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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梦之旅(44)

作者:火仔fire 阅读记录

姐姐被他们绑走了!

我浑浑噩噩地听着,泪水浸满整张脸。昨天有人在医院错把姐姐当作我捉了回去,陈世鑫找不到我恼羞成怒,林大岳也确实没我的行踪。于是就在今早,他们开车到小城中心的步行街,从车窗里伸手朝天扔出一大叠照片,很多人跟着哄抢,弄得街上一片狼藉。

我把手机远离几十厘米,很快就看到林大岳发来的照片——全是姐姐的半身裸 照!

每一张姐姐的表情是如此痛不欲生,受尽凌 辱,尤其嘴角的瘀伤和乳 房切除腺体后的那条大疤痕在这种像素下显得更加触目惊心。为什么他们为了达到目的,就能对一个尚未成年、经历悲惨的女生做出禽兽不如的恶行?

我像精神崩溃似的在废屋里狂躁不已,我要去杀了他们!

“你不要冲动!”林大岳警告我,他说我现在出去又能做什么?

三天,三天之内,他保证一定能把姐姐平安救出来。我只需要继续留在安全地方等候消息。

这一次,我相信了他。

结果他真的做到了。姐姐回到家的时候,我想过去抱抱她,可是我看见她眼里噙着泪水,衣衫破烂不整。我不禁蹲在地上,抱着头哇地大哭声来。林大岳跟在姐姐后面,我发现他的左手少了一根手指……

姐姐将自己困在房间里大半个月。

不去复诊和化疗,医生开的药也没服用过,我很是担心她的病情。除了在家里守着她,什么都做不了,包括向她忏悔。

百无聊赖时就一个人坐在石阶上发呆,仰望着明朗却无星的天空,想着为什么偏偏只有我看到的星空永远是式微的呢?

多年后,我遇到一首歌曲名字叫做《时光逆行》。如果时光真的可以倒流,我多么愿意抗下所有的罪孽。原来亲眼目睹最爱的人遭罪,比起自己去承受还要痛苦一千倍、一万倍。

除了姐姐,只有大军曾经骑车接我放学回到家的时候,陪我在石阶上聊过天。

他的小弟说大军那天也没有被捉走,之后有人传出大军死了,是在夜晚开车逃跑到别的县时被一辆失控的重型货柜车当场压死的;也有的说是周汶希父亲把他偷偷做掉,再发布的假消息;但也有人说是他那有本事的妈妈把他搞到其他地方去了,没多久他妈妈也关闭了小卖部,谁也再没见过他们。

我多么一厢情愿发生的是后者,即使这样也不会减少我的罪恶感。

不管怎样,这一生,是我毁了他。

时光再也回不到过去了。

他以前总说我这人铁石心肠,眼睛从来没红过,而今夜他却看不到我正在为他落下多少泪水。

除了哭,我林雅音TM的原来只会哭。

林大岳莫名其妙地消失了一段时间,不过他走之前说过,有一单大买卖找上他,只要顺利就会获得大笔酬劳,甚至还清姐姐的费用。

他说,这么多年是他亏欠我们,他一定会好好补偿。

姐姐,不恨了,只要一切好起来,我真的不再恨了你说好吗?

老早听说小城有个叫band村的防空洞,每当夜幕降临就会有不少青少年聚集到那里,我对那地方仅有的印象是那一带长了无数的曼珠沙华。

我去了那里,不过最后还是没有进去。进去band村的每一个人都必须戴上面具,我在门口拿着负责人递过来的面具,只觉讽刺得耳根发热。但转身离开的时候,我听到里面传出的微弱音乐声,音乐的力量如同神之力,轻巧越过所有防线,直达人的心灵,抚慰着生命中的各种曲折悲欢。

