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笔友(62)
项祖曼点头,赞同道,“是啊,我也好爱她。”
大师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周自恒,古怪地摸了摸鼻子,算了,还是别提醒了。
晚上。
周自恒拎着个木箱子鬼鬼祟祟地进来了。
“干嘛?”项祖曼没好气儿,“周神生的一张俊脸,怎么干起偷鸡摸狗的行当来了。”
“倒也不必偷鸡摸狗,”周自恒谦道,“就偷个情罢了。”
“我这屋从来只招呼明媒正娶的官人,偷情的怕是认错道了?”
“没认错没认错,”周自恒说着把箱子打开,“这不是,三媒六聘来了。”
项祖曼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错愕道,“你做什么?”
“你不是嘲笑我没诚意吗,”周自恒不自在地摸了摸鼻子,“就……按古礼来吧。”
“这算哪门子的古礼要你花费这么多……”项祖曼哭笑不得,脑海中却骤然想起几行诗。
“……何以致拳拳?绾臂双金环/
何以道殷勤?约指一双银/
何以致区区?耳后双明珠/
何以致扣扣?香囊系肘后/
何以致契阔?绕腕双跳脱/
何以结恩情?美玉缀罗缨/
何以结中心?素缕连双针/
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搔头/
何以慰别离?耳后玳瑁钗/
何以答欢忻?纨素三条裙/
何以结愁悲?白绢双中衣……”
这是魏晋繁钦的《定情诗》。
项祖曼哑着嗓子,闷闷道,“你不是爱上那个卧底警察了吗。”
周自恒一愣,“???这也吃醋?”
项祖曼抬起头,凶巴巴地,“不可以吗?!”
“emmmm,按我们文手一贯把作品看作子女来算的话,这是咱亲闺女啊,这醋也吃?”
“我就知道,”项祖曼哼道,“果然男人们都是孩子奴,有了女儿才想不起来什么糟糠之妻同甘共苦,满口甜言蜜语都是拿老婆试水,闺女才是心肝肉,呸!”
“诶呦我去,祖宗啊,”周自恒有冤无处诉,“我没有,我不是,喜欢孩子是因为那是你生的,你不想要咱就不生,你可千万别瞎想,丁克我能接受——独身主义可不行哈!”
项祖曼瞥他一眼,“真的?”
周自恒信誓旦旦:“真金一样真!”
“以后有了闺女你惯谁?”
周自恒当机立断:“惯你!”
“有了儿子呢?”
周自恒斩钉截铁:“惯你!”
“那娃谁惯?”
“爱谁惯谁惯!”
项祖曼一脚踹他背上:“你敢不惯我儿子闺女?!”
周自恒:“……”
今天这个话题是过不去了吧?
等等,周自恒灵光乍现,“你该不会……有了吧?”
“没啊,”项祖曼一撩头发,“我今天在后市,碰见一个三岁多的男孩,领着一个一岁多刚会走的小姑娘……”
两个孩子踉踉跄跄边走边笑,偏偏那还是个下坡,项祖曼老觉得他俩得摔,就在旁边一直盯着看。小男孩回头看见了她,就指着小女孩说,“这是我妹妹。”
又转过去面对小女孩,“要叫姐姐!”
项祖曼:“!!!”
这么可爱的小孩子,不生着玩玩人生也太无趣了吧!
但是生下来以后会不会没人记得小项了啊?
周自恒:”……”
周自恒:“听起来,小项好卑微的样子哦。”
“不卑微啊,”项祖曼微微一笑,把木盒子里的什么金银玉全装起来,放去一边,“这么用心的生日礼物我说搁置就搁置,哪里卑微?”
“是嘛,”周自恒笑着低头看她,“那你想要什么?”
“你过来,”项祖曼豪迈地蹲了下去,“今晚不搞出两条人命来,结婚证就别领了。”
“我……”周自恒被刺激地声音拐了个弯,后面那个“草”字咽在喉咙里彻底出不来了。
周美人红着小脸儿委委屈屈,曼神想玩的时候,是真的很玩得开。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篇文终于发完了。
首先对所有收藏了我预收了这篇文的人说声抱歉。
你们可能不敢相信,这篇文是二零一八年九月就在准备的。当时单纯想写一篇,记录我和我朋友这些刚开始写文的小透明日常生活的文,所以其中夹杂着很多现成的“聊天记录”,涉及很多讨论。也因为这个,我文案里就说了,可能不具备小说可读性,其实更像是一篇啰啰嗦嗦大道理堆砌出来的流水账。我最初定的文名叫《几个菜鸡文手的互啄日常》,后来觉得太沙雕就改了——写文初期我一直在纠结,当时考虑两个方向,要么就尝试沙雕写法,写出鸡飞狗跳笑笑闹闹的生活感;要么就端着,像高中写散文一样,写得貌似高大上实则无病呻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