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红门(14)【CP完结+番外】

作者: 托盘天平 阅读记录

“因为他们是沉默的,”罗晔道:“也没有人在乎他们说什么,所以也无辜与否也无从谈起。”

“你是个狠心的作家。”编辑抱住他,“冷眼写热泪,你的确做到了。”

“因为我有个狠心的缪斯,我要贯彻他的意志。”

他听到雨声渐渐式微了,他转头望向禾远的时候,便看到他的身形逐渐消失了,他微笑着,很甜蜜的样子。

“一会儿见,我的缪斯。”

禾远年长的某一天

“远远,我听说你父亲是做工程的。”

他从画稿中抬起头,说道:“是的,他是。”

“工程不都非常赚钱么?”

禾远点点头,“蛮赚钱的。”

“那……”戴眼镜的男人环顾四周:“你怎么不去做哪些赚钱的项目啊,当个助手能赚几毛钱?”

“当我阅读,或者当我画画的时候,我觉得非常的平和,因为我知道,这是我在靠我自己的双手,换来的金钱,我值这个价。”

男人缩了缩,又道:“那你爸爸能不能给我找个活计,工程的。”

禾远笑了笑,“他人在医院,近期都不会去工作了。”

禾远看着男人逐渐失望的神色觉得非常快乐,又或者说近期他便非常开心,他父亲住医院了,准确的说是进了ICU,他母亲卖力的哭嚎着,他却浑身轻飘飘的。

他是上了救护车一道过来的,路上他掐着父亲的脉搏,脑子里混混沌沌的,他的理智叫嚣着管他去死,而他感情中软弱的一面(亦或是血缘相连的一处)却哭嚎着。

那时候他非常想念闻寄,闻寄做事干净利落,永远不会给他如此痛苦的选择。他们相伴着走过最艰难的岁月,而这艰苦岁月的缔造者终于也要随之而去了。

他理所应当觉得快乐,可他伸出来的手却是颤抖着的。

他陪护的第一个晚上是一个晴朗的夜晚,父亲一直对他说冷,他直觉上便知道这会是病症的某种症状,可当父亲说需要糖来提升血糖时,他却点头了。他们清醒着相伴到白天,可父亲却还在对他说冷。禾远知道胰腺炎是什么病,其他的肝病,胆病,肝可以取下一部分,胆可以摘除,可是胰腺不可以被取出来。胰腺被取出来,整个消化系统便作废了,人是一定要死的。

天人交战后,禾远叫了医生,他冷静地走出去眼泪却落了下来,因为后悔。

他要他死了,他全身的细胞都叫嚣着要他死了。

医生进来了,十分钟不到便将父亲推进了ICU。

他们给父亲下了食管与呼吸管,即便母亲哭嚎着,他却也相信父亲是不会死了的。

因为祸害遗千年。

一次访谈

主持人:“您对读者的要求极高,真的有您的‘完美读者’么?”

“是的,女士”那时的罗晔上了年纪,渐渐地眼睛也不怎么够用,但当他笑起来的时候,依旧如同年轻人一般潇洒,他说:“我正是因为一个完美的读者,才变成一个入门的作者的。我对于写作只是熟悉,我已经很久不开新书了,您知道么?我还会去读失乐园,去读圣经,可是我的眼睛越来越不好了,可能今后我只能看脑子里存储的旧书了。您知道的,荷马失明了,博尔赫斯也失明了,我庆幸即将因失明与我喜好的作家比肩。博尔赫斯在一次谈话中谈到失明,他说‘那就像夏天的黄昏徐徐降临’。多美的比喻!”

