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秀太要饭中太要饭中(24)
但也不全是些傻的。
一个打扮干净的白衣公子在宣纸上落下“白无咎”三字,古朴的纸上已经写了密密麻麻的名字,无一例外,都是很少念书的百姓写的,歪歪扭扭杂乱无章,和他刚落笔的三字简直云泥之别。
白无咎,苍劲有力,落笔生风。
公孙如鱼注意到他过来的时候,身后有几个护卫拦开了人群,等几个字写完,他这边已经被硬生生隔出个半大的圈子。
来者不善?
他皱了皱眉,拿着宣纸望向站在不远处的游鹰,游鹰朝他摇摇头,表示自己也不知道来者究竟想干嘛。不过他鹰般的眸子一眯,摸着胡子,暗想白无咎这个人。
白家二子,性格顽劣阴晴不定,好美人,擅调戏良家少女。但仗着家族势力,从来没进过官府,甚至投诉过他的人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曾和五安镇南一位种豆少女有过一夜情,经知情人暴露,此少女是有异装癖的问题少男,一夜情后爱上霸道白少,至此抛弃种豆生涯,沦为白家二少的死忠粉,终日相思以为寄托,夜夜不能寐,在南镇种黄豆改种了红豆,哪知红豆产量极好,年年销量领先,至此成为一家种豆富豪!
游鹰眼神儿一亮,这位男女通吃的白家二少是来种豆…呸,是来调戏我家爱徒了吗!?
不能忍!
他剑眉一竖,那边已经开始了对白。
面如冠玉的少爷抬起脸,优雅放下手中的毛笔,单薄的唇角挑出一丝不失礼貌的弧度,对矮上他一半的公孙如鱼道:“商贾之子?”
公孙如鱼觉得这时候绝不能认怂,坚定的点了下头。
白无咎眯了眼,桃花眼里满是笑意,说:“既然是商贾之子,为何不直接去官府,叫他们送你一程?如果是真的的话,他们必然不敢怠慢,何必要来街上讨钱?”他说的就好像迷了路去找警察叔叔一样简单。
公孙如鱼自然早就想好了对策,低下眉头装作一副被打击的样子,吸了吸鼻子,说:“我也想,可是……原本我父亲就是打着丢掉我的打算,带我出来的。”
他稍稍抬头,淡色的眸子就蓄满了透亮的泪花,还在打转,道:“我也是在路上听下人这么说的,我不信,我不信我父亲会这样对我,所以我要靠自己回去,验证一下是不是真的!”
白无咎可能被这孩子的演技惊到了,笑意退减,哀其不幸道:“既然这样,你告诉哥哥,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哥哥带你去找父亲好不好?”
……完全不好!
去找人不就暴露了吗?
公孙如鱼绝对不能让他知道自己当街行骗,拿袖子擦了擦眼泪,袖子底下的眼睛骨碌一转,一挥手,抬首拒绝:“不要。”
“为什么?”在听到小正太冷冷的说出那声不要,白无咎的眸子又眯了下。
“父亲说不能跟陌生人走,特别是长得帅气穿得尊贵的。”
一看就是衣冠禽兽!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可爱能当
衣冠禽兽白无咎似乎对此十分受用,含笑着遣了下人送来一支糖葫芦递给公孙如鱼,说:“哥哥虽与你互不相识,可愿意给你找父亲,那哥哥便是好人。长得这么精致的孩子,到底是谁忍心将你置之不顾。来,先吃点东西,等下哥哥带你去酒楼里吃饭?”
