待温君翔走后,南天欣慢慢走到白可依身边,看着她已满上泪水的脸,一言不语。
白可依将眼泪擦掉,但泪水不听使唤地又流出来,她边擦泪边说道,“我没有哭,只是很难受,阳光太耀眼,照得我难受,风太冷,吹得我难受……”
南天欣望着远方已沉落得快没影的夕阳,点头道,“是啊!”真的难受呢!
白可依又接着说道,“我曾跟他说过我不会有远大的目标,因为我无法接受失败,可是我忘记告诉他,一旦我有了决定也是会坚持,无论对错,不管成功失败?而最后的结局我会独自承受,也只能自己承受,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白可依好不容易将眼泪止住,便站起身对着天空叫道,“也许这样也好,等我忘掉他后,我可以很骄傲地告诉所有人,我曾爱过,也曾失去过,但又何妨?失去爱情后我依旧是我!”
带着颤音的女声回荡于空际中,远处落日已沉,晚霞在天空蔓延,将周遭飘浮的云朵渲染得极其绚烂。
可无论是多美的景色,在时光的消逝中,也会慢慢散失掉,纵然明日阳光又会升起降落,却已往昔不复。
>>>>>>>>>>第十章 完
第12章 第十一章
时光易逝,且将年华偷换,于是总在不经意间,便惊觉岁月已改变。八年的时间不短,但足以让当年的娇纵少女转变成如今的都市女白领。
爱美仍旧未减丝毫,本性已定,难以戒之,何况现在她花的是自己赚得钱,心也自然安理更应当得。
脸要清洗干净,隐藏在肌肤深处的垃圾甚是可恶,她必须花重本将之除去,整洁白净的肌肤也不能完全展露出她全部的美,化妆品能帮助女性通往美丽之路,用心的女人最美,懂得如何将优处呈现于大众面前的女人,更是美女中的佼佼者。
脸蛋已过关,而一套合身且能体现自身身形优点的衣服,也得精挑细选,至于合脚舒适、又能搭配衣服的鞋子更是必不可少。
她是白可依,今年二十五岁,目前在诺唯公关广告公司上班,在公司地位不算高,区区创意总监一职。
她在公司里说的话也不是很有重量,所以总裁才会偶尔听从她的命令……不,是“建议”。
总裁大人是她父亲的深交好友,往年有个小病小痛的都找她父亲医治,他没有女儿,但又极想要个女儿,所以就顺便地将好友之女当作自己的女儿。
就女儿嘛,偶尔耍点小脾气,要些小礼物,作为父亲的他都会想办法允之,不过现在这事儿,真的就没办法听她了。
“我不同意。”轻柔的女声却透露着不会轻易罢休的坚持,俏眉微蹙,面色薄怒,这是一位打扮得十分时尚的美女所说出的话。
而与她对话之人,是坐于她对面的老者,约有五十头出头,身着纯手工裁制的羊毛西装,此刻脸色也不怎么好看,嘴唇紧抿,像是随时会发怒。
两人对望了片刻,老者身子向前倾,眼睛直直地盯着美女,然后就一瞬间的事,脸上露出……讨好的微笑,轻声细语地劝说道,“可依啊,这是公司股东刚才开会时集体同意的人选,你就别再闹情绪可以不?”小丫头长相佳脾气不佳,难侍候得很,可他就是没有办法对她狠下心,自小将她捧在手心呵护。
“谁闹情绪了?我只是想要讨个说法,凭什么让一只从海洋里爬出来的带壳四脚动物来做我的上司,喝过几瓶洋墨水就能肯定他能力在我之上?你不认为这事会遭天遣地不公平吗?”商场上需要的是有能为之士,从国外回来的高材生已不如以前吃香,挂着名牌大学出身的“人才”,也不一定能找得到工作。
“你说话能别乱用词汇不,还有,‘从海洋里爬出来的带壳四脚动物’是什么?”老者——诺维现任总裁唐世宇虚心求教。
白可依不以为然地手一挥,“海龟啊!”很难懂吗?她觉得形容得很贴切呢!
“咳!”唐世宇被口水呛了下,继而说道,“这人我之前有见过,也曾暗中调查过此人,虽然年纪不大,但为人处事很有技巧,业务操作技能拨尖,其实他肯来屈就本司,我还觉得是诺维的荣幸。”他一生阅人无数,却也从未遇过如此英才,除去俊逸的长相不说,就单凭那次在宴会上偶遇,观察他的言行举止,他就觉得这个年轻人日后肯定大有作为,而这次有机会将他从别的公司挖角进诺维,他更是欣喜至极。
白可依嘴角扬起,“你怎么不说你可耻地收了贿赂?”这事儿在新闻报导里可没少见。
唐世宇听这话就不高兴了,“胡说,我像是这种人吗?而且你也可以上网去查查,Kevin近些年来在广告界可是一位风云人物,现在在这个圈子,谁听到他的大名都会举起大拇指。”
“但我现在很诚心诚意地想对他竖中指。”在听到“Kevin”的名字时,白可依心里莫名地升起一股熟悉感,好像……以前曾经在什么地方听过,而且是个很重要的场景,但一时半刻也想不起来。而即使对这名字有感觉,但白可依还是坚持着原先的想法。
唐世宇也不死心地继续劝说,“可依,你也不是不讲理之人,再说Kevin确实是一个难得的人才,诺维现在的状况你也清楚,如今的广告界竞争性强,没有雄厚的经济实力、精湛的技术团队是很难在这个圈子立足。”
白可依点点头,说道,“总裁大人觉得现在‘诺维’近些年来在广告界的排名名次,已无法在广告界中立足了!而且是说现在公司经济实力不行,或现在在公司里的都是群废才,包括我在内?”
脸在笑,心未笑,白可依告诉自己,若唐世宇敢在此刻点头,她立马走回办公室里!别误会,不是自我检讨什么的,而且打那美好的辞职信并递上走人。
混了个蛋,当初是这老头哭着求着死命套交情,并再三保证职位薪水都能令她满意,她才会进入这间当时快宣告破产的烂公司,并在这三年内为公司策划了一个又一个令人叫绝的广告创意,并想尽方法地替“诺唯”拉回了老客户、寻找新客户,让“诺唯”重新振作起来,并逐渐在广告界里被认同,而她白可依,也在这个圈子渐渐有了名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