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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府戏精夫妇(9)+番外

原本还想说“躺在床上都能看”的御医,默默将自己的话吞了下去。

这画画的原来在这儿等着。

谭老爷顺了顺自己的胡子,心里头稍微安稳了一些。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这月儿有分寸就好。他朝着御医笑笑:“实在是劳烦了,喝两口茶,我那孙女必然就好了。”

御医默默点头。

再等了片刻,下仆才再来通禀,说是小姐已收拾好了,此刻能见御医了。众人这才从厅堂起身,浩浩荡荡一群人前往谭潇月的住处。

谭潇月平日里不能被惊着,当然和众人是分开住的。

她自个有一个屋,外间除了方氏罕见会来一趟,基本上没待过多少人。

灵云在门口候着,见了众人后乖乖行了礼:“小姐这会儿在外间坐在,奴婢给各位去烧个茶。”

谭秩摆手:“你就负责伺候好你家小姐。福荣,你给各位烧茶倒水。”

福荣是谭老爷跟着的一位仆役,这会儿忙积极应了。

灵云听了这话,谢过谭老爷后,恭敬给众人引路。

门敞开着,往里一走,外间是一览无余。

谭潇月微微蹙眉,面上没有多少血色,就连唇色都有点淡,缓缓起身,带着浅笑朝众人行了个礼。

御医倒吸了一口气:这人样貌生得太好。

时处夏日,屋子里却是有点点阴凉。谭潇月穿着极为简单的浅色衣物,内里交领短袄,外搭短袖对襟直领,朴素得很,可一旦配上她那张脸……

只能说不论是谁,进屋后必然会忘了自己进屋的目的,全然注意谭潇月那张脸去了。

她长得太好,尤其是合着那双眼尾微微翘起的凤眼,带着一股子的年少清透。

若说外头天有点阴沉,让屋子里有点暗。那么谭潇月就是凭着那张略显病弱却剔透的脸,硬生生照亮了屋子。

可真真是好看!

谭潇月起身,垂下眼朝着众人行礼,话还没说呢,倒是让御医下意识回了个礼:“小姐身体不适,可别行礼了。”

他说完反应过来,失笑补了一句:“身子不适,还是该多休息,而不是这样起上起下的。”

要不是他们,谭潇月还真不用这番折腾。

谭潇月含笑回着话:“是我劳烦众人,怎么还敢在床上多躺着。今天身子尚妥,哪能失了礼数。”

这话听得在场所有人都欣慰点头。

御医也不多说:“看诊吧。小姐可方便诊脉?”

谭潇月自是点头。

简单的看一看身子,基本上就是那么点事。脉象一把,脸色一看,手细细看看正反两面,吐个舌头看个眼睛,御医就差不多知道谭潇月的状况了。

大毛病没有,就是体弱。

不生病没事,一生病回头就容易有大事。

他开了个调养的方子,细细和谭潇月讲着日常养生的事。谭潇月与谭老爷不同,她就是虚,要想办法把平日里吃的东西补进身子去。

有的人身子还虚不受补,这时就要吃点适配的药想办法。

年轻女子补身子和年老男子也不同,谭潇月要吃的东西和谭老爷要吃的东西,也有差异。

说得口干,御医拿起茶水喝了两口,极为恳切:“小姐务必照顾好自己,可别累着。你这身子可累不了。”

谭潇月点头应下。

乖巧顺从的样子,看得众人又是叹息。唉,天妒红颜吧。

御医这会儿暗自瞅了眼旁边毫无用途的帮手,心底暗暗翻了个白眼。

他起身准备告辞,也不打算多留了:“太医院琐事繁多,我这会儿还要赶回去。就不再叨扰贵宅。”

“我送您出去。”谭秩当即打算稍微送送他。

一群人到了门口,就见方氏在谭潇月门口候着。

方氏见了众人,浅笑行了礼:“儿媳听说有御医前来给月儿看诊,忙过来看看能帮上点什么。”

