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穿书](91)+番外
“其实,我很早之前就见过你。”
周遇说完自己都笑了,“一中和附中的校内给我们俩安的人设不就是‘宿敌’,初中那会儿化竞物竞交叉着来,谁知道你高二又转回来了。”
沈稚星皱了皱眉,“我当时其实是两边都担着的。化竞那一届属实是人太少了,一中又怕爆冷门剃光头,才让我上,如果不是这样,我宁可去隔壁数竞班好吧!”他也没漏掉另一个重点,“这叫什么宿敌?”
周遇拉着他的手,顺着手腕往手背上摸,直到扣住五指。
“那还好你来了啊!”
他回想了当初的场景,脑海里还清晰地记得嫩生生的才十四五岁的沈稚星的样子,好看到难辨雌雄,是一种超脱性别的漂亮精致,瓷娃娃一样,叫人盯着看时都不敢大声呼吸。这样一个人,很难叫人讨厌。当时的沈稚星,哪怕是瞪人一眼,也莫名觉得被他瞪是一种荣幸,会在心里产生异常满足和自得的快乐……
“我当时想,真的,早就想认识你了。”
夜风里隐隐飘来对岸的硝烟味,这是再好的烟花爆竹也不可避免的后遗影响,但无伤大雅,因为经过河岸的间隔和水汽的裹挟,残留已经很淡了,不至于难闻到让人掩住口鼻。
周遇一边回想,一边道:“那个时候,李祺祯一提到你,就说你是我的一生之敌。将来指不定要在清北里再次见面,我觉得有道理。只是不是非要是一生之敌,我是很想认识你的,可你当时……和附中最大的交集,貌似就是蒋姐……”
说着,他反而比沈稚星先笑出来,“不是要旧事重提的意思。”
沈稚星还是伸手拧了他一把,意思意思。
“我当时想的东西,其实根本不敢奢求很多,从朋友做起,也很好啊。”周遇似乎也是头一次提到这份心情,说一句话,就要暂停,再在脑海里仔细斟酌用词,“哪怕是做一辈子的朋友也可以,反正你老是分手,当时的情况来看,做你的朋友,比起做你的对象,真的要稳固很多。”
此处,又要打个不合时宜的比方。
顾瑀和李用和沈稚星也认识了七八年,周遇过年期间看到这几个人什么话题都聊,爸爸儿子之类的称呼乱成一团,小群里更是红包满天飞。照着沈稚星出远门和回麓州都不忘和他们俩说的自觉性,可见友谊关系之稳固。
敢问沈稚星之前的那些女友们,拥有过沈稚星主动汇报行程的待遇吗?
也不怪周遇最开始的定位就是朋友、兄弟。
做一辈子的兄弟,用朋友的方式去亲近、照顾他,对于难以宣之于口的感情,未尝不是一种另类的成全……
沈稚星伸手捏住鼻梁,有些无语,又莫名抱歉。
“对不起啊,我当时,和顾瑀李用他们混在一起的时候,还挺中二的。”
换句话说,他可能和李祺祯那会儿的心思是一样的:附中、一中,就特么的是一生之敌!
和蒋姐在一起,似乎也有一中变相征服附中的感觉……
周遇哪里还计较这些。
他重新扣紧沈稚星的五指。
“所以我只管现在,只顾当下。”
一生之敌这种说法,从来都不是周遇认可的。
现在的结果,对他而言,已经是恩赐之中的恩赐了。
作者有话要说:西八西八西八,又一次忘记设置时间,我无语……
我说我想回来康康评论,为啥还停留在上一章
差点就不得不设置到明天了QAQ
第44章
既然都说到这儿了, 那周遇多多少少还是要相信一下命运的安排。
“如果你没有转学过来,是会推迟碰面的时间,但这也不要紧啊, 我们迟早都是会见面的,省队集训,国家队集训,时间加起来是真的不短了……”
这话周遇说的是满心宽慰。
不管早晚, 他都有一种能够碰到沈稚星的自信。或许时机不同,但以他的坚持, 总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坚持的根本, 来自于他宁缺毋滥的挑剔。碰到追求自己的, 从来不搭理, 但周遇要是主动出击, 势必要一击即中。
换句话说,他能答应的只会是自己喜欢的。
并且, 周遇的个性是会主动出手,绝对不会让对方来迈出第一步。
然而沈稚星不敢再吭声。
因为周遇根本没有考虑过,如果高一结束,自己没有转校,那更大的概率其实是留在一中的化竞班。这一批里没有能扛得起来的,有冲金打算的宁可直接转去数竞或者信竞, 毕竟哪样不是刷题?化竞组原本就是要想方设法把沈稚星留下来争取拿牌机会,架不住他本人意愿是转校,而附中也相当乐于接收、并且随他挑竞赛科目。