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瑟幕(21)+番外
按理说,顾阮这样的身份也算是公主府后院的人了,外面的人莽莽撞撞地前来说要见他,于情于理都有些不合适。见或不见,还是要等赵明珠来做决定。只是顾阮在此居住的消息明明还未传遍汴京,这人又是从何得知的?澜澜一面打量着这陆三公子的神情,一面有些好奇对方是何时知道这事的。
陆攸也算是赵明珠的老相识了,这公主府来过数次,但从未像今日来得这样早,仿佛一夜未睡,带着满脸的憔悴,连眼眶都熬青了。一看他这模样便知,若不是深夜拜访不合规矩,他恐怕早在夜半三更的时候就来敲门了。而在听完澜澜这番话之后,这人非但没有客气地应下,反而倏地露出个如坠冰窖般的绝望神情,就差直接将“顾阮竟然真的住在这儿?”这句话感叹出口了。
再往深处想想,宝和公主现在还未起身,难不成就是因为昨夜……
陆攸只要一想到摆在眼前的这个事实便觉得一阵晕眩,明明身子还好端端坐在椅子上,却只觉得自己随时会从上面摔下去砸个头破血流。
这事……这事也太荒谬了!
茫然间,他晃了晃脑袋,扭过身去想问问澜澜更多的事,可是才张开口,便听那边有人说公主醒了。澜澜忙着回去伺候主子起身,吩咐人好好侍奉他之后,便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而在将近两炷香的工夫过后,那主仆二人才又重新出现在陆攸面前。
赵明珠这一觉睡得并不踏实,脸上的气色也不算好,正摸着脸颊有些惆怅时,抬眼却看到了那满面愁容的陆攸,顿时露出个笑容来,心道自己今日的气色实在算是好的了。
“陆三,你不是在家忙着娶媳妇吗?怎么有空来我这里?”坐下之后,她佯装不知对方来意,明知故问。
陆攸心下乱成一团,但脑子还算好用,一听她这话便知道自己来得太过冒失。可是话既然已经出口了便收不回来,他也只能答道,“我听说顾……顾将军回京后住在您的府上。”
“哦?”赵明珠那手指点着自己的脸颊,目光甚至未落在他的身上,又问了一句,“听谁说的?”
这下子,陆攸也不知自己该不该“出卖”顾阮,足有半刻都未说出话来。到最后,竟是赵明珠“噗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叫人去唤顾阮过来。
“那日在忠武郡王府,他扮作你的仆从出现,你以为我是记性差还是太傻,怎会不知你和他交情匪浅?”淡淡拆穿了顾阮主动邀他前来这件事,赵明珠的面上却看不出多少介意,自顾自地叫人去将早饭摆在这里。
没一会儿,顾阮和她的早膳一起出现在了这前厅里。
抬眼望向那熟悉的身影时,陆攸连眼睛都看直了,似乎直到此时都不敢相信这事竟是真实的。直到顾阮开口问他,“东西呢?”,他才像是缓过神来,猛地从椅子上跃起,三步并作两步冲到对方面前,“大哥,你,你怎么能……”
那泫然欲泣的模样,就差抱住对方的大腿嚎哭一场了。
顾阮想过对方会做出什么丢人的事,却没想到能这样丢人,先是伸手胳膊将这少年人稍稍推远了一些,才又开口问了一遍,“东西呢?”
“什么东西?”陆攸还沉浸在对方身份转变的悲伤中,想了半天才有些恍然地“啊”了一声,然后叫下人将自己带来的东西拿上来。
赵明珠的筷子才伸向桌上的水笋丝,便将那陆三公子打开了那笼子时的的东西,一手伸进去,然后掏出了个毛茸茸的东西,似乎还是个活物。
“这儿呢。”他伸手将那活物递过去,也叫其他人看清了这东西的模样。
头腭尖形,耳尖直立,看起来与家犬相似,却又绝不是狗。
“……狼?”澜澜最先反应过来,颤着声音憋出了这个字。
霎时间,屋里的姑娘们都低呼着后退了一步。相较之下,赵明珠倒还算镇定,但那刚夹上来的水笋丝也无声地从筷子中间掉落下去了。她仍做着那举筷的动作,怔怔看着眼前这匪夷所思的一幕,连半张着的嘴都忘了合上。
狼?她们公主府为何会有狼?
