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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略那个渣皇帝(快穿)(4)+番外

作者: 漫时 阅读记录

太皇太后道:“难怪你今日这么安静。”她神色平静,眼眸无光,不知在想些什么。刘嫖从来不太信这些,但也不是那么坚定的不信,此刻是笑不出来了。

忽然太皇太后道:“我是何时死的?”

谭意浓小心道:“建元六年。”

太皇太后喃喃道:“还有四年。”

刘嫖马上道:“母后,不过是阿娇一个梦,你何必当真?”

太皇太后微笑道:“你父皇死啦,你哥哥弟弟死啦,我难道活的还不够久吗?我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们还有大汉。阿娇,你可梦见大汉在彻儿手里怎么样了?”

谭意浓道:“陛下他把匈奴打到很远很远的老家啦,他在位期间,从未跟匈奴和过亲,还灭了西南诸国,咱们大汉在他手中空前的强大。他是个好皇帝……那个歌女的弟弟卫青,现在还在平阳姐姐府上当马奴,日后七战七捷,收复河朔、河套,击破单于。她的外甥霍去病,生平从未一败,大破匈奴,直取祁连山,封狼居胥,让匈奴哀唱‘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

“好!好!”太皇太后开怀大笑起来,她望向虚空,叹道,“若是彻儿日后真有如此作为,我也有颜面去见文皇帝了。”

刘嫖忧虑道:“母后,哪能把梦当真呢?若是真的,那阿娇怎么办?”

太皇太后沉吟片刻,道:“我先派人去平阳那儿看看那歌女是不是真有一弟一外甥。”

谭意浓道:“阿母也帮我先找十几个和那歌女模样相似的女子送进宫来吧。”

刘嫖道:“为什么?你现在不抓紧跟彻儿生下孩子,怎么净想这些事儿呢?”

谭意浓道:“阿母,我肚子不争气,这么久了都没有信儿。但是陛下他必须要有孩子啊。我想,与其让别人给他献美女,不如咱们给他献美女。等她们生下孩子了,我就抱一个到我名下来。”

“胡闹!”刘嫖道,“你不过十九岁,怎么就这么灰心丧气,认为自己生不了孩子了?那不过是个梦而已,不能当真的。”

谭意浓道:“外祖父当年在薄姬肚子里时,薄姬梦见有苍龙盘踞在她的肚子上,也许这就是上天给我的预兆呢。若是假的也就罢了,若是真的,咱们早准备不比晚准备强么。”

刘嫖经不住谭意浓几番劝说,只得应了。她见女儿心意已决,难过的不行,捧着女儿的脸,苦笑道:“阿娇,委屈你了。”

谭意浓叹气道:“我不能让陛下喜欢我,是我没本事。阿母若可怜我,就收收对他的轻慢态度吧,我听见过他跟平阳姐姐抱怨你索取无度,贪婪无厌。怕阿母生气,一直没敢告诉你。”

刘嫖大怒:“他竟敢这么说!”一时悲从中来,叹气说,“没想到我千挑万选,倒给你选了白眼狼来!”

等谭意浓走了,太皇太后道:“我那时就要你再等等,栗姬为人蠢笨,心胸狭窄,但荣儿性格善良和软,阿娇嫁给他也好拿捏住,你偏急着定下来。你弟弟那时生病,要栗姬在百年以后善待他的妃子儿女,栗姬非但不同意还咒骂他,若非你已经结下儿女亲家,我就要他下旨,为避免吕后之祸,去母立子,处死栗姬了。”

刘嫖委屈道:“栗姬都那么说阿娇了,我哪忍得了,谁想到她之后还能蠢成那样。母后,现在可怎么办啊?”

