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三]秀太要饭中太要饭中(42)
“啪!”一盏上品的碧螺春砸在地上,青花瓷的茶杯碎成了渣渣。五安府,正堂下站着两个低眉顺眼的人,皆不敢出声。
云鸽把茶杯摔在地上后,气急了拿起桌上献上来给自己看的一张画纸,对着堂下二人气道:“这什么!这画的什么!我叫你们找找线索,不是叫你们到街上打压平民百姓的!”
那纸上画着一个七扭八歪的简笔画,好歹能看出个人样。傅擎员在底下捏了拐杖,道:“少爷息怒。这正是老夫这两日找出来的线索,傅家除了老夫,其实还有一个人存活。”
云鸽当然知道那个唯二的幸存者是谁,不消他说,把画纸嘭地摁在桌上,道:“我知道,可是你居然拿一个孩子当挡箭牌,你这样大而广之的说出去,就不怕那些杀害傅家上下的人把他灭口吗?”
他指着傅擎员,在堂上来回踱步,怒发冲冠:“傅擎员啊傅擎员,本少爷真是高估了你,原来你是这种不顾亲情的小人。他只是个十岁的孩子,你就要把他往火坑里推!”
傅擎员眦目,抬首铿锵道:“他是个孩子,尚且无罪。那少爷就要让老夫一人跳这火坑吗?”
吴清源听此话不对,欲要拦着。可惜云鸽已经怒了,他停下步伐,背着手高高在上,一如城中肆无忌惮的二少爷,眯眼笑道:“傅擎员,你只是个半截入土的庸人,你怎么能和一个无知的孩子相比。你可是活糊涂了,本少爷并非一定需要你才能把那伙人调出来,本少爷征战沙场这么多年,还没见过大场面吗?你记住,你只是一颗不足为惧的旗子,只要我想,随时都可以把你的权钱收回来。”
他一身白衣,却泛着凉薄的肃杀之意。傅擎员毫不怀疑他下一秒会对自己痛下杀手,因为他是城主的弟弟,因为他是当今希朝皇帝骁勇善战的将军。有权有势,根本不会在乎一条半残的性命。
他心下怨恨,却不敢直言。连一个神色也不敢露出来,攥着拐杖的指关节发白,他苍声道:“是,云少爷说的是!我傅擎员只是个庸人,比不过一个前途无量的少年。可是……”
“一个十岁的少年人,你怎知他没有城府?为何当日傅府上下,全家皆亡,而他一人安然无恙?云少爷就没想过这可能是个阴谋,就堂而皇之的放过这个巨大的疑点吗?”
他说的对,吴清源也正有此意,才放任他在市场上大闹。吴清源上前秉手道:“少爷,傅家命案命悬一线,傅小少爷确实是此案的重要人员,不能因为私心,而让傅家七十二口枉死啊。”
“私心?你觉得本少爷是私心吗?”云鸽好笑的看着他,道:“现如今傅难收还没找到,你们在这里咋咋呼呼,倒是一点也不给我面子。”
“不敢!”吴清源立刻低头。
云鸽冷哼一声,挥袖道:“不日我要回都城了,这边的事肯定解决不了。我哥事务繁忙,上边儿还不知会派谁下来管这破事儿。虽然如此,可是我希望我在位期间,你们都替我好好办事,一点不容马虎。不能像今天一样……”他揪了桌上那张被画的乱七八糟的宣纸,嫌弃地甩手丢掉:“这什么辣鸡玩意儿。”
堂下二人维诺应声。
云鸽背手,冷眼看着他们,不耐道:“那你们还杵着干嘛,还不赶紧去把傅难收那小子找回来。没找回来,就提头来见吧!”
吴清源同傅擎员对视一眼,弓腰道:“谨遵少爷之命。”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土匪出道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
大背提刀,作案佳时。
林中,有一行人行为鬼祟,探头探脑的在灌丛中穿梭。他们黑衣蒙面,不走大道走小道,明眼人一见便知道他们在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他们分作三批,第一批有个探路的领头人,也就是刚才呵斥那个大汉子的矮男人,头顶上包着蒙面黑布,露出半个下巴和两只如鼠的眼睛,贼兮兮的朝四方张望。第二批在中间跟随他走路,第三批在后方留意状况。一队大概十来个黑衣人,在正午的日色下如一坨黑色的巨大毛虫,在林子里蠕动前行。
“老大,我们干嘛非要在白天出来干事。晚上的话不是更好行动吗?”一个人小声发问。那最前面尖嘴猴腮的领头人狠狠刮了他一眼,道:“老子知道,你以为老子不想啊。这地方地形不熟,晚上行事容易出乱子,现在只是过来探路,探路懂吗!”
