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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3)

作者:回朵 阅读记录

那天,不小心的一次听见却让我迷茫了。

“好像XX在和XX耍朋友呢!”

“什么,呕恶心,同性恋呀!”一脸嫌弃地说。

“对对就是,我不能接受,两男的。”

……

听完后,我失了魂一般,觉得自己好恶心,觉得自己的喜欢在恶心的范畴内,想着他可能也会觉得恶心吧。算了,断了吧。

我疯狂地告诉自己不喜欢他,他只是我的好朋友,好哥们……

后来过了一段时间有女生找我问他的喜好,让我做月老,帮她们牵线搭桥。

我才猛地发现内心深处对他的喜欢让我抓狂,对他的占有欲让我不能接受其他人对他的示好。他是那么的难舍,难相忘,我那么得怕失去他。

我内心挣扎,一面在她们面前说他的不好,一面仔细思考我对我的这份暗恋所加的感情色彩,我终于明白,喜欢就是喜欢,与性别无关。我喜欢他,也仅仅是单纯的,无修饰的纯爱。

我想大声告诉他:“林责,我好喜欢你!喜欢到爆炸!”这么几个字我不敢说出口,害怕戳破那张纱,便再也不能缝合了。

所以我在这寻爱途中一路撞撞跌跌,但究竟何时才能到达目的地?

高考结束后,几个哥们出去露营,我和他都在。

那天晚上,围在火堆前,大家喝着酒儿,吹着牛皮,聊着梦想,幻想着未来。

“回哥呀,你在哪儿读大学呢”他突然问道。我偏过头去看他,喝了酒后,他的脸颊粉红粉红的,脸上的小绒毛可爱极了。

“我吧,要去瑞典学法医学,你知道的,我要找我弟弟,带他回家。”说完,愧疚和自责有一丝一丝地漫上我的心头。

“啊,好吧。”他略带失望,“我要去警校,我小时候看电视剧看到那些刑警抓坏人,就觉得当刑警贼威风,贼酷!以后我当了刑警,保护你好不好?”

“好!”话音刚落,他们便喊人过去玩真心话大冒险。

一轮又一轮,作为他的下家,我总是强着和他同时摸牌,打着喝了酒脑袋不好使的幌子,其实是为了碰到他的指尖。在这点小心思中玩的不亦乐乎。

那盘,他抽到了。

不知是谁带头吹起了流氓哨,把一张真心话的牌强塞到他手里,上面写着“最喜欢的人是是谁”,他竟没有生气,没有拒绝,而是看着那张牌笑了笑,然后看着我说:“这个不对,不是喜欢而是爱,最爱的人,那种要爱一辈子的人!”

他看着我,脸上泛着潮红,悠悠地说:“就是你们的回哥了呀!”他笑着,笑的格外开心。

我一怔,原来,原来他也喜欢我!

蓦地,他扑过来,在我的唇上落下一印,像是克制忍耐极久后的一次撒野。

我傻了,不知道该有什么回应,慌慌张张,但心里却意犹未尽且满心欢喜。

世界悄然寂静了,冥冥之中我与他好像都在发誓:苍天为证,大地为谋,此生此世,绝不有负与卿。

那一晚他成了我的男朋友……

第二天醒来,我躺在晨曦里,看着他睡在我的身旁,数着他的睫毛,无限美好。

阳光温暖,岁月正好,这是一个无痕的属于春天的梦。

第3章 回

八月初,我将要前往瑞典专研DNA配对,寻找弟弟,他也要去参加警校的特训了。我俩在机场恋恋不舍,但却又相互鼓励,都希望成为对方最喜欢的样子,都在为之努力着。

到达斯京,跟12年前一番模样。这座城,任头上风云变幻,脚下金戈铁马,人世蹉跎,世代变迁,但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毫发无伤。

这里也一直是我噩梦的源头。

学费,生活费等等接踵而至,我被压的喘不过气。白天待在实验室内,晚上去餐厅打工并寻找弟弟。为了早日能够回国见到他,寻到他,我没日没夜地赚取学分。

在中国留学生的圈子里,不会听到有人提及我的名字,奢侈、会享受等词和我沾不上任何关系,学不会左手香烟,右手红酒的生活。

那些中国留学生们参加各种聚会并留下足迹,都希望能与哪个瑞典大鳄攀上关系,从而名声大噪。是啊,人都爱富贵还乡,我却喜锦衣夜行,喜欢那个穿着锦衣的他和我漫步在长安天街。至于是璀璨于昼,还是潜行于夜,其实都不重要,只要有他便足以。

不管再忙再累,我每晚也会抽出时间与他聊聊天,听他讲警校的趣事,他说他黑了,他的腹肌现在好好看,他说谁谁谁给他递情书……

灰色的调色板上多了一道彩虹吧。

彩虹终将有消散的时候。

“什么?”

“嗯对……,就是一个任务,当卧底打入敌军内部,你看多厉害啊,说不定我以后就是什么超级英雄啦!”他欢快的语调透露着一丝丝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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