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七十年代之农家好女(316)+番外
而且,她也不想整天坐在那儿织啊织的,都有孩子了,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她打算以后每天出去散散步,呼吸呼吸新鲜空气,这样对孩子的发育成长更有好处。
“媳妇,我回来了……”霍建峰回到家后,愉快地向韩明秀打了声招呼。
韩明秀撂下手里刚起了个头儿的毛衣,说:“那正好,洗手吃饭吧!”
霍建峰说:“你又把饭做好了?我不是告诉你等我回来我做吗?你咋又自己做了呢?”
韩明秀一边下地一边穿鞋,说:“你做的不如我做的好吃,再说,我就怀个孕而已,又不耽误做饭,不用那么娇气。”
霍建峰说:“那个老大夫都告诉我了,孕妇的头三个月一定要注意,我寻思我先做仨月,等过了仨月你再做。”
“不用,我自己的身子我自己清楚。”韩明秀上厨房端饭去了。
霍建峰急忙跟了进去,想替她拿碗筷,却被韩明秀给撵出去了。
“你先去洗手去,那手埋汰的,再把我的碗筷给弄脏了,还有,把你的脸也好好洗洗,长得本来就黑,再埋汰点儿就更没个看了……”
霍建峰好心好意地跑来帮媳妇干活,没想到人家不领情,还埋汰了他一顿。
霍建峰很委屈,低下头对韩明秀的肚子说:
“儿砸,你看看你娘,爹还年轻力壮的呢,她就又嫌爹脏又嫌爹黑的了,你说爹用不用给他点颜色看看,振振夫纲呢……”
韩明秀一听,一手叉腰,一手拿着勺子作势往他脑袋上挥了挥,“呦呵?振夫纲?你想咋振?说来听听……”
“哼,你再欺负我,我就——”他低头看着她,嘴角露出坏笑。
“你就咋样?”韩明秀才不怕他呢,两手叉腰,抬头看着他。
霍建峰忽然一伸手:“我就抓你——”
他飞速地伸出两只爪子,在韩明秀胸前抓了一把就跑。
韩明秀遭突袭,等她反应过来时,霍建峰已经迈着大长腿跑了。
气得韩明秀在后面挥舞着勺子大叫:“哎呀你个不要脸的,你给我回来,有能耐你别跑!”
霍建峰已经跑到了院子里,正在院子里洗手洗脸呢,听到媳妇儿的叫嚣,他咧开嘴,露出整齐的白牙,开心地笑了。
“不回来,男子汉大丈夫,说不回来就不回来。”
“好,你不回来是不是,你给我等着。”韩明秀拎着勺子追了出来。
刚才他那两大爪子都把她给抓疼了,她非收拾收拾他不可,不然他下回还得这么得瑟。
霍建峰一看他媳妇追出来了,赶紧绕着脸盆架跑,“打不着打不着,小短腿儿打不着…。”
“你才是小短腿儿呢,你给我站住,有能耐你别跑!”韩明秀拎着勺子在后面追。
夫妻俩的笑闹声传到隔壁,张赫听到动静,趴在墙头看了一眼,看到霍建峰被韩明秀拎着勺子追打,幸灾乐祸的笑道:“咋地了?峰子,这是被家暴了呀?”
听到有人,霍建峰和韩明秀俩心照不宣地顿住脚步,霍建峰还撒狗粮般地搂住了韩明秀的腰,“啥叫家暴呀?这叫情趣,你懂不懂?”
张赫切了一声:“还情趣呢?我就看着你媳妇拎着勺子追你,你撒丫尥蹶子满院子跑了……嘿嘿,这可是我亲眼见的,明儿个我也出去跟大伙说去。”
张赫这是记仇。
想当初,英梅刚查出怀孕的时候,张赫因为太过兴奋,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就满军区地宣传英梅怀孕的事儿。
结果,被霍建峰这老小子好顿埋汰。
只要他一跟别人提起英梅怀孕的事儿,他就在一边笑,说他是——小喇叭开始广播了。
结果,因为他那张欠嘴,张赫落了一个“小喇叭”的外号。
一个大男人,被起了个“小喇叭”的外号,张赫能不憋屈吗?
