谪仙(512)+番外
挑水的壮丁放下木桶,给李朝歌这边行礼:“参见公主、顾寺卿,参见五郎。”
这个园丁人高马大,行礼的动作虽然笨拙,但手上细节做对了。李朝歌好奇,问:“你在这里做什么?”
园丁低头回道:“二郎要举办赏梅宴,要在年前让梅花全部开花,庶民过来给梅树浇水。”
张燕仪发达后附庸风雅,也要学着京城大族举办赏花宴。他们这座宅子是新盖好的,花园里土都没蓄好,怎么能种活花草。可是张燕仪不管,非要在正月举办赏花宴,并且高价挖来梅花,强行种到自己花园里。草木接种都是有一定时令的,张燕仪大冬天移植,怎么可能开花。
然而张燕仪哪管这些,女皇能让百花在冬天开放,他让梅花盛开有何不可?张燕仪请来了园丁,日夜侍弄花草,不管用什么办法,一定要让梅花在宴会前漂漂亮亮地绽放。
李朝歌明白张燕仪的德行,没有再问,挥挥手放园丁走了。等那个人高马大的年轻人走远后,李朝歌伸手,默默盯着自己的手指。
瞧见李朝歌的动作,张彦之也忍不住看自己的手:“公主,怎么了?”
李朝歌语调不紧不慢,不知道在自言自语还是问人:“你说一双常年握笔的手是什么样子的?”
张彦之的手下意识动了,然而李朝歌看向顾明恪,自然而然地伸手道:“给我看一下你的手。”
顾明恪伸出手,由着她翻看。张彦之愣住,手指悄悄握了握,暗暗放回原位。
李朝歌翻来覆去看顾明恪的手,这里捏捏那里看看,顾明恪无动于衷,任由她摆弄。李朝歌终于玩过瘾了,松开他的手,说:“果然,一个人到底是什么身份,嘴会撒谎,手却骗不了人。握刀剑的手和常年握笔的手,果真很不一样。”
张彦之不由问:“公主,怎么了?”
“没什么。”李朝歌敛起衣袖,看着空旷的花园,淡淡道,“他会写字。”
一个在大户人家做工的园丁身强体壮不稀奇,但会写字,就不太常见了。李朝歌静静地想,他能挑起那么大的两桶水,想来翻越坊墙也不在话下。
张彦之抬头看向那个园丁的背影,李朝歌叫来管家,问:“刚才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管家皱眉,想了想,不确定地说:“似乎叫石旭光。”
“什么来历。”
管家挠头:“这个小的不太清楚,只记得他是京郊人,耕种功夫还不错,人也踏实能干,就招进来了。”
李朝歌没有表态,问:“他住在哪里?”
“他和其他短工一样,都住在府上。”
“把他的同屋叫来吧。”
“是。”
管家去叫人,李朝歌坐在亭台里面等。很快对方过来了,李朝歌问:“你就是石旭光的同屋?”
同屋是个二十出头的男子,脸颊黝黑,身形干瘦,一看就是乡下来的,整个人战战兢兢:“回公主,是我。”
旁边的管家瞪大眼睛:“大胆,在公主面前,岂可称我?”
“行了。”李朝歌止住管家,说,“小事而已,不要多事。”
同屋跪在地上,身体不住发抖:“公主饶命,草民不是有意的。”
“无妨。”李朝歌问,“这些天石旭光晚上出去过吗?”
同屋低着脖颈,胡乱摇头,话都说不出来。李朝歌挑眉,问:“从来没有?”
同屋哆哆嗦嗦地说:“草民夜里睡得死,并没有发现。”
李朝歌又问了几个问题,见他吓得前言不搭后语,知道再问不出什么,就打发他回去了。
等人走后,张彦之问:“公主觉得是这个园丁?”
“目前没证据。”李朝歌撑着石桌站起来,道,“侧门说没人出去,同屋也说没注意到石旭光离开。如果不是从侧门出入,那就只能从正门跳墙。可是门口有四个人守着,一个负责花园的青壮年经过,他们不可能看不到。何况,就算那一晚上石旭光运气好,凑巧钻到了空子,可足足七夜,他如何得知门房轮班时间,并且每一次都恰好躲过呢?”
张彦之被这些信息绕的有些乱,一时也不知道到底是谁了。李朝歌站在走廊前,忽然笑了:“有作案时间的人没有作案能力,有作案能力的人没有作案时间,而最有作案动机的人,却毫无行动。真是活见鬼了,莫非,是鬼做的案子?”
顾明恪拢着披风,站在朔朔风口,说:“破案不急于一时,慢慢推敲,总能挖出线索。走吧,先去吃饭。”
张彦之眼睛动了下,说:“我们准备好了热酒热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