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与阳一顿操作完毕,心满意足。来者是客,没有理由不好好招待的。
他来回把短信记录又看了一遍,对自己给出一个评价:大气。
以及,季惟到底是哪年生的,这年头怎么会有人发短信像他这样只有两个字也要加上句号的。
——
周五邵与阳风风火火开车赶回家时一家人已经吃完晚饭了。季惟一身休闲装陪邵母坐在沙发上,见他进门,微不可见地冲他点了点头,算是打招呼。
王金英一脸不高兴地站起来接过邵与阳的包和外套,问他:“你不是说今天可以回家陪小惟吃饭的吗?”
邵与阳被人踩了尾巴似的瞬间反应过来:“我什么时候说了?!我是说我可以回来!”
“那有什么区别?你回来是陪我和你爸吗难道,你要这么有良心就好了。”
天地可鉴,我邵某人一向敬母尊父,毫无忤逆啊!
“咳咳,你们晚饭吃什么了?”邵与阳一边松开领带一边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
一说到这个王金英的脸上立马多云转睛,转身拿起自己的手机举到了邵与阳的眼前。
“你呀就是没有口福!晚上小惟给我们做了饭!你看,有红焖大虾,有蒜香小排,还有白灼菜心……”
邵与阳拿过手机浏览了相册里自己母亲拍的季惟的手艺,不禁侧身转向季惟,从头到脚地打量了他一番。
“你还会做饭?”
“嗯,会一点。”季惟点了点头。
“小惟做得可好吃啦!哎哟上天保佑我们家有个这么优秀的儿媳妇!老邵!老邵!人呢?”王金英喜笑颜开地呼唤自己的老伴儿。
“这儿呢这儿呢。”邵谦被点名的时候正在一旁咧着嘴看相声集锦,忙不迭地放下平板电脑走了过来。
“老邵!我要捐钱!我要修路!感谢老天爷终于开眼了!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听见了。”
邵谦哪里会有什么意见,老两口携着手去房间研究修哪里的路。
客厅再次剩下邵与阳和季惟两个人。
邵与阳凑着鼻子闻了闻,客厅里好像还能闻到一点饭菜的香味,这才觉得有点饿了。
他站起身往餐厅溜达,只见桌子和厨房都已经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由得打趣道:“你这样我们家阿姨该下岗了。”
季惟不知什么时候站在客厅中央,离厨房不远,他摇了摇头说:“阿姨还是很辛苦,我只是顺手。”
邵与阳点了点头,没说什么,又转身去开冰箱。
“还有吃的么,我饿了。”
“有,我给你热一热。”
——
邵与阳在餐桌旁边静静地滑着手机看邮件。客厅里传来9点晚间新闻的播报声,厨房里季惟把冰箱里的盘子一个个运到微波炉旁边,软底拖鞋跟厨房的大理石地板砖摩擦着发出呲呲的声音,不远处的邵父邵妈在房间里激烈的讨论声似乎也能溜着门缝传过来。这些所有的声音就像一场家的交响乐演奏,从邵与阳的耳廓飞进他的内心,带着令人熨贴的温度,一点一点地冲刷着他白天工作中积攒下来的疲惫。
不多时,饭菜就热好上了桌。邵与阳一言不发地吃着,一边吃一边看着季惟在厨房里擦拭刚用过的微波炉。他戴着一双小号的塑胶手套,灵巧地抽出一张厨房湿巾,仔细地擦过微波炉的四壁,随后将用过的湿巾轻快地丢进垃圾桶,末了又取下手套,认真清洗了一遍自己的双手。
邵与阳从来都不知道,原来洁癖是这样的,似乎一点也不糟。它出现在季惟的身上,是一种奇妙的和谐,仿佛季惟天生就该如此。
“你这周在家都做了什么?”他开口问道。
季惟转头见邵与阳在和他说话,想了想说:“画画。”
“为什么不出去?”
“没什么好出去的。”
“明天要不要去一个新的地方画画?”
“新的地方?”