这样一群人我是真心羡慕的。

走出防空洞后,我在路上随手摘下一朵曼珠沙华。

我将花做成标本夹在日记本里,天真地相信只要封印起生命中的地狱之花,那么故事的尾声所有不幸的记忆也会永久地被一一埋藏。

9月21日,那年秋分来临的前一天,自首的林大岳被判处服刑十年。

★★★★★

阎海

古人有云“仇深似海”,如果要问我心中的仇恨有多深,大概就如海一般深。

父亲死后,我没有流过一滴眼泪,终日留在他的画室里花大量时间去画画。没日没夜地画,天昏地暗地画。

直到有一晚我出去大厅倒水喝,看见母亲的房间门没锁好,她当时双手抱着父亲的画作蜷缩着躺在半边床上,熟睡了还在眉头紧蹙,泪水渗满了枕头。于是第二天醒来,我一把火烧掉了自己的画作,从此连画笔也不再碰。因为无论我的技术水平怎么提升都达不到父亲的高度,他成名后获奖无数,而我临摹的算什么玩意,反倒让母亲触景生情。

后来,我爱上了音乐,爱上了摇滚。没日没夜地听,天昏地暗地听。

多年后,当我听到一个少年用音乐诉说他的寂寞,诉说他无人相伴的过去,就像“星星的孩子”在自己小小的世界里独自闪烁。从那一刻起,我有种冲动很想一辈子保护这个少年,如同保护幼时的自己。

小时候我还学了点拳击招式,然后跟着校里的不良学生为伍。其实内心不知多厌恶这些人,只是为了多打听父亲当年的事罢了。只要人不犯我,基本不会参与打斗,打可以,我们学校有个不成文规定就是不得使用武器。就像《热血高校》里的泷谷源治,赤手空拳也能把对手打出牙血。

母亲对我的情况忧心忡忡,但在人前总是一副行若无事的神态。只有一次吃饭的时候告诫我说,她白天要上班谋生,回家还要照顾我和患了脑退化症的奶奶已经很是劳心劳力。我做什么都行,但犯罪的事绝对不能碰!否则不配再做她的儿子,父亲在天之灵也以我为耻!

人走过的路,多半是性格上自找的,嘴上却怨天尤人地说——这是我的命啊!

这才是活得讽刺。

因此,我从不埋怨自己的人生。可是父亲呢,他又有什么错值得这个下场?

胡作非为的事绝不能碰,是我唯一能答应母亲的。

我的身上经常挂着伤,但我不会去纹刺青作遮盖,所有的伤疤都是证明自己努力活着而留下的痕迹。长大后,有个全身描龙绘凤的大哥把我的兄弟打伤了,我去保人时评价过我说:“小伙子,你长得够冷的,可惜样子还不够狠。出来混必须要凶过牛鬼蛇神,才没有谁敢欺负你。”

我未置一语,冷漠有时是最好的保护色。

心里却是在冷笑,因为前两周这大哥被令人闻风丧胆的混混头儿魏奇打到住院,早在小城传得沸沸扬扬了,还有脸对人指三道四。吸完那根烟,我扔掉烟蒂后跟他说:“我来帮你出气吧,一笔抵一笔!”

我真的就单枪匹马去找魏奇了。在这之前,我们从来没接触过,也不太了解魏奇的底细。我做人宗旨只有一字诀,那就是——勇。

魏奇在清吧的后巷出来,身边还跟着两个手下。我拦住他们的出路说我要和他单挑,魏奇竟然爽快答应了。他的拳头特别有力,出拳敏捷,收拳利落,丝毫不落下风。但他毕竟喝了点酒,脚步稍有不稳,我故意晃来晃去扰乱他的注意力,找准了机会狠狠地一脚踹向小腹部位。就在我差点打倒他的时候,他的两个手下出尔反尔从后袭击我,痛楚使我的体力涣散单膝跪了下去。

本以为这次死翘翘了,就像街机里血量清空的boss等待着最后的一招绝杀制裁。谁知魏奇命令手下退开,他伸手扶我起来,问我俩之间有什么恩怨,我说出原委,他听完思索了半会又问,有没有兴趣跟他混。他赏识我的身手、胆量,当然还有仗义。

就这样,我反倒认识了魏奇,并且一步步成为了他最得力的帮手。因为我比起其他人做起事来除了更有效率,也更有头脑。

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偏远小城,不过是一群年少气盛、自以为是的土流氓,目光短浅又办不出什么大事。我怂恿魏奇开酒吧,有了资产兄弟才有钱赚,天天喊打喊杀的都不过是脑袋只长毛的傻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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