“您从年轻时,便喜欢看《失乐园》。”

“除了最后对于神学的辩论,是的,你怎么能不去爱失乐园,你怎么会不爱那反叛的天使?那真的非常辉煌。”

主持人显得非常失望:“我们曾经推断,那位缪斯与您最爱的书目有着关系。”

“哈哈哈,弥尔顿大师的缪斯肯定不会是我的缪斯,”他开了个玩笑:“说不定缪斯们是有编制的,他们要出现在固定的人身边,督促,鞭策,做最好的读者。”

他又道:“但是我的缪斯与其他人的缪斯不同——”

主持人赶忙接上:“一位在暴风雨中降临的缪斯。只要上了节目,您总要这样说的。”

他刮了刮鼻尖,显得非常不好意思。罗晔年过甲子,但当他提起这个神秘的缪斯时,还显出一种青涩而真挚的情感来,“您要知道,女士,我深爱我的缪斯,我要在我能找到的任何地方向他示忠。没有我的缪斯,我这个国王又算什么国王。”

第13章

罗晔交了稿子后由衷地感到轻松,雨后的太阳是一轮红色的圆盘,天空却是寡淡的灰白色。他在咖啡店点了两杯咖啡,静静地等待夜晚的降临。

他渴求另一场暴雨,雷鸣电闪,以及他美丽而矛盾的爱人。

罗晔骨子里是古板的,但并不老派,肉体上的快乐当然也是重要的,但智慧绝对是性感的新风尚。

他永远崇尚精神上的共鸣。

当禾远向他叙述着一群沉默的士兵时,他便产生了强烈的共鸣,那感觉像身处暴雨,即便环境是喧闹的,自身也在孤独与沉寂中停摆了。

那段神赐的思维是缪斯送给他的礼物,而那本书则是他献给缪斯的血食。

传说中缪斯还吃作家呢,他的缪斯一定是个素食派。

第二天一早打扫的阿姨便请他接电话,老编辑语气中带点疲惫,他说:“我看完了,我在一晚上就看完这部作品了。”

“我知道您的,一本书看不完就睡不着觉。”

这是这位编辑年轻时的趣闻,老爷子年轻时是个书痴,《银河帝国》(十四本书)才被引进的时候他不饮不食不睡觉整整读了两天,因为低血压直接被送进了医院。

“年纪大了,口味也刁钻起来了,比不得年轻时了,”老编辑说:“周媚的那本书我看了一半就交给校对组了,他们无论如何也看不下去,错字都不乐意挑。至于这本《我们的沉默》,好小子,陈姐拿着你的稿子去食堂了,一边吃饭一边读,怎么也不肯放下来。”

陈姐是个老资历的编辑,眼光毒辣,对市场的洞察旁人难以比肩。

“那我真是受宠若惊。”

“没什么受宠若惊的,你只是干了作者应该做的事。有良心的作者,是我们需要的。”老编辑沉默一会儿:“至少在小说和写作完全被时代摒弃之前,有良心的作者应当在黑夜中发光,但不是为读者写书,而是为黑夜中睁着眼睛的同伴写作。”

罗晔听了觉得很难过,他点点头,意识到编辑看不到后急忙道:“我知道的。”

“等着吧,”编辑说:“等着你的样刊,等着你的稿费,扣除个人所得税后,要下个月才邮到。”

又说:“如果在经济上有麻烦,可以找我。”

“没有的,”罗晔笑道:“我打算现在就开始写新作品。”

编辑惊讶道:“这么快就要继续写?我以为你会回味一段时间。”

“这本书是缪斯给我的,他非要我写完,但我还有一个自己的故事,我也想写完。”

编辑调换了一个姿势,问道:“这又是一个什么样的故事。”

“关于绝世美女。”

“哦,绝世美女永远都是好题材,这会是一个爱情故事么?”罗晔听得出编辑意兴阑珊。

他说:“我要写一个绝世美女,她在情爱上是一把好手,但后来,她厌倦了,就去过没有男人的生活,在智慧的追求上过完了终生。”

“你要做好只能印一版书的准备。”老爷子以一种惋惜的口吻说:“如果你把这位游戏人间的女性改个性别,说不定会有意外的收获。女性读者,大多数女性读者喜欢的,仅仅是爱情小说。”

“大多数又不是所有,而且我不能为读者写书,”罗晔摸了摸鼻尖:“您才说了,要只为同伴写书。”

“哈哈哈,”编辑笑道:“作家可以为同伴写作,出版社却要活命啊。”

话说得有点心酸,又或者只要和钱扯上关系,很多事都非常心酸。

上一篇: 喜欢你 下一篇: 事精总能配对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