“嗯。”邵与阳微笑地看着季惟,他也搞不懂自己是怎么想的,就当是吃了季惟做的饭,应当给的回报吧。
“山上,去么?可以画自然风光。”
对于热爱画画的人来说,自然风光是很有吸引力的。季惟思考了一会儿,看向邵与阳,点了点头。
“那行,明早九点,咱们准点出发,我载你。”
“对了,还会有几个别的朋友,都是平时经常一起玩儿的,你跟他们也多接触接触。”
季惟没说什么,能去画画他挺开心,多几个朋友倒也无所谓。
——
等到了第二天早上季惟才知道邵与阳说的“载他”是真的载他,用摩托的那种。
他之前就听邵母说过邵与阳爱骑机车,但是今天真正看见眼前这些冷峻的钢铁怪兽的时候,还是被这些庞然大物吓了一跳。
放摩托的车库跟汽车的车库是完全分开的,在别墅的后面,跟别墅分离,里面除了停车的地方,还有改装室、保养室和工具室,专业设备一应俱全,邵与阳显然经常在这里为爱好燃烧生命……
“看傻了?需要我给我介绍吗?”邵与阳见季惟难得地露出些惊讶的神色,自告奋勇地要进行一番名为介绍实为炫耀的行为。
季惟见他一脸期待觉得有些好笑,点了点头微笑着说:“那就请吧。”
只见邵与阳走到门边唰得打开了车库的顶灯,灯下停着的二十多辆价格昂贵的机车赫然出现在二人眼前,它们像沉睡着的铁马,在灯光下耀眼夺目。
“这里的摩托不算多,那些古董车都被我运去半山的别墅了,那边有专人养护。现在这儿留下的都是我平时爱开的。”
有钱人果然可以为所欲为。
邵与阳克制地拉了拉季惟肩膀上的衣服,示意他离自己的宝贝车子近一点。
“后面那几辆油箱特别大的是巡航车,我最喜欢中间那辆白色的宝马K1600和它旁边那辆本田大金翼!开长途别提多舒服。”
季惟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向车库最里面,发现了两辆这辈子他见过的体积最庞大的——屁股很大的摩托。
“那边特别酷的那辆是杜卡迪的超跑,一会儿咱们就开它出去,哥带你兜风,排气管我都改装成天蝎的了,保证咱们是四明山上最拉风的!”
邵与阳说的“特别酷”的是一辆通体电光红的杜卡迪Panigale V4 S,线条流畅却身量骨感,的确可以说是开得出门的超跑里最骚包的…...
季惟觉得自己现在嘴角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他委婉地表达了一下拒绝:“会不会太红了一点。”
“啊?太红了吗,那……要不然就那辆全黑的哈雷戴维森突破者?低调是蛮低调的,但是太慢了,而且声音比较大,不过如果你喜欢的话——”
“不了不了!还是那辆红色的吧!” 季惟迅速截断了他的话。
季惟觉得邵与阳一定是对低调有所误解,纵然他什么都不懂,也知道哈雷的声音大得惊人。低调是不可能低调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低调的,只能装装拖拉机这样子。
颜色再高调,总比声音太大好,至少人家不会在三百米开外就知道有沙雕开哈雷出街了。
邵与阳听他这样说,唔了一声,说:“我也觉得杜卡迪好,那就它吧!”随即走到放配件的房间拿出了一黑一白两个头盔,伸手将白的递给了季惟。
邵与阳一边推车子,一边回头对季惟说:“一会儿抓紧我的衣服,要是掉下来了我可赔不了。”
季惟还在原地,手拿着邵与阳给他的头盔,抬头看向已经走到车库门口骑上了车的邵与阳。他身穿一件黑色机车夹克,一双健壮的长腿包裹在工装裤里,脚蹬一双深棕色做旧机车靴,戴着皮手套的双手握在把上,上半身向前倾着,浑身上下无一处不向外喷薄着青年Alpha的荷尔蒙。早晨的阳光从他的黑色头盔和跨下铁马凌厉地反射向季惟,刺得季惟不由得闭上了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