谭秩点点头。

方氏笑着对御医说了一声:“月儿身子骨弱,我也不敢随意进去惊扰她。人一下子去多了,累着人不好。”

御医应声:“是啊。她这身子是真的虚,且不易受补。如今能养成这样,想来夫人是上心了。”他刚才可注意到了,那伺候的丫头,明显就是懂药的。

方氏浅笑不语。

“有的话刚才不便当着小姐面讲,但既然您在,我就同您讲了。谭小姐这年纪,怕是很快就要成婚。这身子最好多养几年,到了十八之后才可考虑子嗣,还得让大夫盯着。”御医叮嘱。

方氏一听,忙应了。

本富贵人家,大多会早早定了亲,随后再在身边留两年,等到身子长好些,这才真正成亲去。

得了这话,方氏心里头安定多了。

她微侧身让出了路:“那我就不再叨唠大人了。”

御医点头,带着自己的帮手离开。

外头在谈论谭潇月的事,该走的走,该散的散,在谭秩的有意牵制下,没有人再去打扰屋子里头的谭潇月。

谭潇月侧耳听着,见没了人,终于没了刚才闺阁女子的模样,混不吝翘起二郎腿,一副浪荡样。

她哼哼唧唧,回想自己的惨痛过往:“遥想当年,潇月初病,虚不受补。”

灵云显然也想起了当初的事情,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谭潇月哀叹:“眼看她吃燕窝,眼看她啃人参,眼看她流鼻血。”

很有韵味。

虚是假的虚,用药和妆特意伪装出来的。

谁想当初有的人还要亲眼见她喝掉补药,导致谭潇月转头就上演了一场鼻血横流。

灵云打趣:“小姐这文采,倒是有所进步。”

谭潇月眨了眨眼:“生活所迫,罪过罪过。”

作者有话要说: 谭潇月:闺阁少女好难做orz

第9章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哒哒哒哒,不知所谓。”

谭潇月收回了自己翘起的腿,摇头晃脑起了身。

这文采要是能说进步,那这天下达到这水平的人还挺多,下至三岁刚会念童谣的稚儿,上至半只脚入棺材的老头,无一不能说。

当然,谭潇月并不在意。

她一不需要去参加什么诗会,二不需要扮成男人考科举。

平日里,最符合她身份的事情,就是吃饱了睡,睡饱了吃。而符合她暗中身份的事情,就是好好习武,出门干活。

唯一的执念,大概就是她身为一名锦衣卫,却没有大象。

养狮子养老虎养老鹰,对于谭潇月而言,也就那样。

可养大象不同了。

房子那么大的动物,鼻子一卷,就能将人给卷到天上去。

帝王出巡,最夸张一回可以达到五十二头大象一块儿游街。坐在大象身上的锦衣卫,可比坐在烈马身上的锦衣卫吸人眼球多了。

试问谁不想成为天下五十二人之一呢?

她也不争个天下第一,就想凑个五十二之一而已。

想想都期待。

思绪开始偏离的谭潇月喝了灵云递过来的水,解了自己身上的药性。她搁下杯子,拍了拍脸,让脸上重现了血色。

她面上笑嘻嘻,掰了掰手指:“再过十来天,就是我当锦衣卫三千天整。”

灵云听着朝谭潇月这般说,应声:“是了。回头月钱别折银了,问上头多要一匹布,做一身好衣裳。”

“那么问题来了,我如果用这匹布,换一回骑大象的机会。你说成不成?” 谭潇月认真考虑起了这个问题。

灵云:“……”

她朝着谭潇月微微一笑,转头就走。

一切尽在不言中。

谭潇月羡慕又叹息:“大象,大象,你为什么总是不让我骑呢?”说罢,回屋里去了。

两人各自忙碌,全然没多想刚才来的御医身边那帮手,看似是“看呆”了片刻,其实是在记人。

能画画的人,京城里多的是。

会画画的人,京城里也一样多。

可光凭看了几眼,就能将人脸绘下来,丝毫不差的,那还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