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一尝现磨的哥伦比亚咖啡豆。”
阿绣听话的模仿着她的动作,拿起那只英伦雕花骨瓷茶杯,小小的喝了一口,苦涩冲鼻,猝不及防被呛得咳个不停。
“咳咳,好苦啊......”
霍冬英一愣,而后又失笑不止。
“瞧瞧,连咖啡也不教你喝,看来你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啊......”
她意味深长的看向阿绣。
除了汤药,阿绣没喝过这样难喝的东西,一时间眼泪汪汪的伸着舌头,有点可怜巴巴的问:
“能,能给我杯水吗?”
女佣为她端上了一杯清水,并且禀告主人:
“小姐,赵小姐到了。”
“快让她进来。”
话音未落,一个年轻女孩子已经走进了客厅,笑意盈盈喊道:
“干妈!”
她看起来十八九岁,白皮肤瓜子脸大眼睛,一头黑色长直发,一身时髦的连衣裙,大家闺秀,端庄清丽。
霍冬英和她亲热了行了法式贴面礼,然后向阿绣介绍:
“她是赵婕妤,也是我资助的学生,比你长两年,我已经认她做我的干女儿了。”
阿绣赶紧起身打招呼,有些拘谨。
赵婕妤却大大方方走过来拉住她的手,柔声道:“阿绣妹妹,早听干妈说起过你,真是个俊俏的小美人胚子。”
霍冬英适时开口:“正好,婕妤来了,你们中午就一同留下来陪我吃饭吧。今天早上有人送来新鲜的帝王蟹,我叫厨房做芝士焗蟹好不好?”
阿绣推脱不掉,只能留下来。
吃饭前,霍冬英上楼换了一身衣服下来,这回是墨绿色的丝绒旗袍,上面是金丝线绣的大朵牡丹,长发轻挽,配上颈间耳上老种翡翠的项链耳环,依旧慵懒,却是换了种风情。
午饭是西餐,从没见过的食材和烹饪方式,浓缩成精致的菜肴,被厨师精心的摆放在雪白的瓷盘中,面前时一排光可鉴人的银质刀叉。阿绣在学校礼仪课上学过刀叉的用法,使用还是第一回,因为不熟练而频繁出错,在姿态优雅的霍冬英和赵婕妤面前十分尴尬。
可两人非但没有笑话她,反而手把手的耐心教导她,直到她能独立使用为止,缓解了她的窘迫。
一顿饭吃得战战兢兢。
吃完饭,霍冬英又拉着阿绣和赵婕妤说了好一阵话,这才开口让司机送阿绣回去。
“小姐。”
女佣捧着一堆衣服走过来。
霍冬英随手翻了一下,对阿绣道:
“我这里有些衣服,是前几年给婕妤做的,有好几件还没上身,样式不过时,可惜穿不上了。你拿回去穿吧,不然丢掉也是浪费。”
阿绣走出这栋古堡一样美丽浪漫的院子时,不自觉松了一口气。
这样奢华的富裕生活,像一个巨大的肥皂泡泡,在阳光下散发着七彩的光,毫无预兆的出现在她面前,却让人心神不安。
这位霍七小姐和她想象中的,稍微有一点点不一样。
回去的路上,阿绣翻了翻霍冬英给她的衣服,都是极好的料子,而且款式也很郑重。
丁妈为她置办的衣服,多是素雅的日常服饰,而这些衣服却都是一些丝绸刺绣的旗袍,欧根纱的长裙,还有各式各样适用各种场合的漂亮礼服。
这些衣服全部是崭新的,放在柜子里被茉莉干花熏得香香,每一朵精致绣花,每一根蕾丝飘带,都在诱惑着女孩子去占有它,利用它,在华丽的舞池中翩翩起舞,在优雅的茶会上顾影自怜。
霍七小姐,也许真的是一位十分富有,又十分寂寞的女士吧。
阿绣这样想着。
第31章
连绵几天的阴雨天终于放晴,弄堂里歪歪斜斜挤着无数间破旧的老屋,小路坑坑洼洼,泥泞不堪,稍不留神就会一脚踩进泥里。
这里钱亚萍和阿绣一前一后,一蹦一跳,挑着干净的地方落脚,唯恐弄脏黑色的皮鞋和雪白的长袜。
“亚萍,还有多久?”
