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你是浮世月光(5)

作者: 砚丞书 阅读记录

如今嘛。

其形其色清正肃郁,犹似一股春寒乍生。

不知怎么的,张愔愔压力顿生。

这各行各业,仔细追究起来是处处深似海,律界更是隐而讳。这一行里也是分党分派,各党派之间不乏青年才俊,但能冒头的却只有一二。

按欧阳堂的话说,陈司诺算是其中翘楚。

欧阳堂是个初生牛犊,嫩芽一颗,他亲眼见到曾在网络掀起巨浪的本尊,激动得像支窜天猴,一炮就能原地上天。

张愔愔在底下轻踹他一脚,欧阳堂这才收住。

张愔愔抬眼往原告席望去,出庭的是严海的妈妈。

那女人此时满脸怨毒,当林怿被带入法庭时,要不是法警在场,估计她能冲过去,替她那个还躺在病床的儿子手刃了林怿。

以及,以张愔愔为首的被告方。

开庭没多久,整个调查阶段比较冗长。

唯一影响流程的就是原告严母连珠炮似的打岔。

在陈司诺进行陈述举证时,她跳起来声援,在张愔愔质证时,说到“据现场目击者声称,当日林怿与严海发生冲突,是严海挑衅在先……”,她又跳起来指控反驳。

法官忍无可忍,好几次怒敲法槌警告,她这才稍微收敛。

时间已越过正午,终于到了双方辩论阶段。

张愔愔和陈司诺隔着有限的空间,可谓争锋相对。

陈司诺那边是紧抓原告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不放,再递上沉甸甸的验伤报告和病历本,加之严海至今还躺在病床上,简直就是铁证如山。

关于这点已经是不容置喙。

张愔愔采取轻罪辩护,从犯罪构成要件方面入手:“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林怿犯涉嫌故意伤害罪,罪名不成立。”

首先,林怿并不具备主观犯罪动机。通过法庭调查可以证实,事件由严海主动寻衅而起,态度之蛮横嚣张。值得注意的是,事情起初,双方只是发生口角,是原告严海再一次主动寻衅,对林怿出了手,使得言语冲突升级为斗殴事件。而林怿出手自卫,合情合理。

所以林怿的行为,具有防卫属性。

再者,被害人严海存在重大过错。从林怿供述中得知,严海平日里嚣张跋扈,对林怿有多次的欺凌行为,多次致林怿重伤……等等。

张愔愔根据林怿的供述,声情并茂地还原了一下事实。

只不过有供词,却没直接证据。

陈司诺进而反驳道:“适才张律师的表述体现了一个观点。同学之间发生冲突,只要有一方遭受侵害,那么可将事件定性为校园欺凌,是么?”

张愔愔随即反应过来,想要反驳。

陈司诺没给她机会,“也即是说,本案极有可能是一次校园欺凌事件。”

……

张愔愔听得咬牙切齿,她一心想着打动法官,未料一时疏忽,被钻了空子反将一军。

好在陈司诺没有在“欺凌”这件事上面多做文章,如果他再狠一点,趁着她证据不足,大可将“欺凌”用“少年人之间的小打小闹”,一言蔽之。

但他没有,只是非常巧妙地运用了“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手法。

既不当好人,也不当恶人。

陈司诺说:“如张律师所言,本次事件一再升级,由口角上升至斗殴,但请注意,在此之前,双方冲突仍属于可控范围内,而促使事态发展为流血事件的,却是林怿最后一推,使得严海当场流血,重伤昏迷。”

接着,陈司诺再一次拿张愔愔的观点自证:“林怿因为和严海素来不和,平日里多有冲突,积怨之下,趁着当日的冲突,对严海报复性出手,致其重伤。”

张愔愔赶紧站起来,说:“我反对,对方辩护律师在无实证的情况下,对我方当事人的主观意图进行恶意揣测。”

法官判定反对有效。

这么一来,张愔愔只得回到原来的观点,避实就虚,从“事件因果关系”的偶然性和外因入手——

导致严海重伤的罪魁祸首,严格上来说是那根棍子。

张愔愔主张:最终结果由介入因素叠加而成,林怿的行为以及事件结果皆存在偶然性,林怿并不能认识到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所以林怿并不具备主观犯罪动机。

陈司诺从善如流,再以犯罪动机,以及“刑法因果关系”的客观事实,对她的论点逐一进行击破——

陈司诺的意思是:根据刑法因果关系的标准,是主客观的相统一,当以客观事实和行为人的主观罪过为评判基础。

林怿的危害行为对严海造成客观的法益侵害,是既成事实。

从事态一再升级的过程中不难判断,林怿确实存在犯罪的主观故意的嫌疑……云云。

上一篇: 西柚汽水 下一篇: 他的小酒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