太皇太后道:“皇后不能生孩子,也不是什么要命的事,哪个妃子生下儿子了,阿娇就把儿子抱到她名下养着,也算是她的儿子了。她自己主意正的很,你也不用太着急,彻儿也是咱们看大的,脾气是倔了点,但不是没良心不念旧情的。真正要命的人可不是他……”

作者有话要说:

窦婴其实是建元二年十月就被窦太后下令革职了,从前就因为推行儒学被窦太后不喜,建元二年10月因为支持赵绾的请汉武帝不要把政事禀奏给太后而被太后革职。不过卫子夫是三月入的宫,现在虽然窦太后也不喜欢窦婴,但是也得承认窦婴是窦家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人,故意这么说就是要让窦太后出手打压田蚡

话说汉朝真的是一个有不少灰姑娘传说的朝代

第4章 霸道皇帝爱上我(4)

谭意浓回了椒房殿,在案上用蘸着玫瑰花露写了一个“王”字,一个“田”字。

“王”指的是王太后,“田”指的是她同母异父的弟弟田蚡。

王太后闺名王娡,母亲臧儿是项羽分封的十八路诸侯王里的燕王臧荼的后人,到她这一代已经家境败落,她嫁了槐里人王仲,也就是现在的陕西兴平东南这块。王仲就是个普通农民,有块耕地,有头耕牛,家境很清贫。臧儿生了一子一女,儿子叫王信,整日游手好闲,什么本事也没有,女儿就是王太后。

不久王仲死了,臧儿改嫁给长陵人田让,生了二子,叫田蚡、田胜。田胜和王信一样,什么本事也没有,整日游手好闲。而田蚡虽然志大才疏,跋扈专横,相貌丑陋,但是巧于文辞,是王太后娘家最拿得出手的人。他现在是武安侯,还任太尉,也是王太后目前唯一在朝中的臂膀。

芸姑突然走到谭意浓身后,轻声道:“娘娘,陛下过来了。”

谭意浓一伸手将这一碗玫瑰花露倒在案上,花露将她写在桌上的字完全覆盖住,她笑道:“哎哟,看我这么不小心。”

芸姑心照不宣的一笑,拿帕子将案桌擦干净,刘彻也走了进来,他还穿着早上离去时的黑色蟒袍,脚蹬双黑色缎面布靴,已经取下十二旒白玉珠串的冕冠,看起来精神极了。

谭意浓迎上去,笑道:“你不是要去练骑射吗?怎么这会儿过来啦?”

刘彻道:“回来换趟衣服,我想着昨日答应你出去没带你去,实在是不该,不如今日你就随我一起去金林苑转转吧。”

谭意浓看了一眼系统,刘彻对自己的好感度明晃晃的标着“36”,距离他早上离开的时候又下降了4个好感度,连对路人的好感度都不如,他怎么会突然兴起要带自己一起去兜风?但是送上门来的拉好感的机会谭意浓可不会放过,眼珠一转,笑道:“好啊,不过这次我要骑马。”

刘彻边换衣服边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骑马啦?”

谭意浓笑道:“不是有你吗?你带我同骑一匹,就像民间的夫妻一样,好不好?”

刘彻道:“我可不会带人,你不怕摔下去啊?”

谭意浓道:“……我怕。”这家伙不会是想把自己杀死在马场上吧?

刘彻就笑了,露出两颗尖锐的虎牙,虎牙上白光闪过,甚是阴险。

谭意浓还是第一次骑马,从前在现代,城市里有马术俱乐部,旅游景点有骑马项目,但她是家穷啊,从小就没出门过几次,别说俱乐部了,就是旅游景点的马也是别人骑,她看着。

骑马在西汉不是多么稀奇的事。文帝时朝廷有令:民间有车骑马匹的家庭,可以省去三个人的赋税。这条令什么效果呢,在景帝末期,牧马苑的军马数量已经达到三十万匹,后来武帝抗击匈奴时期,牧马苑的军马数量达到四十万匹。

刘彻极爱马,马厩里养的都是膘肥体壮、一日跑百千里的骏马。这一方面是因为他毕生志愿就是抗击匈奴,另一方面则是与后世那些好名车的人一个心理。这年头,骑一匹大宛的汗血宝马出门,比后世坐布加迪威龙还威风。

但凡烈马,都有脾气。尤其是这些娇生惯养的皇家马,更是如此。谭意浓凑过去,这些马没一个理睬她的。刘彻走过去,这些马立马欢快的拿头拱他。气的谭意浓跳到刘彻背上,扳着他的头,数落那些马:“这是我男人,知不知道,你们要亲近他,也得亲近我!”

没一匹马理她的,还有匹马冲她翻了白眼。

刘彻哈哈大笑,就挑了那匹翻白眼的白马,对谭意浓道:“它欺负你,咱们也欺负它,今天咱们就骑它了,给你出出气,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