“而且最近晚上都有雨,搞不好今天晚上也有,你觉得是在雨里做事方便还是现在好啊?嗯?!”
“现在好现在好。”那人连连点头,同时心里想,老大肯定是怂了,晚上不敢出来才带兄弟们在大白天做事的。
兄弟在暗地里鄙视他,领头人半点没发觉。他再次扒开一丛灌木,突然有一颗小石子突如其来的砸在他脚边,身后众人集体一惊!十几双眼睛盯着那颗石子在地上滚动几圈,然后同时抬起来。只见前方不知何时出现一个红衣正太,无声无息,勾唇含笑。
好似在那里等着他们似的,正太手里拿着几颗石子往空中随意一抛,狡黠的瞳子里暗藏锋芒。领头人反应过来,立马抄刀指道:“呔,哪,哪里来的野娃娃!敢挡你大爷的路?!”
“你大爷?”公孙如鱼歪了歪脑袋。领头人这才发觉被占了个便宜,气势汹汹的朝他甩了几刀,刀影子在空中乱舞,偶尔反射出太阳的亮光。公孙如鱼被其中一道闪到了眼睛,眯眼怒道:“你——大爷!”
“你大爷!”骂一次还不够,居然骂他两次!领头人不能忍,骂回去后,认为自己当着小弟的面不好和一个小屁孩较劲,当即将刀十分有范儿的摆到肩上,慢悠悠的舔了一口刀面,阴森森道:“小孩,你大爷我可不是好惹的,看到我们手上的刀没?我这一刀下去,必叫你身首异处,刺刀见血!”
公孙如鱼:……你舌头见血还差不多。
太恶心了,居然往刀上涂口水。公孙如鱼嫌弃地咧了嘴,道:“你们又是哪里来的山野毛贼,鬼鬼祟祟,莫非想去打家劫舍,杀人放火?”
好像被他猜中了某点,领头人身形一顿,眼见四下无人,就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娃娃,登时气焰嚣张。他挺直了腰杆,刻意壮大自己的体型,举刀扛肩,恐吓他道:“呵,既然知道了我们是做什么的,还有胆量上来挑衅?小孩,你报上名来,饶你不死!”
“你且报上名来,我也饶你不死。”公孙如鱼勾了勾唇,自报家门的蠢事他才不愿做。要有本事,一起报啊。
领头人显然被他的胆大妄为惊到了,再看他这身打扮,锦绣云服,双剑傍身,清尘脱俗,俨然不是一个乡里人家该有的。做他们这一行的,最重要的就是时时刻刻都要谨慎,即便对面是个不足为惧的小孩。他的第六感告诉自己,这个小孩不好惹!
实际上小弟们都知道他怂,怕公孙如鱼是哪个富家子弟,被欺负要顺藤摸瓜找到他们就玩完了。一个大胆的小弟上前一步,喊道:“我家大哥姓王名富贵,你个崽子又是何人?”
“王富贵?谁给你起这么绿的名字。”公孙如鱼蓦然想起隔壁老王的故事,捂唇笑了笑。那边王富贵被小弟交了名字,气急败坏,这下又被他当面嘲笑,指着刀对他火道:“你这话什么意思,我王富贵怎么了?你他么敢嫌弃我的名字?它哪里绿了!分明是金的好不好!?老子跟你讲,名字父母给的,这对不起天对不起地都不能对不起父母!即使它再庸俗再土气,也轮不到你来指点!小兔崽子,你过来我要跟你谈谈人生!”
众小弟:你自己都说它庸俗土气啦!
“你自己都说它庸俗土气,嘿嘿嘿嘿嘿——”
公孙如鱼来自地狱的狂笑,简直笑出了小弟们的心声。
“笑!你他么还敢笑我?”王富贵抄刀上去,后面几个小弟眼疾手快的拉住他,并劝他说跟个小屁孩计较有失威风,像他这种孩子欠管教,随随便便打一顿就得了,没必要动刀子。王富贵觉得对,一把把刀递给自己的小弟,拉起袖子就要和一个小孩干架。后面的小弟又拉住他,说以大欺小不算本事,这么小的小孩,要是被一下子打残了,以后的人生可就毁了,他会为此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