“快了快了,前面就是了!”
钱亚萍最终停在一户简陋的木门前,伸手敲门:
“姆妈,我回来了!”
不一会儿,门里传来脚步声。
“是阿萍吗?”
一个蓝衣布衫挽着袖子围着围裙的中年妇人打开了门,嗔怪道:“哎呦,侬不晓得拿钥匙啦?”
“忘了嘛!”钱亚萍笑嘻嘻的把阿绣拉到身边:“姆妈,这是我同学,她来我们家吃晚饭!”
“伯母您好,打扰了。”
阿绣老老实实的鞠了一躬,把手里的食盒递上来。
丁妈听说她要去同学家拜访,特意给她准备了许多精美的点心,让她不用空手来。
钱母本来脸色不渝,接过食盒打开看了看,表情这才缓和了些。
“进来吧。”
钱家的院子逼仄,里面堆满了脏兮兮的杂物,院子里拉起七八条绳子,上面晾着许许多多刚洗完的旧衣服,还不停地滴着水。那些衣服有男人的,有女人的,还有老人和小孩的。
“那是我姆妈帮人家洗的。”钱亚萍随口道。
钱母钻进厨房继续做饭,钱亚萍迫不及待的把阿绣拉进自己屋子里。
钱亚萍的房间很小,窗户很窄,房顶也矮,只有一张简陋的木床,和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桌上放着一盏黑乎乎的煤油灯,屋里弥漫着隔壁厨房炒菜烟熏火燎的味道。
“阿绣阿绣,你说七小姐昨天让你陪她吃茶了?怎么样,是不是那种英式的下午茶?有伯爵红茶和起司蛋糕?”钱亚萍激动的拉着阿绣的手问着。
阿绣点头,有些不情愿的回忆了一下:“应该是吧。”
自从上一次霍冬英见过她后,就经常派人开车从学校里把她接出来,让她陪着自己。有时是在家中请客吃茶,有时带她出去逛街做头发,给她穿漂亮的衣服,让她戴昂贵的首饰,为她介绍不少富家公子小姐,让她彻底见识了上流社会的奢侈享乐。
嗯...她觉得七小姐一点也不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孤独寂寞,她的生活明明过得丰富多彩,有滋有味。
昨天霍冬英在家里邀请了一些朋友办茶话会,阿绣和赵婕妤被叫去了。席间赵婕妤弹了一首轻快的钢琴曲,赢得了大家交口称赞,霍冬英便让阿绣也表演些什么来助兴。
阿绣刚刚上学半年,并没有学会什么像样的乐器,而且众目睽睽之下,她脸色通红,连话也说不出来。
可霍冬英表情冷淡抽着雪茄,优雅的吐出一个个烟圈,并没有把说出口的话收回来的意思。
阿绣情急之下,只好硬着头皮,小声朗诵了一首诗歌,半农先生的《教我如何不想她》。
“天上飘着些微云,
地上吹着些微风。
微风吹动了我的头发,
教我如何不想她......”
这是她前几天在书房的一本诗集中看过的,优美的文字,热烈的感情,让她一下子就爱上了。
据说这是第一次有人在书面上正式使用代指女子的“她”字,有人说这是写给心爱的姑娘,有人说这是写给伟大的祖国。阿绣更偏向于后一种,诗人先生远赴英国求学,身在异国他乡,他一定是时刻怀念着祖国的大好河山,这才写下如此情真意切的诗句来。
一首诗歌朗诵结束,阿绣也顾不得众人的反应了,飞快的躲到一边的角落里,捂着自己滚烫的脸,慢慢舒缓剧烈的心跳,这样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自己身上的感觉实在是...太可怕了!
可偏偏有人不叫她如愿,一个叫郑复央的年轻人,据说是某报社经理家的公子,一直不停的和她搭讪,说自己也喜欢新体诗,要跟她交流一下心得,还说自己和朋友组织了一个诗社,问她要不要参与,等等之类,让她手足无措,疲于应付。
后来她一个不小心把红茶洒在了裙子上,匆匆去换衣服,这才躲过了他。
这样的场合,阿绣不喜欢,钱亚萍却很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