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温澜决定赚大钱而迈出舒适圈的第一步。
如果说曾经他拼命写小说是为了摆脱原主软饭男的这个身份,那么现在,他是为了让自己和楚潮生的未来过上更好的生活。
温澜知道楚潮生很有钱。对方以后注定会再回去当总裁,而楚家的富有足够他们几辈子都花不完。
也许看到这里有很多人会疑问,温澜何必这么努力。
他完全只需要对楚潮生好点儿,讨好岳父岳母,也可以过上原主那种奢靡的生活。
但是温澜不想再听到软饭男这个词语了!
真的晦气!
他想用自己的方式,去改变这本小说的原定结局,让自己的身份能够配得上楚潮生。
希望有一天别人谈起他,不会再说“这是楚总的丈夫。”
而是会说:“楚总的丈夫是个很厉害的小说家”。
次日,s市海边。
温澜和无限公司派来的摄影师、化妆师等团队在这里碰面。
温澜当时还很疑惑:“我们为什么不直接去签售会现场?”
摄影师:“陈编辑说要先给你拍一组系列写真照。”
温澜:“?”黑人问号脸。
拜托,他又不是什劳子明星,虽然答应了打算靠脸吃饭但也没必要这么夸张吧?
另一边,小芳却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地拉着温澜道:“走走走,抓进时间,姐给你化妆去。”
说完把温澜塞进了停在路边的保姆车里。
(无限多财大气粗啊,派来接一名作者的车都是进口奔驰级别的。)
不过小芳心里知道,这也从侧面彰显了无限老总对这名新人作者的看重。
小芳是业内小有名气被号称为神手的化妆师,这次无限花了高价把她请来,说要给旗下一名网络写手好好打扮一下。
不是小芳歧视,而是大众固有的形象,这些天天打键盘的作者一般都好看不到哪里去。
当时小芳:呵,瞧我如何把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点石成金。
现在小芳:哦莫哦莫,这是什么绝世神颜!
(眼泪不争气的从嘴角流出)
“天啊,你的皮肤也太好了,怎么能做到一点毛孔都没有的!”小芳羡慕道。
温澜挠了挠头,“有吗?”
温澜最近被楚潮生强迫着,也开始用上了护肤品,时不时敷下面膜。
平心而论,他的皮肤很好,光是素颜就非常能打。
小芳一边给他在脸上喷爽肤水,一边问:“能不能透露一下,你的护肤秘诀?你平常都用什么化妆品啊?”
小芳问出这句话时非常自然。毕竟是在娱乐圈混过的人精,她一眼就看出温澜绝对不直——这身极有品味的XX牌白衬衫搭配XXX牌浅灰色毛衣,复古的暗红色棱形交叠领带,黑色长裤、脚踩时尚气息十足的MaisonMargiela分趾黑皮靴。
在小芳看来,正常的直男绝对不会打扮得如此有品位。
然而事实是,这身衣服,从头到脚,从内.裤到袜子,都是楚潮生给挑的。
温澜(前直男):有被冒犯到。
“我也不知道。”温澜有点茫然,“都是我爱人买的,我蹭着用点儿。”
昨天他顺便带楚潮生去逛了当地的免税商场,买了一大堆东西。
温澜今天身上穿的这身衣服,就是昨天在店里买的。好家伙,这一通刷卡,十几万没了。
虽然原主这具身体会对普通面料过敏,十年富贵生活穿惯了好牌子。
温澜穿过来时也买了不少贵的衣物,但也没贵到这么离谱啊!
上辈子一直穿某宝9.9包邮背心短裤的抠门老汉温澜:老实说真有点心疼。
楚潮生当时:“这身特别适合你。”
温澜连连推拒:“你别给我挑了,我个大老爷们不用穿这么好的衣服,给你买就得了。”
温澜思想拗不过弯来。他给自己买超出能力范围太贵的东西就会感到心疼,但是给楚潮生买反而会觉得异常快乐。
“我不缺衣服啊。”楚潮生挽着温澜的胳膊,笑眯眯道:“而且我现在是老公养在酒店里的金丝雀,又不用出门。”
“倒是你,天天在外面奔波赚钱,需要一身好衣服撑起门面。”
金丝雀这个词就像冬日里的暖阳一般瞬间让温澜感到有被治愈。
直男的劣根性又开始发作
“买!买!买买买!”温澜看着日夜承受自己欢挨而逐渐消瘦的小金丝雀,大手一挥:“不能光我一个人享受,我要把整家店都买下来给你!”
刷卡时,“滴滴”,店员抱歉道:“您的余额不足”。
温澜:“……”
楚潮生:“……”
尴尬地你侬我侬,尴尬地不分彼此。
温澜僵硬地扭过身,这才记起自己并不是包养金丝雀的富可敌国总裁,而是一名正在努力赚钱的卑微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