糖葫芦串着八颗大红山楂,外包一层薄薄的冰糖,在阳光底下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表壳晶莹剔透。公孙如鱼看着眼馋,不吃白不吃,看似随意的接过来,嘴里凉凉道:“父亲还说,不能跟随便给自己吃糖的怪蜀黍走。”
他咬了口糖葫芦,感觉味道不错,说起话来都半含糊弄。周围一大群女性围观者顿时眼冒粉泡,闪现出二十四k镭射光线。身为师傅的游鹰更不用说了,以手扶额,不忍直视。
这小子,真是谁给的东西都敢吃。
他快步上前,一把夺过公孙如鱼手里的糖葫芦。公孙如鱼还想挣扎一下,但是因为身高问题,只能望而却步,看着头顶举得高高的糖葫芦,狠狠瞪游鹰一眼,继续鼓着腮帮子嚼嘴里的冰渣。咔嚓咔嚓,仿佛在嚼某人的骨头。
白无咎见有人挑事,先前那句怪蜀黍也顾不得,假意捂了鼻子退开半步,阴霾道:“哪里来的乞丐?强抢孩子的糖?”他向后招了手,那边立刻就有护卫上来要把抢糖的乞丐拿下。
游鹰当仁不让,自持闪避技能up愣是没让他们摸到一片衣角,边游刃有余的躲,边对白无咎喊道:“我尚且只抢了糖,这位白公子可怕是要来抢孩子吧?谁不知你白无咎好欺男霸女,我这儿不拦一下,今天这孩子恐怕就要羊入虎口。”
“你说是吧,白公子。”不知何时,游鹰窜到白无咎身后,手指头弹了下他的衣裳。白无咎一惊,猛地回头看到他翘着胡子笑得放浪,憋红了脸,暗道手下一群蠢货,连小小乞丐都捉不住。
左右做惯了这种事,遇到的情况数不胜数,白无咎冷下脸,拿了腰间白家纨绔必备的铁扇子,极快的挽了个花朝后打去。此时游鹰已至他身前,站在公孙如鱼旁边抱着双臂一脸贼笑。
白无咎眸色暗沉,端着少爷的架子哗一声打开铁扇,背手身后,捂唇道:“好的很。”
人群中不乏有认识他的人,大多都是耳熟能详,毕竟当初他和种豆少年的经历还被编成了话本,茶馆每三天两头就要说上一回。游鹰一喊上他的名字,几声窃语便在底下悄悄响起,声音不大,却正好能传到白无咎耳朵里。
“这个白家二公子不是和南镇的红豆富豪付壕有关系吗?今天怎么一个人到这街上逛,看样子还要拐跑那个好看的小娃娃。这世道,他有一颗小红豆还不够?”
“诶,这你就不懂了。”一个绿裳的中年妇女磕着瓜子打断他的话,白眼道:“依我之见,白二公子肯定是在家中受了气,以前这事儿也不少干,出来找找存在感,顺便叫自家情郎在乎一下自己。你是不知道,那种豆的一旦迷上红豆就一发不可收拾,日日夜夜都在种豆,发誓要发家致富登上人生巅峰,才能有资格叫白二公子看上眼,可惜他爱人痴种豆也痴,这不,把心上人落下了呗。”
“原来如此!”先前那个吐槽的是个白衣书生,成天浸淫茶馆,脑子里都是些女人的八卦,掐着下巴似有所悟的点点头,分析说:“那这两对可真是苦命鸳鸯,一个喜欢他一个拔吊无情,一个为他拼命赚钱一个因为赚钱被冷落反而激起了兴趣。那你说等会儿白二公子是会被付壕拖回去,还是当街抢个少年回去把付壕气死?诶?或许他只是腻味了红豆,想找个新鲜的玩玩呢?”
绿裳妇女吐掉瓜子皮,退开他半步,默默道:“不知道,但是我知道你现在有可能被打个半死。”
“……?”书生一抬头,发现周围的人都退他几步远,而当事人主角白无咎,伙同他的几个贴身护卫都拿冰凉刺骨的眼神儿直勾勾的看着他,其中夹杂了什么,非常人可以理解。
白衣书生:……凉了!
忽略身后因为某人被拉下去传来的猪叫声,白无咎回首正色回答:“这位好汉,我并不是想拐骗这孩子,也不是会吃小孩的怪叔叔,不过看到他一人在街上孤苦伶仃,想做点好事送他回家而已。做好事也要被人质疑是我人品有问题吗?”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是个好人,仿佛自己已经回头是岸,却不被人理解的心痛,俊逸的眉头蹙起一毫米,面露丝毫不做作的委屈。
游鹰相信他不可能回头是岸的,不仅他个人所累积的负面威望,他徒弟肯定不能任人宰割。所以他说的井井有条:“第一,我徒…这小子已经说明了状况,他能靠自己的本事回去,可以不需劳借他人。第二,你的声望不好,即使做好事也没人信,我丐帮弟子忠义当先,第一个不允许。第三,当面把人拉下人乱棍殴打的你没资格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