所以,才想欻空摸空地逮住他的小辫子,也好打击他一番,出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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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的更新到此结束,祝大家晚安。
第352章 被他发现了
霍建峰一听张赫说要出去宣传他挨媳妇揍,笑着说:“咋滴,你这小喇叭又要开始广播了?”
张赫一听这话,脸色顿时一变,激动道:“卧槽,你能不能别跟我提‘小喇叭’这几个字?我一听见这几个字就想揍你!”
霍建峰气人地说:“那你过来揍呀,正好我这两天想找个人练练手儿呢。”
张赫哀嚎道:“我他妈的要能揍过你早揍得你找不着北了,还能让你这么嚣张?”
又看向韩明秀,“弟妹呀,你不是要收拾他吗?赶紧的收拾吧,我跟你说呀,峰子他最不是个东西,简直丧心病狂、人面兽心,你嫁给他,就是一朵鲜花插在了——哎呦我去……”
一盆水冷不丁地泼过来,吓了张赫一跳。
幸亏他反应灵敏,及时地向旁边一躲,只浇到了一点点,慢一点儿的话非得泼个落汤鸡不可。
“哎呦,你还动手了?你给我等着……”
张赫一弯腰,站起身时,一瓢水飞了过来。
原来他正在浇园子呢,水也是现成的。
霍建峰身手好,轻轻松松就躲开,一个水滴都没淋到他。
“啧啧,这身手,还是一如既往的差呀,得,你还是在这儿好好练吧,我得跟我媳妇儿回家吃饭儿去喽!”
霍建峰气人的说完,搂着韩明秀的腰,夫妻双双回屋去了,把外面的张赫气得直跳脚。
回到屋,韩明秀倏的敛起笑容,把勺子往炕桌上一扔,回身两手拉着霍建峰的两个脸颊,使劲儿地往外面拽。
“让你捏我,让你捏我……”
霍建峰皮糙肉厚,被他拧了也不疼,还弯着眼睛笑看着她呢。
韩明秀见他的脸颊肉都拉白了,有点儿心疼了。松开手,哼道:“脸皮真厚,这么拧都不疼。”
霍建峰厚着脸皮说:“那下回就换个地方拧,比如……我抓你那地方。”
“不要脸!”韩明秀翻了个白眼儿,进厨房去端饭菜了。
两口子疯闹半天了,再得瑟一会儿饭菜就凉了,还得重新热,还是赶紧趁热吃了吧。
霍建峰见他媳妇去端饭菜,也赶紧亦步亦趋地进去帮忙。
两人齐心协力把饭菜端上了桌,坐在炕桌上吃起来。
晚饭是大碴粥,菜是芥菜疙瘩炒瘦肉。虽然跟韩明秀早上的伙食没法比,但是有肉可吃,主食还能吃饱,在这个年代就算是挺好的了。
霍建峰一个月赚二十八块钱,现在不用给大娘那五块了,每月只给大舅妈邮五块钱就行。也就是说他们现在每月有二十三块钱可供花销,韩明秀就把这二十三块钱都用在了伙食上。
家里每周至少买一次肉,大米白面也从不间断,像大碴子、高粱米这类的粗粮只是隔三差五地吃。而且还是为了营养均衡才吃的,绝不是像别人家那样是为了省钱才吃粗粮。
吃饭的时候,韩明秀跟他说:“我那本写完了,等下回马立军的车上城时我跟着去一趟,把书寄到出版社去。”
霍建峰秃噜了一口大碴子,说:“等周末的时候我骑车子替你去邮吧,你出去了我不放心。”
韩明秀说:“我又不往车站商场走,也不干啥危险的事儿,有啥不放心的?再说,我还要买些东西呢,还是我去吧。”
霍建峰说:“那就再等等,等到车啥时候赶到周日进城的时候,咱们再去,你一个人去我实在不放心。”
韩明秀并不是固执的人,也知道她男人这么坚持是为了她好,所以,为了让她男人安心,她决定听从他的安排,等到购物车赶到周日进城时再一起去好了……
吃完饭,两人一起去小树林里散步。
霍建峰家就住在家属区最东侧,他们家往东是一片小树林,小树林再往东,就是军区医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