而那陆三公子拎着手里那毛茸茸的幼崽,脸上还颇有自得之意,“汴京城附近三十里的山上都没有狼,这还是我花了重金从崔家那个兔崽子手里买来的。大哥你看看,和你在西北养的那只像不像?”
这邀功般的几句话换来的却是顾阮越来越阴沉的脸色,咬牙切齿地憋出一句,“我何时叫你去寻狼了?”
偏巧这时有婢女抱了另一团毛茸茸的东西过来,乍见那只狼的幼崽时也被吓了个不轻,怀里的东西就那样被抛了出去,跌在地上滚成一个肉团模样。
“喵……”或许是被摔醒了,那小东西很快便奶声奶气地叫了一声。
赵明珠这才缓过神来,连忙放下筷子,亲自弯身将其抱了起来,轻轻摩挲了几下,才举着它慢悠悠地在那两个男人面前晃了晃,有些迟疑地说道,“这是知意昨天送我的猫,胆子小得很,你们若是想养狼,我也不拦着,只是……务必离我的住处远一些。”
作者有话要说:
顾阮:真是对手比虎狼还可怕,队友还傻得和猪似的…………感谢小天使们给我投出了霸王票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温柔的灾难1枚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_^
第16章
顾阮在最近这几日里接连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眼见着赵明珠脸上写满了提防,抱着那小猫又坐远了一些。陆攸就算是个傻子也回过神了,怔怔看向面前的男子,“大哥,不是你让我给你找狼崽子的吗?”
“我什么时候说要狼了?”顾阮被他气了个倒仰,又碍于赵明珠在场不敢多说什么,不过是咬牙切齿地憋出一句,“我要的分明是好养的东西。”
“狼还不好养?”陆攸瞪大了眼睛,似乎很不理解他说的蠢话,“上次在西北的时候,就是你和我说狼最好养了。”
“那是在西北大漠。”顾阮瞪他一眼,简直无话可说。
在西北那样的蛮荒地,有一种灰狼已经适应了当地的环境,不仅可以在漫天风沙中生存,还善于在夜间捕猎。顾阮自小在军营里长大,一直不喜欢那些毛绒绒的家畜,闲来无事时便养了几头狼在身边,带着它们东征西讨,倒也觉得有趣。
但那时是在西北大漠啊,天地广袤,他带着一头狼去哪里都不算古怪。眼下却是在京城的公主府里……在公主府里养狼?听听这事,像话吗?何况……他本是想用这东西讨赵明珠欢心的……
如今倒好,傅知意送的猫成日被那姑娘抱在怀里,自己却被远离了。
“把它带走。”他再也不想多看那小狼崽子一眼,把东西往陆攸怀里一推,示意他带出府去。
陆攸这时也回过味来,讪讪地接过那小东西,吩咐下人装进笼里,然后颇为讨好地问了句,“那我下次也给你带只猫来?”
顾阮已不指望他能办出什么好事来,不过是摇了摇头,接着,转身便向赵明珠施礼告退。
甫一说,深宅大院里的女子若想出头便要有孩子傍身。而眼下他既没有孩子也不入赵明珠的眼,好在傅知意同她之间也没有子女,他便想着寻一个能像孩子一样养的小东西送她,也算是找个借口和她亲近。
谁成想,反倒有些弄巧成拙了。
既然如此,他也没必要在这里继续讨嫌了。
“大哥……”见他当真要离开,陆攸有些急了,“等等,我……我还没……”
还没说上几句话,没能问问对方到底为何会在这里。哪怕这事已经明明白白摆在眼前了,他也不敢相信自己认识的那个顾阮会甘心做这样的事。
可是事实就是如此,顾阮闻言顿住脚步,对着他破天荒地露出一个笑来,仿佛千言万语都化在那笑容的坦然里。霎时间让他怔在了原地,哪怕再不愿意承认,也不得不接受了这个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